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仙卫〔2012〕18号仙居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及“粉红丝带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妇联、医疗卫生单位:为切实提高我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根据《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12]65号)和《2012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仙政办发[2012]35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12年开展全县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仙居县卫生局文件仙居县卫生局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仙居县妇女联合会仙居县总工会—2—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通过健康宣传教育和“两癌”筛查等健康促进方式,提高我县“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提升全县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保障全县妇女身体健康。到2012年底,全县确保完成1.2万仙居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同时,全面开展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上妇女“乳腺癌”筛查。(二)具体目标1.2012年为我县1.2万仙居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筛查。2.2012年,全面完成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上妇女“乳腺癌”筛查。3.提高筛查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妇女“两癌”筛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4.三年内,全县应检农村妇女和行政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上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5.通过筛查,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县妇女“两癌”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形成为妇女进行“两癌”筛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一)范围和对象—3—1、全县范围内仙居户籍35-59岁农村妇女“两癌”筛查。2、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上妇女“乳腺癌”筛查。(二)工作内容1.宫颈癌筛查1.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1.2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液基细胞学检查(TCT)。1.3阴道镜检查:对TCT检查结果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1.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2.乳腺癌筛查2.1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筛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2.2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筛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彩超检查。2.3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或40岁以上妇女进行钼靶X线检查。3.人员培训对所有参加“两癌”筛查的工作人员均进行培训,统一标准和方法,加强质量控制和评估,确保项目工作质量。4.开展多种形式、针对性强的妇女“两癌”防治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三、筛查机构和人员由仙居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两癌”筛查工作。从事“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4—合格。四、项目组织和实施(一)组织管理1.县卫生局、财政局、人口和计生局、总工会、妇联共同成立仙居县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妇联、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女工委员会,负责辖区农村妇女和单位女职工“两癌”筛查相关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宣传发动、组织督促等工作。(二)部门职责1.县卫生局:为“两癌”筛查项目的负责单位和牵头单位,负责全县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分析。2.县财政局:负责“两癌”筛查项目经费的核拨、管理和监督。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充分发挥基层计生网络优势,发动和组织全县农村妇女群众积极参加“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协助做好应筛查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并配合卫生部门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4.县妇联和总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两癌”筛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协助做好应—5—查对象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筛查,并配合卫生部门解决实施中碰到的困难。(三)机构职责1.县妇幼保健院:按照项目工作要求,承担“两癌”筛查工作,成立“两癌”筛查工作组,专人负责;分别制定“两癌”筛查工作计划和流程;收集《“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建立“两癌”筛查档案,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将“两癌”筛查汇总数据分别报送市妇幼保健所和县卫生局,同时把筛查结果反馈至当地乡镇卫生机构;进行可疑和阳性病例随访;对检出的可疑和阳性病例,进一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及转诊。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单位女职工委员会,要广泛宣传“两癌”筛查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登记辖区内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发放《“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督促其接受检查;协助筛查机构将筛查结果及时告知受检妇女,并随访可疑病例的诊断治疗情况,将筛查结果归入检查者个人健康档案。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做好高危人群调查摸底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五、经费管理仙居县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补助资金由财政承担(按每人140元计)。县妇幼保健院定期向卫生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6—等情况,经卫生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工作量拨付。补助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一旦发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行政企事业单位35岁以上妇女“乳腺癌”筛查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六、加强领导我县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既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两癌”免费筛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即“粉红丝带”行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落实。确保“两癌”筛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广泛应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开展有关女性“两癌”防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和自觉参与免费筛查工作的积极性。县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筛查率、患病率、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可疑病例随访率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确保筛查任务高质量完成。附件:1、仙居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知情同意书2、仙居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3、仙居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指导组—7—仙居县卫生局仙居县财政局仙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仙居县妇女联合会仙居县总工会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8—附件1:知情同意书姓名住址编号□□□□□□□□□□□□□□□为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早期发现危及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市委市政府决定为我市35岁-59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检查过程首先为您进行普查登记,再由专业医师为您进行临床检查和有关实验室检查。参加检查的注意事项本次检查只是初步筛查,不是最后的诊断。如果本次筛查未发现异常,请继续定期检查;如果有可疑异常情况,请前往指定的诊断治疗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本次检查是政府为保护广大妇女健康所采取的措施,规定项目为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TCT、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完全免费。但如果发现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则不属于这次免费检查范围内。自愿原则如果您是农村适龄妇女,愿意参加本次筛查,请在本知情同意书上签名。本次筛查要耽误您半天的时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并对您的个人信息给予保密。请于年月日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知情同意书前往参加免费筛查。自我声明我已充分理解了这份知情同意书,我同意参加这次筛查。参加者签字:日期:证人声明我已经向受检对象宣读和解释了这份知情同意书。她已经理解并同意参加本项目。证人签字:日期:—9—附件2:仙居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锦苏卫生局副组长:潘天虎财政局陈志明计生局张晖妇联周冬莲总工会成员:珠涛卫生局陈伟青财政局王梅仙计生局郑利燕妇联李萍总工会杨红卫妇保院—10—附件3:仙居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技术指导组组长:杨红卫副组长:应文莲林秀珍成员:郑曙红应丽娅张瑾敏李春主题词:卫生妇女保健两癌项目检查方案通知抄送:市卫生局,市妇保所。仙居县卫生局办公室2012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