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岗制度1、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门岗包括学校正门、校园通往教师公寓的侧门、幼儿园大门等三个门岗。2、学生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接送证》,从学校正门出入学校看望学生,禁止从校园通往教师公寓的侧门入校。非探望时间家长不得入校。具体探视时间为:幼儿园、小学:星期五:16:00-20:00;星期六:8:00-12:00、14:30-20:00;星期日:8:00-19:00初中、高中:星期日:11:40-19:003、探望时间内未带《接送证》的家长凭身份证方能出入学校。4、家长入校探望时可带教学教辅书籍和适量牛奶、水果等营养品,但不得带零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学校。5、非探望时间确有特殊原因(如学生生病)的家长,学生处负责把关,由招生办接待室核实开放行条方能进入学校。6、学生外出,必须有监护人或者老师带领,且中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签字同意放行的《出入证》,小学生、幼儿园学生必须有《接送证》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放行的《放行条》。7、学生外出时,各部德育办须(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有专人在校大门口协助保安把好出入关,验证《出入证》、《接送证》《放行条》等,确认有监护人或教师的带领后,方可放行。8、学生集体外出,要有专人组织负责,由带队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列出外出学生名单,班主任签字、学部德育办签字、部主任签字,方可放行。9、教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在周一~周六8:00~11:30、14:30~17:30时间内,教职工须凭由部门主任签署的通行条和工牌出校门。其余时间教职工凭工牌出入。通行条经过门岗时交保安。10、所有师生员工出入门岗均须积极配合保安的工作。对不遵守制度、无理取闹的人员,由保安人员详细记录,学校将严肃查处。11、其他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与相关部门联系证实后才可放行。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其有效证件。12、车辆一般不允许进入校园。13、本校校车执行公务可以进入校园,为食堂、仓库等后勤部门运送物资的车辆经批准可以进入校园,其他特殊情况一律要经过校长办公室批准方可进入校园。14、对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部门、个人,学校将按照有关的考核条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