口腔科感染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及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毒安全。二、布局、流程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及污染区。三、保持口腔诊疗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对污染及可能污染的诊疗物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每周对诊疗区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医务人员每次操作前、后应当严格洗手或手消毒;操作前必须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必须戴护目镜;如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五、器械消毒灭菌应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进行。六、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冲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七、器械尽量采用物理灭菌法灭菌,如使用化学灭菌剂,应定时进行有效浓度的测定。八、麻药应注明启用日期与时间,启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尽量使用小包装。九、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应使用中效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十、X线照相室应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十一、用后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用黄色医疗垃圾专用袋分装,封闭运送。十二、各诊室每日应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并登记。紫外线灯管每周用75%酒精擦拭一次,并记录。十三、浸泡换药碗的含氯消毒液应每日更换监测并记录;浸泡器械的戊二醛应每周监测记录,浸泡器械的容器应使用1盘(无菌盘)、2盘(消毒盘)。十四、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有防护措施。口腔科门诊个人防护工作制度一、各类人员都要接受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进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二、医务人员须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感染性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三、诊室应配备充足安全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使用,洁污不得混放。四、小心处理锐器,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锐器盒,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回套针帽等危险动作,防止锐器刺伤。五、操作前后均应按“六步洗手法”认真洗手。六、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