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InstitutionalpharmacyadministrationYourCompanysloganinhere主要内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述医疗机构处方、调剂业务管理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4123Contents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法》2001.12.01•《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09.15•《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1.10.1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1.03.01•《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1.03.1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5.06.01•《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08.01•《处方管理办法》2007.05.0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2227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151•乡镇卫生院37210•诊所(医务室)175920•村卫生室665560•其他医疗机构14440总计:958578数据来源:卫生部-2012年1-2月全国医疗服务情况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发展20世纪50~60年代调剂+制剂药学保健•medicationdistribution•pharmaceuticalpreparations•clinicalpharmacy•pharmacerticalcare20世纪60~80年代20世纪80~90年代20世纪90年代至今调剂临床药学【药品为中心】【患者为中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内容组织管理药品供应管理调剂业务管理自配制剂业务管理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临床药学业务管理药物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其他(科研、培训、继续教育......)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组织机构医院院长药学部(药剂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调剂制剂药库质检临床药学•门诊调剂•住院部调剂•急诊调剂•中药调剂•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普通制剂•灭菌制剂•中药制剂•中药库•西药库•冷藏库•危险品库•分析室•卫生学检查室•治疗药物监测•药物信息资料•合理用药咨询•不良反应监测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药学部门负责人药学专业/临床药学专业二级以上医院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疗机构(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健康要求: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数量: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临床药师: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职责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药品调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和医院制剂配制,指导病房(区)护士请领、使用与管理药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和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实施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开展药品质量监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掌握与临床用药相关的药物信息,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学临床应用研究;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参与新药临床试验和新药上市后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其他与医院药学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主要职责处方与调剂业务管理2002年3月开始组织起草《处方管理办法》2004年8月颁布试行2006年初提出修订2007年2月12日公布5月1日起执行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处方管理办法》明确监管是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开具处方应使用药品通用名加强“麻、精神”药品监管规定关于病区用药问题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及对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提出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增加法律责任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处方含义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处方管理办法》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标准《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标准处方类型印刷用纸颜色右上角标注普通处方白色——急诊处方淡黄色急诊儿科处方淡绿色儿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淡红色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白色精二《处方管理办法》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处方权限《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处方权限【麻、精一】《处方管理办法》处方限量分类剂型一般患者癌症疼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1次用量≤3日常用量1日常用量[逐日开具]其他剂型≤3日常用量≤7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7日常用量≤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所有剂型≤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处方限量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2年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1年药品调剂调剂是指配药、配方、发药,又称为调配处方。医生(处方)药师病人处方设计接受处方检查处方计算药价(交药费)装药袋调配药剂核对检查发药指导用药正确处方正确调剂正确使用药品调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调剂人员资格药品调剂独立配方法流水作业配方法结合法调剂配方方法药品调剂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调剂工作管理药品调剂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调剂工作管理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药品调剂住院部调剂医生给住院患者分别开出处方,护士凭处方到住院调剂室取药,调剂室依据处方逐件配发。优点:药师直接了解患者用药情况;缺点:增加药剂人员和医生工作量。凭方发药病区使用药品请领单向住院调剂室领取协商规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存放在病区专设的小药柜内。每日医师查房后,护士按医嘱取药发给患者服用。优点:便于患者及时用药,减少护士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