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手册(2018届)学院: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学号: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实习学校:_____________实习时间:______________教务处制二O一七年九月I说明一、书写字迹需清楚、工整。二、教育实习结束,每位实习生完成本手册后,交各学院存档。三、《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单独发放,待打分完毕后存入学生档案。四、“教育调查或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实习学生针对在教育实习过程中遇到的某个实际问题,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加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要求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II目录1.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实习生须知…………………………………12.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实习规程(修订)……………………………23.浙江外国语学院师范类普通本科生教育实习安排及计划………94.教育实习之听评课记录……………………………………………115.教育实习之教案设计………………………………………………356.教育实习之班主任工作记录表……………………………………837.教育实习之结对学生观察交流记录表……………………………858.教育实习之班级主题活动记录表…………………………………879.教育实习之调查或研究报告表……………………………………9110.教育实习教学工作成绩考核评估表………………………………9511.教育实习班主任工作成绩考核评估表……………………………9612.教育调查或研究报告成绩考核评估表……………………………9713.教育实习工作总结…………………………………………………9814.教育实习工作成绩鉴定表…………………………………………1011教育实习须知1.明确实习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贯彻《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实习规程》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教育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教育实习的目的,端正态度,按照课程标准和实习计划的要求,认真实习,克服困难,全面完成各项实习任务。2.做好考勤工作。实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一般不得请假。病假需持有医生证明。若有特殊情况请假,需有正当、充分的理由和书面请假单提前1天申请,请假3天内由高校实习指导教师批准,3天以上须报学院教务处审批、备案,并报实习学校教导处知晓。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到衣着整洁朴素,语言文明,行为端庄,作风正派,成为学生的表率,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与实习学校师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4.虚心接受指导。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尊重指导教师,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相互协作,关爱学生。5.树立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和学生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6.妥善处理关系。应主动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积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在实习期间借用的教学仪器、办公用品、资料文件等物品应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实习结束时,做好告别工作。7.及时反思总结。认真及时填写实习材料,实习阶段中后期,及时进行实习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填写实习材料须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将受到严肃处理。8.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违反本守则的,视情节轻重,或给予批评教育,或终止实习送回学校,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2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实习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成为合格中小学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是全面检查并进一步提高高师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保证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范培养规格,根据高师培养目标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修)订本规程。第二条教育实习的目的一、通过教育、教学实践,使实习生认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热爱教育事业。二、使实习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从而培养其从事基础教育和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三、通过教育调查,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为培养教育事业需要的新型教师进行初步的教育科研训练。四、加强我院与中小学的联系,通过实习使实习师生能深入了解中小学学实际,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我校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第三条教育实习的任务: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调查与研究。个别特殊专业还可以结合本专业特点增加其他实习任务。第四条教育实习的形式以集中实习为主,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第五条教育实习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统一执行。本科师范类专业实习时间为16周,统一安排在第8学期前半学期进行。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教育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第七条教育实习工作由教务处负责领导,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审批全校性的教育实习改革方案,评审优秀教育实习指导(带队)教师,研究处理其它重要事项。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教育实习工作的计划和有关规定;审核各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协助各学院统筹安排实习学校,研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实习工作情况;组织全校性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教育实习工作。第九条各学院应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负责教学的院长、各学科的老师等3-5人组成,负责领导本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一、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二、联系实习学校,确定实习指导老师及带队教师;三、督促带队教师履行职责;四、做好实习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实习的准备、试讲工作;五、收集实习反馈信息,及时改进本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六、做好实习生实习成绩的审核、评定工作;七、组织实习经验交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3第十条实习学校在主管校长(或教导主任)的领导下,成立有关教研组长、双方指导(带队)教师、总务主任、政教主任等参加的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或教导主任)任组长。