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中国对外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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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该部分可自学,不做考核要求2大纲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体系三、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管理系统四、中国入世与外贸政策调整五、入世对中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影响六、中国“入世”,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七、当前中国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0d58b4b8大明望族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体制对外贸易体制是指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整个制度,是外贸战略与政策顺利实施的制度保证。以产品经济和单一计划经济为基础的高度集中管理和行政管理为主的体制,国家统负赢亏,外贸配合外交。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对外的原则。4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国家统制体制,高度集中的体现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是国家管理和控制对外贸易的主要手段国家统一对外贸易经营权国家统一外汇管理权国家统负外贸盈亏5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国家统制的对外贸易体制1952年成立对外贸易部,1953年成立了15个外贸专业进出口公司。形成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外贸体制,这一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6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二)贸易体制改革探索阶段(1979-1987)增设对外贸易口岸,下放外贸经营权从广大上青天到沿海开放带和建立经济特区及自营外贸企业从中央13家专业公司到多种经营方式专业贸易公司(外经贸部直属和国务院部委直属);地方贸易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生产企业;私营企业7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二)贸易体制改革探索阶段(1979-1987)改革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实行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结合。取消全国的收购计划和调拨计划探索工贸,技贸,农贸结合的道路建立和完善外贸宏观管理(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实行出口鼓励政策(外汇留成、减亏增盈分成)8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三)国家高度垄断转向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1990)核定各地方和有关外贸公司的出口收汇、上缴外汇和出口盈亏指标。地方公司与总公司脱钩下放为地方管理;运用价格、汇率、税收、关税、出口信贷等经济手段调控外贸;轻工、工艺、服装行业进行自负盈亏试点改革9一、中国外贸体制和政策沿革(四)外贸新体制的建立和推行时期(90年代)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技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取消出口补贴(1991年完全取消出口财政补贴)改变按地区实行差别外汇留成比例的做法运用汇率、关税等经济手段调节外贸,调整汇率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外贸管理透明度,外贸政策趋于统一调整出口管理制度10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体系(一)对外贸易政策体系含义是在经济发展战略指导下,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目标,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干预对外经济关系,从分发展对外竞争优势和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的各种政策措施的组合。长期以来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重点倾向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11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体系(二)中国贸易政策体系构成国别、地区政策商品政策进出口企业管理制度外汇管理制度海关关税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12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体系涉及双边和多边协议贸易规定双边互惠贸易协议(最惠国条款)附有互换商品清单(LDC国家)签署年度互换议定书(前苏、东国家)鼓励出口市场多元化13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一)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至1979年改革开放1949年至1957年,先后颁布了30多部对外贸易方面的条例和法令,包括《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进出口贸易厂商登记办法》、《输出输入商品检验暂行条例》、《关于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等一批行政法规,初步形成了新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框架。14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1958年至1978年自公私合营对外贸易经营权高度集中后,大量的对外贸易行为规范采取了内部文件(红头文件)形式,对外贸易法制以行政管理规定为主。15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第二阶段,从1979年改革开放后至2001年中国加人WTO对外贸易法制建设步伐加快1979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1980年公布了《关于出口许可制度暂行办法》,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制度暂行条例》、《关于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办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等,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等等,此后,《外汇管理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海商法》也陆续颁布。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并于7月1日起实施16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第三阶段,从我国2001年入世至今全面的清理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使之能与WTO的基本原则保持一致,并在全国统一实施2004年4月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经国家主席签署,公布了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17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二)《对外贸易法》颁布和实施的意义有利于建立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制度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对外贸易机制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经营管理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18以《对外贸易法〉为基础的各项立法对外贸易经营管理立法进出口商品管理立法外汇管理立法进出口商品品质管理立法海关监督和关税管理立法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立法涉外经济贸易仲裁与诉讼立法贸易救济立法19中国的关税制度(一)关税改革历程关税制度的建立成立了统一领导全国海关机构和海关业务的海关总署,代表国家负责执行海关业务的监督管理、征收关税、查禁走私,保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1951年5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形成了我国关税制度的基本雏形20中国的关税制度关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985年关税的全面改革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则》,作为《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新的《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善了税制,系统地规定了关税的一些重大政策、基本制度和纳税人的义务等,改变了税则结构,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为基础进行编排,较大范围地调整了税率。