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目录一、目的和范围二、职责三、工作内容四、案例分析一、目的和范围■目的:为指导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正确使用健康安全防护设备或用品,明确高处作业的健康安全管理要求,达到作业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分公司所辖区域内使用梯子、脚手架、吊篮和舷外(不包括人员乘坐吊笼上下平台)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2.1作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对高处作业的风险分析以及对策措施的落实。2.2高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和作业风险应对措施实施高处作业。2.3作业监护人员负责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对作业人员进行全程监护。二、职责3.1高处作业的分类3.1.1高处作业除执行国家高处作业分级外,天津分公司规定在高度未满2米时,以下情况也可视为高处作业:■平台或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常规保护区域的外侧区域。■下面有转动机械或堆置了易伤害人的物品的地方。3.1.2高处作业主要分为(但不限于)下述几类:■梯子作业■脚手架作业■吊篮作业■舷外作业三、工作内容3.2作业前的准备3.2.1对于3.1.2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作业负责人应申请冷工作业许可证,制定施工、健康安全环境控制计划和措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3.2.2参与作业的人员应符合下述条件:■身体和精神上处于良好的状态(如:无高血压、心脏病史);■接受过高处作业方面的指导;■熟悉作业内容、作业风险;■会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了解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防护措施。三、工作内容3.2.5现场监督(指“工作许可”程序中的现场监督,下同)和作业负责人应对各项准备工作予以确认,若遇到以下环境条件时,一般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遇有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作业区域的冰、雪未清除,并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附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等场合,并且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接近高压电线2米以内的区域,且电源未切断或电线未迁移;■作业区域孔洞未设有坚固的盖板或安全栏杆;■联合交叉作业场所狭小且发生冲突时,需要暂停作业的情况。三、工作内容3.2.6现场监督和作业负责人应对各种作业装置(如安全带、梯子、脚手架、吊篮等)进行检查,以保证:■制造材料符合工作、健康安全环境控制要求;■尺寸和长度符合工作、健康安全要求;■构成部件无损坏;■各组件搭设合理、安全牢固。三、工作内容3.3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在获得作业许可后,确认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后即可按照制定的计划和措施实施高处作业。3.3.1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宜的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坚持“高挂低用、挂点就近”的原则,挂点应安全可靠。■当高处作业中无适宜的安全带挂点时,必须安装安全生命索,安全生命索上每个系挂点应保证能承受足够的冲击力。■高处作业时,如具备条件应加装安全网。安全网应完好无损、牢固可靠。三、工作内容■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应根据事先规定好的通讯方式进行联系,并且由专人(监护人)负责。■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系好安全绳索并拴在固定的构件上,或者放在专用的工具袋和工具箱内,不得上下投掷,笨重工具、材料等应经安全通道或用提升缆绳运送。3.3.2梯子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在使用时,可移动梯子必须放置稳固,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可移动梯子顶端应与建、构筑物靠牢,底端应放置在坚固的底座上。■在混凝土地面或坚硬光滑的地面、甲板上使用时,可移动梯子的梯脚应有橡皮套或防滑垫,同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人)扶持。