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分厂: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由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一、组成成员组长:廖志强副组长:刘道忠、周宏武成员:黄和平、邓伟军、周世杰、江小生、肖灶文、曹永安、周幼林、潘进森、谢国文下设应急工作管理办公室,江小生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二、工作职责1、按照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具体要求,全面负责制订、审核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开展各类突发性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工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跟踪和预警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3、及时掌握并向公司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公司重要批示和指示,协助处置紧急重大事务。4、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根据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5、负责对突发性事件的信息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6、负责应急管理队伍的知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7、经常检查和纠正生产中存在的突发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特此通知。湖南浏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