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办公管理1、关于规范公文格式的规定2、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3、档案管理暂行办法4、档案借阅办法5、档案库房管理办法6、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7、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8、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暂行办法9、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10、职工义务献血办法11、设备抢修、工程救险等特种车使用规定12、外事(经)管理工作管理细则二、人事管理1、劳动合同2、岗位考核3、职工奖励4、考勤制度5、劳动争议处理办法6、招聘工作管理办法三、计划和财务管理1、计划管理办法2、合同管理办法3、项目管理实施细则4、财务基本管理制度5、财务审批制度6、财务支付审批四、绩效管理1、运营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意见五、物资采购管理1、物资采购程序的办法六、信息管理1、信息化管理制度一、行政办公管理关于规范公文格式的规定一、纸张规格的大小目前,全公司范围内规定使用A4复印纸(210mm297mm),其他纸张不能混用。在页面设置中,上边距2.5cm、下边距2.1cm、左边距3.1cm、右边距2.3cm。二、公文规范1、版头位置:版头,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2、天头(版头文字顶端距公文纸上沿的尺寸(距离,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公文为55mm。3、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包括市名简称、单位代字、党政部门代字、括号(党的文件用中括号、行政文件用小括号)、年号、序数号。为准确、规范使用发文字号,公司党办、行办拟定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发文字号表,供使用参考,希望不再使用其它形式的发文字号。4、横隔线的长度版头长度相同,约为130mm,宽度一般为1mm,颜色为红色。党的系统公文横隔线中间为一红五星,红五星直径为9mm,行政系统公文横隔结无红五星。5、页数编号,用阿拉伯数字,页码居中。6、正文结束时,“特此”应另起一行,空两字。7、附件:在正文之下,发文日期之上说明。附件应在“特此”下一行,空二个字。8、发文日期:在正文的右下角,发文日期最后一个字“日”距正文右边最后一个字空4个字距离。党的系统公文成文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行政系统公文成文日期使用中文字。9、主题词下三条栏线(若无抄送单位,只标两条栏线),其长度一般与正文同宽,宽度为1CM,颜色为黑色。10.抄送:公文一般不再单列抄报、内发栏目,需要抄报单位,也放入抄送栏目,按单位级别大小依次排列;一般情况下,公文不直接抄送领导个人批阅。三、字体规格1、版头:文字字体要求庄重。公司统一使用标准宋体。2、文字号:宋体3号字。3、文件标题:用宋体2号字加粗。4、正文:用仿宋体3号字。5、主题词:用宋体加粗3号字(主题词3个字用3号黑体加粗)。以上规范公文格式的规定,请各单位参照执行。同时,原沪地铁运司办(2000)47号的规定废止。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督促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为切实抓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管理部门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政令畅通,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督促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规定,使公司行政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第一条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是具体承担公司行政督促检查工作部门,其主要任务是:(一)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贯彻执行公司工作方针、目标、实施公司重要决定、工作事项及落实上级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二)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公司会议所议定重要事项。(三)围绕有关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四)指导公司各单位的督促工作。第二条督查工作主要内容(一)上级领导和部门批办的要求贯彻落实或者回复的事项。(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行政专题会议等要求落实的事项。(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批请有关部门、单位或负责同志查处或研究处理的事项。(四)公司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遵照执行或落实回复的重要事项。(五)公司的重要大决策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有矛盾的问题,需要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对策的事项。第三条督查工作原则(一)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下达的督查事项,应当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和公司领导关注的重要问题,推动公司重要决定及时得到贯彻落实。(二)尊重和依靠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督查任务下达后,由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具体办理,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检查任务的完成情况。在督查工作中,应当认真听取承办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三)坚持实施求是,全面、客观、准备、及时地反映情况。督查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有喜报喜,有优报优,善于发现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反馈真实情况。第四条督查工作程序(一)立项审批。凡符合督查内容的事项,由办公室督察员在初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立项意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以办公室名义发出《督查通知》(见附件)。(二)明确时限。按轻重缓急、工作周期长短,确定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报工作动态,14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周期较长,由规定时限的,提出三分之一时间报工作动态。(三)督促检查。按《督查通知》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对未按期限要求办结的,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及逾期原因。对重要和紧急督查事项,应当随时跟踪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并及时催办。(四)督查反馈。单项性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或单位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办公室按是否符合事实情况、结论准确、处理得当的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在报经领导同意后,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进一步完善。综合性事项由公司办公室将承办部门或单位报告汇总并经核实后一事一报公司分管领导。(五)汇总归档。列入督查办理事项的有关资料都应做好汇总整理,归档查备。第五条督查工作方法(一)催办催报。根据督查项目内容,可选用书面、电话联系或深入现场等方式进行催办,对重点事项进行抽查。(二)组织协调。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督查事项,应当明确主要承办部门(单位)和协办部门(单位)。若部门(单位)之间有意见分歧不能解决时,应当按规定和领导批示以及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的精神,做好协调工作。(三)分析反馈。对公司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掌握实情,及时反馈公司领导。第六条督查工作人员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熟悉业务,了解大局,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第七条督查工作纪律(一)联接自律,秉公办事。