三、工作内容■不得将可移动的梯子架设在易滑动的木箱或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若不能稳固放置,不得实施登高作业。■不得使用过长或有缺陷损坏的梯子,如果梯子过短时也不得用铁卡子、夹板或绳索等接长使用,必须获取合适尺寸和规格的梯子或合适的专业工作台代替。■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临时护栏。在门前使用时,应锁闭隔离该门,并有相应的警告提示。■在转动机器附近使用梯子时,梯子与机械的转动部分之间应设置临时防护隔离设施,并挂牌和封锁该工作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三、工作内容■严禁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进行工作。若梯子上有人,严禁移动梯子。■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直梯的最高两档,并且不得向外探身。■在电气设备上或附近区域工作时,绝不允许使用金属梯子。■人字梯应有坚固、灵活的铰链,应有限制张开角度的拉链,且不能临时作为直梯使用。■严禁手持工具或物体上下梯子。三、工作内容三、工作内容三、工作内容3.4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了解各种扣件、脚手板、脚手杆、工具等性能,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对于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和其他移动过程中有坠落风险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双系绳安全带,且始终保持安全带处于有稳固可靠挂点的系挂状态,不得虚挂且严禁挂在未完全紧固的脚手架构件上。■脚手架只能架设在坚实的基础之上,要保证绝对牢固稳妥,不准有高低不平或倾斜现象,在搭设脚手架前,应排除周围的障碍物。下部设备如无法移动时,应加防护罩或防护垫。■搭设、拆除脚手架及在脚手架上工作,必须拉隔离带,并且设置安全标志,提醒他人注意。三、工作内容■架子工搭设、拆除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应使用专用扣件包,禁止在脚手架上堆放物料,严禁抛、掷工具和物料。■作业人员应沿着梯子或安全坚固的通道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提供安全的行走通道、不得妨碍逃生通道。■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踏在或倚立在未安装牢固的构件上,并且不得在上面行走或作业。■架上作业人员上方无防护不得进行其它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进行隔离。■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未有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时,应予补设或改善后才能上架进行作业。■雨、雪之后上架作业时,应把梯道、架面上的积雪、积水、积冰清除后进行,避免发生滑跌。三、工作内容■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如有条件应尽可能挂防护网。三、工作内容3.3.4吊篮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人员乘吊篮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戴安全带(在水面上方作业应穿救生衣),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安全带上的绳索末端应系挂在吊车的吊钩上,不得系在吊篮上。■在升降过程中,应防止吊篮与建筑物的棱角相摩擦,其停放位置不得妨碍消防逃生通道。■若作业人员的工作位置超出监护人员的视线,必须有一名救助人员站在另一能观察到作业人员的安全位置。若在设施或甲板以外进行水面以上的吊篮作业,要有守护船随时待命。■吊篮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三、工作内容应严格限定安全吊装的人数,在设施或甲板以外进行水面以上的作业时乘员必须按规定穿救生背心或救生衣;必须制定乘用吊篮的安全规定及紧急或特殊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吊篮只准用于起吊人员及随身物品,应严格区别工作吊篮和物料工具,做到专蓝专用不得混用换用;应专人负责吊篮的维护、检查,经常保持完好和随时可用的状态,若超过出厂规定合格的使用期限,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当风力超过15米/秒或影响吊篮安全起、放,并威胁人员安全时,应停止吊放;用吊篮起吊人员时,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先将吊篮移至水面上方再升、降,并尽可能减少吊篮的回转角度,保持起吊的稳定和平衡。