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hapter12購物中心第一節購物中心的定義與定位第二節購物中心的功能第三節購物中心的類型第四節臺灣購物中心的發展與現況第五節購物中心案例介紹─以台茂為例2與歐洲人相比,美國人一年中花在逛街購物上的時間要多出3-4倍,大型購物中心(megamalls)的出現正好迎合美國人購物逛街的休閒需求。購物中心如今已成為青少年放學後聚集的場所,老年人做運動的方法,也是各種社區活動與展覽的地點,當然更是許多人閒晃與消磨時間的去處。第一節購物中心的定義與定位一、購物中心的定義購物中心最早發跡於美國。購物中心之商業型態,是近數十年來人類商業活動發展中一重大變革,也是美、日等先進國家最蓬勃發展的行業之一。3美國國際購物中心協會對於購物中心的定義是:「購物中心是由開發商規劃、統一管理的商業設施,擁有廣大的停車場與大型核心店,能滿足消費者的比較購買」。中華民國購物中心發展協會的定義為:『購物中心』具備以下要領:1.總營業面積不得小於1,000坪。2.全部賣場內共包含15家以上獨立營業之商家。3.賣場營業面積最大之營業單位,其面積不大於賣場總面積80%以上。若其他零售商店之總營業面積已超過1,000坪,則不受此規定限制。4.全部營業單位應共同成立管理委員會,進行整體廣告行銷或管理維護的工作。」4二、購物中心的定位為了同時滿足消費者之基本需求與精神需求,同時亦考量未來人們的生活型態,楊忠藏(1992)認為購物中心的定位應是:1.含購物中心、生活文化主流業種之綠地中心。2.以家庭參與為周邊副都心設施之藍本。3.主都會中心購物部分以中階社會層生活提昇為藍本。4.講求生活品味的提高,並以文化藝術為長遠目標。5.集購物、住宿、遊樂、休閒、教育、文化、生活品味之商業中心。5第二節購物中心的功能大型購物中心通常具有商業、文化、服務與娛樂等四項功能,並以休閒綠地、停車場、公共設施貫穿其間(圖12-1),此四項功能具有相輔相成的效果,使購物中心集合購物、休閒、文化與觀光於一身,進而創造一個多元性的現代商業中心。一、商業功能1.建立都會區副都市型之大型購物中心。2.提供單站購足之機能。3.滿足未來生活品質之需求,可做多功能之使用。67大型購物中心常見的業種內容有:1.百貨公司:提供中、高水準之百貨商品。2.超級市場、食品街: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3.名店街:集合國內外各式專門店。4.餐飲中心:提供中外美食、名點、家鄉小吃、宴席與速食等。5.大型量販店:提供物美價廉之商品。二、文化功能1.提供文化社交場所:兼顧各種不同文化層面之活動需求。2.提供健身體育場所:滿足運動需求。8文化功能上常見的業種內容有:1.文化社交廣場:視聽室、圖書館、博物館、沙龍與室外廣場等。2.健身俱樂部:是內外各式球場、健身房、三溫暖、游泳池與冰宮等。三、娛樂功能大型購物中心有其娛樂功能,在規劃理念上要有:1.提供多種功能之娛樂設施,滿足多樣化之精神生活。2.造就完善室內外環境品質,調劑各種生活層面之需求。在娛樂功能上常見的業種內容有:1.遊樂園:科技、奇幻、冒險等遊樂空間。2.影劇院:電影、小型劇場、地方民藝場等。9四、服務功能1.提供遊客停留的服務空間及設施。2.提供遊客交通、資訊、金融之服務空間及設施。3.提供社會服務之空間及設施。常見的業種內容如下:1.停車場與汽車服務:停車場、加油站、保養場等。2.社會服務與遊客服務:托兒所、老人服務中心、社區活動中心、診所、郵局與銀行等。3.商業旅館:旅社、飯店等。10第三節購物中心的類型購物中心(shoppingcenter)一詞最先於1950年的美國出現,而因應不同的經濟情況的轉變,復加上時代潮流的日益繁複,購物中心的分類也就更加的多樣化。一、鄰里型購物中心鄰里型購物中心以提供最鄰近地區,最基本、每日必需的便利消費為基本設計理念。二、社區型購物中心社區型購物中心(communitycenter)的基本設計理念與鄰里型購物中心大致相同,但是卻比鄰里型購物中心提供了範圍更廣泛的成衣及紡織類(softgoods)產品。11三、區域型購物中心區域型購物中心(regionalcenter)大都建築在交通樞紐地區,服務也以提供給大型商圈或住宅區為主。四、超區域型購物中心超區域型購物中心大致上相類同於區域型購物中心,但卻有更多的主力商店,以及更深入且多樣的商品及業種,而所服務的商圈人口數也更為龐大。五、時裝精品購物中心時裝精品購物中心的最大特色通常是沒有主力商店。主要的商品為高品質及高單價的各類成衣精品、古董藝術品店或是手工藝品店。12六、大型量販(業種)購物中心大型量販購物中心(powercenter)通常由好幾個互不相屬的主要承租戶(anchor)組成,包括大型百貨公司、量販店。七、主題/節慶購物中心典型的主題/節慶購物中心(theme/festivalcenter)會選擇一個主題,而這項主題則由其個別商家的建築設計,甚至商品的設計造型所共同表現出來。八、工廠直銷購物中心工廠直銷購物中心(outletcenter)主要是由生產製造商組成,以低價銷售其本身的自有品牌的零碼商品及剩餘貨品。13第四節臺灣購物中心的發展與現況一、臺灣購物中心的發展臺灣購物中心的發展,最早可追溯至民國78年,臺灣第一家「倉儲批發店」──萬客隆的開業。根據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經濟發展的經驗,當一國國民每人平均所得達到1萬美元時,量販店就會開始盛行,當平均每人所得超過12,000美元時,以服務品質為導向的購物中心就會出現(表12-1)。民國83年,遠東集團在台北市敦化南路底的「遠企購物中心」(theMall)正式向國人報到,也將國內大型購物中心的發展推向另一個階段。1415臺灣複雜的土地分區管制規定,限制了國內大型量販店或購物中心大型開發案的土地取得,導致購物中心無法在國內蓬勃的發展。民國83年6月1日以「行政命令」之型式,由經濟部與內政部共同發布「工商綜合區設置方針暨工商綜合區開發設置管理辦法」,使得購物中心依法可以在工商綜合區內設立。截至民國96年10月,提出申請工商綜合區而獲得推薦的件數有41件(表12-2),其中有37件申請案提出購物中心的興建,有一件是要建量販店。(表12-3)桃園台茂購物中心是工商綜合區中,第一個興建營運的購物中心。161718192021二、臺灣購物中心現況截至民國96年底國內共有19家購物中心(表12-4),其中有8家購物中心位於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和高雄市也有2家購物中心。目前國內購物中心規模最大的是高雄統一夢時代,其樓地板面積總共有40萬平方公尺,約是台北京華城的2倍之大。民國88年百貨公司整體的營業額是1,369.3億元(表12-5),占全部綜合商品營業額的26.17%,95年百貨公司營業額是2,064.6億元,占全部綜合商品營業額的27.94%,七年來百貨公司營業額增加695.1億元。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