始终站在公正、正确的立场上开展工作,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二)严格尊重保密规定,防止泄密。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不宜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要保守秘密。第八条办公室应积极促进公司各单位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网络,努力发挥督查工作网络的作用,并加强对各单位督查工作指导。第九条公司党委督查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条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实行。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管理职能、归档范围及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历管理、基本建设、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研究等档案的管理。二、管理职能档案室企业在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基本建设、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眼球等活动中残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由公司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对有关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基本建设、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研究等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检索、统计以及借阅利用等。三、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企业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档案的收集凡是在党群、行政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材料以及其所产生的电子文件,由各职能部门责成专人负责收集、积累,防止重要文件材料一式、遗漏、短缺及电子文件未归档,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档案室根据移交清单,逐卷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存一份备查。各部门在次年1月年底前将本部门的全部传阅文件交本公司收发室,由收发室统一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文件在流转中遗失,必须填写《文件遗失报告单》,写明遗失原因,由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行政办公室。五、档案的保管档案室应配备独立的档案库房,保管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出档案库房。档案库房要有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污染措施,切实做好温、湿度的控制和调节。六、档案的鉴定根据国家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作为鉴定的依据。凡是反映企业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凡是反映企业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企业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16年至50年);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企业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短期保存(15年以下)。介于两者之间的保管期限一律从长。对已超过保管期限和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要定期做好鉴定工作。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鉴定。经鉴定却需要销毁的档案,要提出报告,填写销毁清册,一式两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销毁。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防止失密。销毁后,销毁人和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备查。七、档案的借阅利用建立必要的检索工作,编制案卷宗目录、卷内目录、分类目录、专题目录、索引等,一边档案的查找和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借阅工作按《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借阅办法》执行,严格审批手续,既有利于利用,有保证档案的安全。凡借阅档案,必须精心爱护档案,严禁拆卷、涂改、勾划、折叠,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八、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考核办法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处室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详见《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附件:1、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借阅办法2.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库房管理办法3.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借阅办法为了做好档案借阅工作,维护档案的准确、安全,更好地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办法。一、借阅原则便于工作,确保安全,严格制度。二、借阅手续1、公司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借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单》(详见附件),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交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2、外单位原则上不提供档案借阅利用(如有特殊情况,借阅者应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三、借阅要求1、档案借阅利用,一般应在档案室内查阅;确需作为凭证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予以借出;因特殊情况,如需复印档案,利用完毕后,应将复印件自觉交公司档案室或所在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保密。2、借出的档案,一般不得超过五卷,并在一周内归还。3、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者应详细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及时反馈利用效果。外借档案必须留下联络方式,以便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催还工作,以保证档案的安全。4、档案解除或归还时,借阅者与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点清。档案管理人员须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归还注销工作。5、到期不能及时归还档案者,必须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到期未归还而且没有办理续借手续者,公司档案室应收回档案,停止借阅。6、如因工作急需,公司档案室有权收回已借出尚未到期的档案。7、借阅的档案未经允许,不得翻印,不得拍照。8、借阅者对所借档案负责由保管和保密责任,不得折卷、圈划、涂改、污损、抽换或转借,如发现有丢失、损坏者,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作出处理。9、档案管理人员要健全查找工具,积极开展利用工作,做到主动、热情、迅速、准确。10、职工如调离公司,应将所借档案还清,经公司档案室确认,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认可。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档案库房管理办法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加强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提供档案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