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动员教职工积极热情支持实习工作,研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二、制定指导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实习工作,安排实习日程;三、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四、向实习生介绍学校工作情况,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验,中小学生的学习、思想情况,举办政治报告和观摩活动,提供必要的报刊、文件资料;五、组织指导教师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签署评语,作好鉴定;六、事先落实实习生备课内容,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第十一条教育实习以所在的实习学校为单位编成实习小组,各实习小组设小组长1-2名,负责协助指导(带队)教师搞好本组的实习工作、生活管理和小组总结。第三章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教学工作实习内容:包括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辅助教学环节。要求:为培养实习生实际教学工作能力,要求实习生尽可能多地参与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活动。实习学生至少应完成12个新教案。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必须坚持互相听课和参加课后评议,一般每生听课不少于20节,参加评议不少于6次。实习生的教案须经原任学科指导教师签字批准,试讲不合格者不得进班上课。第十三条班主任工作实习内容: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熟悉班级学生的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各项班级日常工作和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活动。要求: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学习班主任工作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个实习生制定的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须交原班主任审定后才能执行。实习期间,至少组织、指导一次学生主题班会或有效的班级活动并形成工作方案。若条件许可,还可跟随班主任进行家访。叙事记录1-2位结对学生主题交流情况。第十四条教育调查与研究内容:一、中小学学校基本情况、历史与现状。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法与教改经验。三、教学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智能水平与政治思想品德状况等。4要求:一、实习生应更深入地了解基础教育改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写出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二、通过调查,掌握调查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培养教育调查的能力,为从事教育研究打下基础。三、可以结合毕业论文的撰写,进行选题、调查、素材收集、完成初稿等项工作。第四章成绩考评(可参考后面的考评标准)第十五条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必须按考核要求认真进行。第十六条成绩考核的内容一、思想政治表现: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情况以及在教育实习中的精神面貌(包括实习期间的组织性、纪律性、积极性和团结互助精神等)。二、教学工作实习方面:(一)课前准备。备课、试教等课前准备情况,教案质量;(二)教学进程。教学中教学原则的贯彻、教学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教学方法的运用,双边活动的开展;(三)教学辅助。语言板书;对学生智能的培养,教学的效果;(四)其他。听课评议,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工作态度等。三、班主任工作实习方面:熟悉情况、制定计划等班主任工作准备情况;对班主任日常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的了解,主动开展班级工作及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情况;班主任行为表率等。四、教育调查与研究方面:选题的意义,材料收集、深入调查情况,文章结构、观点论述、结论与建议的可行性、现实性及对教育改革的参考价值等。第十七条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分为两项:“教学工作实习成绩”与“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与“教育调查研究”的考核暂作参考分),分别采取评语与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评分一律采用量化评估方法,由百分数折合成五级记分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第十八条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应力求严肃、公正、合理、使实习成绩呈常态分布。“优秀”一般控制在50%以内。第十九条成绩考评的步骤一、实习生根据本人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书面自我分析,填入《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见附表1)。二、实习小组根据实习生的自我分析,进行讨论、评议。小组长实事求是地将小组意见简要填入《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三、双方指导(带队)教师根据实习生个人自我分析、小组意见和实习生的实际表现分别填写《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见附表2)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见附表3),经双方综合、协商后,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在《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上填写评语和实习成绩。四、实习学校领导小组对实习成绩进行统一审核,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5五、实习成绩“优秀”实行申报制。在教育实习中成绩突出的实习生可向所在学院申报实习成绩“优秀”,经同意后,各学院在充分听取带队教师和实习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实习成绩“优秀”的名单。六、《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由我校带队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带回,或由实习学校寄至校教务处。七、若同一专业的实习生在各实习学校的实习成绩评定有宽严不一或明显不合理者,经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复审讨论,可作适当平衡、调整。但一般不轻易更改。八、学生实习前必须修习完(含必修、选修)教师技能训练系列课程,凡“普通话”或“书法”(三笔字)中有一门课成绩不合格,教育实习成绩在原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第五章总结工作第二十条实习生个人总结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都应认真地进行书面的自我分析和总结(含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和存在问题),并填写《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可作专题性总结,或撰写教研论文。第二十一条指导教师总结实习指导教师应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写出实习指导工作的总结交学院实习小组。总结内容包括:一、对实习质量的分析和评价;二、个人对指导实习工作的收获和体会;三、对今后教学改革、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二条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在各带队教师汇报的基础上,由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写成。内容应包括:一、教育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