21中国的关税制度1987年关税的进一步改革修订《进出口关税条例》,保持了原有的结构和基本内容,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成立关税税则委员会,修订完税价格以及纳税人的申诉程序22中国的关税制度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于1992年1月1日起颁发了新的《海关进出口税则》。新的《海关进出口税则》以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目录为基础,从原来的《海关进出口税则》转换而成,能广泛适应海关征税、进出口统计、国际贸易管理、国际商品运输等多方面的需要23中国的关税制度入世前后我国的关税改革1992年1月起,降低了225种进口商品的关税率,并取消了全部的进口调节税。1997年10月1日的降税涉及4874个8位数税号的商品,占税目总数的73.33,关税水平从23%降至17%,降幅约为26%。2002年起,我国开始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关税总水平从2001年的15.3%降至12%。2005年我国关税总水平降至10%,其中工业品税率降至9.3%,农产品税率降至15.5%。24中国的关税制度(二)我国制定关税制度的原则总原则鼓励出口和扩大必需品进口、保护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利用结构性关税有效保护国内加工产业和出口加工工业原则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25(二)我国制定关税制度的原则(1)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进口商品,或者是因内不能生产或生产数量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粮食、精密仪器和关键设备等,可以免税或低税;(2)原材料进口税率一般比半制成品、制成品低,特别是对受自然条件限制,国内生产短期内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料,应制定更低税率;(3)国内不能生产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零件、部件,其税率应比整机低;26(二)我国制定关税制度的原则(4)对国内能够生产,并且不是国民生产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税率;(5)对国内能生产供应,但是需要保护的商品,应制定更高税率(6)由于实行出口鼓励政策,对一般出口商品不征出口税。27(三)我国海关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简称《关税条例》)及它属下的《海关进出口税则》(简称《税则》)是中国关税政策的两大主要法规。《关税条例》于1985年实施,1987年和1992年分别进行过两次修改。《关税条例》规定怎样征收和缴纳关税.其包含的具体内容有:关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运用,征税价格的确定、减免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申请程序及其有关征收关税管理方面的问题。28(四)关税计征1、完税价格的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首先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计征关税完税价格=CIF价格—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1)进口人向其海外代理人支付的佣金;(2)卖方付给买方的正常回扣;(3)工业设施、机械设备类货物进口后基建、安装、调试或技术指导费用。29(四)关税计征如果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的成交价不被海关接受,海关将会按以下程序给予确定:(1)从该项货物的同一出口国家或地区购进同样货物的成交价格;(2)从该项货物的同一出口国家或地区购进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3)与该项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费和进口后正常的运输、储运、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30(四)关税计征(4)如果用上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就将采用构成进口货物成本总和的方法确定海关估价,这些成本项目包括:(1)生产该进口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进行生产、加工、装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2)这类进口货物在对中国出口销售时所获得的平均利润(含销售费用);(3)这项进口货物运至中国起运地前支付的各项费用31其他完税价格计算(1)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以加工后的到岸价与相同或类似的货物进入边境时到岸价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2)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应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入境,以其在境外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完税价格;(3)以租借或租售方式入境的货物,以其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32其他完税价格计算(4)暂准进口的施工机械、工程车辆等,如果超过半年仍留在境内,从第7个月起按月征收进口关税,其完税价格以原货物进口的CIF价确定,其税额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货物原到岸价格×关税税率×l/48(5)买方留购的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除以留购价付款外,还直接或间接给卖方一定利益的,海关可另行确定其完税价格;(6)有减免税的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以其进口时的成交价为完税价格。33(五)税率进口关税的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中国的原产地规则的含义:1)对于完全在一个国家生产和制造的货物,生产和制造国即是其原产国;2)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经济上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3)石油产品以购自国为原产国;4)机器、仪器或器材、或车辆的所有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如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其原产地按主件原产地予以确定;5)如分别进口,则按其各自产地确定。34(五)税率出口关税税率不分普通税率与优惠税率暂定税率。即在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进口优惠税率和出口税率的基础上,对某些进口货物(只限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和出口货物实施的更为优惠的关税税率35(六)关税减免法定减免法定减免的对象相对固定,因而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的特点,它的内容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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