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一: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一、实践内容:高一级新生军训二、实践时间:安排在20xx年高一第一学期开学之初,时间1周。三、实践地点:紫金县武装部国防军训基地四、社会实践的目的1、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科技、国防、劳动、法制、环保、历史等多方面的教育,使学生关心社会和科技进步、关心地球和生存环境。2、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3、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认识社会、探究社会问题的基本能力,形成综合思考问题的能力。4、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养成良好的劳动观念,形成一般劳动技能。5、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协作能力、组织能力和操作能力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6、更重要的是,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创新意识和勤于实践、勇于探索、精诚合作的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精神境界、道德意识和能力,完善学生人格。五、组织管理形式社会实践课程在学校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德育处统一负责实施。年级组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班主任对全班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指导老师对所管的社会实践小组负责。社会实践活动一般以班级形成的小组为单位开展,每个组推举小组长一名,根据活动项目聘请指导老师1-2名,根据活动项目的需要可聘请校外人士充当指导老师。六、活动实施的过程1、活动前教育。学校在活动前都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安全、法制、礼仪教育。教育学生预防事故,注意自我保护;教育学生必须遵守法规,遵守实践地和社区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礼貌待人,体现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2、总结交流。活动结束后,小组完成社会实践的报告。个人写出活动小结及活动过程中的体会、感受等,先在小组内交流,然后组织小组间的交流。形式由班级自定,可以是主题班会、班级网页、墙报展览等。每班推荐最好的一个活动小组参加级组的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汇报。3、评价考核。小组和个人提供相应的材料,由班主任和指导老师进行初步评,然后由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进行终评。七、课程评价与学分认定1、评价原则贯彻三结合评价原则: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2、评价内容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课时量和态度;②活动的选择与活动设计评价;③活动过程中的体验和收获:认识社会、研究社会问题的基本能力和人际交往、协作、适应环境等能力的发展情况;④活动的成果和社会效益评价;⑤活动过程中的创新性和实践性的体现情况。3、评价方法实施档案袋管理。学生建立个人社会实践活动档案袋,里面应装有能反映小组和个人活动过程的种种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提供核实方法或途径(如实践单位的地址和电话,相关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具体考评方法如下:评价内容:a、学生个人自评(撰写军训小结);b、班主任和教官初评,进行等级认定;c、教务处、德育处审核。考核等级:从活动态度和活动收获等方面进行考核。活动用时合计不少于7日;活动态度和活动收获可进行定性评价,使用“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描述性语言。4、评价学分认定程序学生个人或小组整理参评材料--小组交流及互评--班主任或导师初评、等级认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终评--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学分认定--教导处登记学分。八、奖励对于那些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强,有勤于实践、勇于探索、精诚合作精神的学生个人或小组,他们付出了努力且有了丰硕的收获,等级认定为a者,学校给与表彰;对于三项活动评价均获a等的学生,学校给予专项奖励;如果社会实践成果经专家认定为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学校给予特殊奖励。方案二: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拓宽视野,丰富知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使广大中小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学生社会责任感。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形式: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到综合实践基地校体验活动、社会服务和调查、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军政训练、走进大自然活动”等内容。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创新活动手段和方式,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筑全员参与、全面系统的社会实践平台,实现社会实践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我市是革命老区,市内拥有很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校要充分发挥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结合《让历史告诉未来》一书,以研究性学习或班团活动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教育,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修养。(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二)开展综合实践教育基地体验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龙井市教育局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校,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到实践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进行素质教育拓展训练,培养学生自立、自理、自救、自护的能力。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校将结合不同年级的学生设置合理的综合实践课程和拓展训练项目,提高综合实践课程的实效性。(各校到东盛综合实践基地活动的具体时间另行安排)(三)开展社会(社区)服务和调查活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是提高德育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各学校要主动加强与社区和家庭的联系,组织学生到社区开展文明创建、交通协勤、公益劳动等志愿者服务和调查活动。通过融入社会、接触生活,增加对社会的认识与理解、体验与感悟,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初中和高中要鼓励学生多参加社会服务和调查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1—2次社会实践活动。)(四)开展农村社会实践活动。农村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实践体验和现代农业考察,学习掌握基本的农事操作技能;了解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科学知识,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农业、农村的政策,考察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设的新面貌。(高中阶段的农村社会实践原则上安排在高二年级,要列入教学计划,其中二分之一以上时间应安排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初中和小学4-6年级在校期间,都要到教育局实践基地进行社会实践或考察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另行安排)(五)开展中小学生军训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和体能训练。各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做好体育、艺术“2+1“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和体能,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在军事技能方面,高中学生军训要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军事训练与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增强爱国主义信念、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高中一年级新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原则上均应参加军训,高二、初中和小学学生必须把参加国防教育与训练作为必修课。(各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国防、民防教育活动的实践体验活动。)(六)开展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体验活动。各学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合理安排踏青、远足活动,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感受家乡的美丽。进一步丰富学习生活、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减轻学习压力和课业负担,使学生更加热爱生活、热爱人生。(各学校每个学年度必须组织一次体验大自然的活动。)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量小学生1-3年级学生的实践活动以校内外有计划的活动为主,以学校和家庭为主要活动场所,重在体验,每学年要保证3天;小学4-6年级学生和中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综合实践基地校体验、社会服务和调查、国防教育、走进大自然活动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小学生4-6年级每学年10天左右;初中和高中阶段每学年不少于20天。为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合理安排实践活动,要将实践活动时间与教学时间统筹考虑,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得到真正落实。三、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的要求(一)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教育局年初制定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制定本校活动方案,确定活动总量、内容及时间。要严格按照计划日程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3月20日前将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上交教育局)(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把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修内容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予以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社会实践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要以教导处牵头负责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政教处、少先队、团委协助做好各项工作。学校要制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价细则,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每个学期学业成绩考核项目。(三)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加强对全体教师的指导,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从事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指导工作。学校要把教师指导和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教师工作量,纳入考核指标,记入教师档案,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与其他教师的同等待遇。市进修学校将对所有从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教师专业化指导和培训工作,将举办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骨干教师培训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四)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育人环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好家长资源,让家长关心、支持学校的实践活动。学校要积极动员各行各业为学生社会实践、劳动实习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学生课余生活和假期社会实践的资源。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评估,规范社会实践工作。对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及其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五)学校要切实保障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经费投入。学生参加社会活动所需必要经费,如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行管理,政教处、少先队等部门要指导好学生正常消费。各学校要加大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得到保障。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安全保障是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前提条件。各学校要强化措施,确保活动中的师生安全。1.各学校要制定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指定专业队伍事先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的条件、环境、安全隐患等进行踏测及评估,活动期间要随时进行抽查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学校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安全观,要主动为学生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学校要继续为学生参保校方责任险,事故责任的认定与理赔工作要由校办全权代办。2.各学校必须精心组织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接送单位之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活动前要做好安全预案及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工作。要做好活动组织前的师生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对带队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明确每名带队教师的职责分工。3.实行安全员跟踪制度。各学校在活动中要指定安全员,专门负责安全事务的监督与协调。安全员由学校负责安全工作人员中选用。安全员要跟踪活动全程,及时纠正发现的安全问题,负责随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安全情况,可临时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与保护工作。中小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过程中一旦发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及时迅速逐级上报,必须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4.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增强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学校要在平时的教学中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要协调好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实践基地等方面的关系,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会学生掌握一定的自防自救知识。要抽调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