三、工作内容3.3.5舷外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当风力超过15米/秒或能见度较差等恶劣天气、海况条件下禁止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必须有守护船或救助艇守护,守护船艇应在作业就近海域,且舷外作业不得工作于守护船艇的正上方,当直升机着陆设施时,需要暂停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必须有正确穿戴合适的救生衣。■现场附近应放置救生圈,并安排专人监护,若附近无法观察到作业人员,应再安排一监护人在其它能够看到作业人员的位置进行观察,并保证监护人和作业人员通讯良好。■舷外作业安全带必须系固在牢固的设备设施上,不得系在未搭建牢固的脚手架上。三、工作内容三、工作内容3.4作业后的确认■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后,回收各种使用工具、防护用具,清理现场废弃材料,同时对各种临时搭设的装置予以拆除并安全置放。■现场监督和作业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予以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三、工作内容(一)建造场地的一起人员坠落死亡事故1、事故经过2006年4月15日下午1330时,某个平台建造场地,一名现场工人在安装铁板前去纠正龙骨框架的某些不正确的尺寸。在他从梯子向脚手架移动的过程中,失足坠落,头部砸在下方的铁质工作台的角部,造成颅骨骨折,经医院抢救无效,于5月1日死亡。事故过程中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四、案例分析2、事故原因在作业高度低于1.8米的位置,防人员坠落的保护设备没有被强调使用;工作场所周围要求的良好的场所整理,没有被执行到位;没有执行工作前的风险分析,潜在的隐患没有被识别出来;缺少适当的工作和安全监督。四、案例分析摆放不当的框架没有正确摆放的软管500MM工作台3、吸取的教训对工作面高于基准面的工作,都要在风险隐患识别中加入对坠落风险的考虑;对于工作场地周围的场所整理,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以确保处于安全状态;现场的审核、检查频率应符合工作前风险分析的要求;四、案例分析左脚的位置右脚的位置确保现场有适当的安全监督,对工作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及时监督;工人工作前应向监督汇报工作内容和计划,以便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对工人提供相应的培训,使他们具备识别风险的能力;在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价、更新工作风险分析的内容;四、案例分析可能的绊倒位置可能的绊倒位置(二)“12.17”死亡事故1、事故经过2009年12月17日,锦州25-1项目总包商远鸣公司负责WHPA组块井口区平台悬挂式脚手架的搭设。08:05左右,远鸣公司8人到达WHPA井口区平台开始准备脚手架材料,张西国从12米甲板开始例行检查。远鸣公司安全监督陈照利、队长张志诚到达WHPA井口区平台检查安全工作,10:40左右,郭良军与其他三名架子工完成了同一根横杆与四根悬挂立杆的连接后,郭良军试图从所站的立杆上跨越到相邻的立杆处进行横杆与立杆的连接。因间距过大,无法到达,随后采用双手紧抱、双腿搭在水平横杆的方法向相邻立杆处爬行。当时安全带系挂在水平横杆未固定一侧。郭良军在水平横杆爬行过程中,由于水平横杆一端未固定,其自身重力导致水平横杆探出部分弯曲变形。随后郭良军的双腿滑落,双手无法支撑自身重量也相继滑脱,安全带随即从未固定的一端横杆上滑脱后,一同坠落至地面,郭良军经抢救无效死亡。四、案例分析四、案例分析2、事故原因1).在个人违规:郭良军有搭设悬挂式脚手架的工作经验,懂得作业流程。但是在向下一个工位移动时,违规在一端未固定的水平横杆上爬行;2).工作位置或姿态不正确:郭良军完成一根立杆与水平横杆的固定后应先从立杆爬至井口平台顶端,再从井口平台至另一个立杆处,但其选择从一端未固定的水平横杆上爬行,置身于坠落风险的环境中3).走捷径:郭良军向下一个工位移动时,未按照作业流程先从立杆爬至井口平台顶端,再从井口平台至另一个立杆处,而选择从一端未固定的横杆上爬行;四、案例分析2、事故原因4).缺乏隐患存在意识:郭良军明知水平横杆另一端未固定,仍然冒险在横杆上爬行,未意识到由于自身重量使水平横杆探出部分存在弯曲变形的风险;5).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正确:当郭良军选择在水平横杆上爬行时,由于安全带长度原因,未将安全带系挂在可靠的系挂点上,而是系挂在一端未固定的水平横杆上。当水平横杆弯曲下坠时,安全带顺着水平横杆滑脱,未起到保护作用.6).决定欠妥或缺乏判断:郭良军向下一个工位移动时,做出了从一端未固定的水平横杆上爬行的错误决定。四、案例分析四、案例分析3、安全提示(1)强调安全带“高挂低用”的使用原则,安全带必须就近系挂在牢固可靠的系挂点上。当没有合适的系挂点时,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如安装安全生命索。(2)承包商安全监督力量不足时,特别是对于以劳务为主的承包商,业主应加强监督。(3)鼓励更多的使用安全网,防止或减轻坠落造成的人员伤亡。(4)鼓励对作业人员的行为特点进行观察和研究,识别出高危人群,并加以有针对性的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