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业务学习与考核,定期开办药学知识讲座,提高其专业技术素质;同时开展药学道德教育,转变其思想观念,加强其药学服务意识。培训重点放在重视继续教育,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与实践,重视药师的职能转变和重新定位,着重自身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与时俱进,以期逐步适应医院药学的发展。6 实行制度化管理每个工作室都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实行了制度化管理。干部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职工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合同工管理实行年度合同制,从各个方面严格考核,优胜劣汰。大胆改革了奖金分配制度,实行定员、定指标和超产奖的办法;在调剂、制剂、药品库和药学研究室分别实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对工作室实行成本核算,实物挂帐,监督工作质量和数量完成情况,增收节支。通过上述措施的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药学服务责任落实到每个药学技术人员,明显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个人药学服务质量,从而提升整体药学服务质量。[参考文献][1] 居 靖,屈 建.药学服务———理论与实践[J].辽宁药物与临床,2002,5(1):9-11.[2] 任国喜,贺正荣.医院药学发展的新机遇[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2,9(1):58.美国政府如何管理网上药店张震巍,汪光宝,沈爱宗(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合肥 230032)[关键词] 网上药店;药品电子商务;美国[中图分类号] R952;TP393.4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781(2004)05035302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获得医疗保健相关信息、产品及服务的新途径。医药电子商务是医药经营模式的一场新革命。美国作为世界最发达国家,在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以及网上药店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其管理网上药店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学习。1 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了网上药店的兴起1.1 医药电子商务成为医药经营新模式 随着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人们在获得健康信息和服务方面需求程度的提高,医药类网站从1999年开始登上互联网舞台。医药电子商务是指医药生产者、经营者或使用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以电子数据信息交换的方式进行,并完成各种商务活动和相关的服务活动。它以互联网为应用平台,为企业或用户提供医药健康产品以及医药信息服务。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电子商务的分类,医药电子商务主要分为BB(businesstobusiness)和BC(businesstocustomers)两种模式。所谓BB模式,是企业对企业的交易。BB业务包括从供应商到制药企业之间的原料采购,以及从制药企业到药房、医院的药品流通,为医药行业的采购方和供应方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场所和机会。BC模式,是网上药店对消费者的交易。BC是从制药企业、药品中间商、药房、医院到普通消费者的药品零售,此类业务占医药电子商务营业总额的约15%。目前国外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正如火如荼。美国医药界已迈入因特网交易的新时代。美国目前有与医疗保健相关的网站接近2万个[1]。1.2 在线购药的兴起 BC式医药电子商务,即网上药店是医药电子商务的重点领域之一。在美国,网上药店有1000多家。[收稿日期] 20030711 [修回日期] 20030819[作者简介] 张震巍(1977-),男,安徽阜阳人,在读硕士,主要从事药事管理专业研究。据预测,美国网上药品零售、批发的规模在未来两年内将超过传统的医药市场。网上售药与传统药店售药相比具有如下优势:①行动不便的患者(如老年人和残疾人)和远离药店的人可以更便利地得到药物;②消费者容易对多个站点进行比较,找到最合理的价格和产品;③更加容易获得产品说明信息和参考资料;④保密性好,消费者可以在家中咨询医师、购买药品。另外,在某些情况下网上购药还可能意味着节省患者费用。2002年美国进行的一项消费者调查显示,通过网上购药最多可以节省29%的费用。近年来,美国连锁药店公司也踊跃涉足网上售药。例如美国最大的连锁药店之一CVS拥有4200家分店,为5500万患者提供28000万张处方,1999年投资3000万美元,收购了著名的soma.com网,开始网上售药。2 美国政府对网上药店的管理2.1 在美国出现的与网上购药有关的问题 在美国,人们在享受网上购药便捷的同时,也觉察到网上药店带来的社会负面问题,如一些网上药店在购药者未经医生诊治或无有效处方下也给配药,有些消费者违反法律批准程序跨国界订购药品等等。多数网上药店通常只要求消费者填写一个在线购药申请表,他们对申请表进行简单的核查后就发出药品。尽管许多网上药店与传统药店一样遵章守法经营,但是因特网也为非法医药站点绕过为销售处方药制定的安全措施和传统的管制提供了便利。自2000年起,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行了372起与因特网销售药品有关的犯罪调查,其中90起涉及因特网药店。以后,FDA参与150次与因特网药品有关的逮捕行动,其中60起涉及网上药店,有92起被宣布判刑。FDA目前正在进行约100起与因特网售药有关的调查。在美国,有人调查了37个医药站点的“网上药店”,发现低·963·医药导报2004年5月第23卷第5期于11%的站点没有提供站点(药店)的实际位置,没有一家提供担当顾问的医生的姓名、专长、地址和执业资格[2]。随着美国政府和个人对网上药店认识程度的提高,发现网上售药同样存在着许多缺陷:①网上药店可以绕过传统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药品只能通过有效处方得以销售;必须通过体检才能开出处方等等),这些安全措施可以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非安全用药的危害。而在非法的医药站点上,职业道德低下的医生可以给素未谋面的患者开出处方。②虚假的网上药店使网上消费者冒更大的风险。在网上,消费者无法判别一家网上药店是否为合法经营。从非法网上药店购买处方药的消费者,可能面临药品不对症、药品被污染等风险。另外,患者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药物,所以存在严重滥用药物的可能性。③联邦诉讼权利受限,处罚力度不够。因为对联邦权利的限制,FDA对某些违法者很难采取行动,例如,网上医院雇佣的执业医生(不问患者既往史、不考虑药品潜在相互作用等等)。而且,即使FDA有权提起诉讼,在许多案例中,处罚力度也不足以威慑此类欺诈案件的发生。2.2 美国政府对网络购药的管理措施 美国政府规定,网上药店必须获得所在州医药管理部门的充分认可和批准。由全美医药协会(theNationalAssociationofBoardsofPharmacy,NABP)颁发VerifiedInternetPharmacyPracticeSites(VIPPS)认证,确认其经营网络医药的业务资格。每种药品上网销售必须出示“会员制健康医疗团体”和保险公司的证明及担保证书等方许可运营。美国医学会于1999年正式表明,任何只通过核查在线购药申请表而未对患者进行体检就开具处方的医疗保健从业人员是不符合医疗保健标准的。如果从事在线医疗的医生为执业区域范围以外的消费者开处方,他将会被指控为无证行医,超过12个州已经开始酝酿惩戒措施。例如,一位俄勒冈的医生由于没有对患者进行体检就开具在线处方而被判刑10a并罚款5000美元。美国毒品管制局规定,通过互联网订购处方药必须用于合法的医疗目的,否则都是与国家和各州法律相违背的。NABP根据其互联网药房站点认证计划(VIPPS)制订了一项自律认证程序。合格的医药网站带有VIPPS标志与NABP网站连接,在NABP网站上有关合格的网上药房验证信息。上述网上药房验证计划得到了美国FDA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支持。为进行资格认证,药店必须提供文件证明它遵循所在州药品配方法规,它的网站和有形设施必须经过检查人员评估。1997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同FDA、加拿大卫生部、加拿大工业部竞争局、一些州司法部长办公室和州卫生部门等执法部门共同合作,编撰一份为FTC认可的面向患者提供保健信息和服务的网上公司目录。“OperationCureAll”周期性地实施网络检查,迄今,已经分别在1997,1998和2002年进行了3次国际性的检查[2]。这些检查鉴别出数以千计的站点对严重疾病做出可疑的治疗声称。每次检查后,FTC向这些可疑的站点发出电子邮件以示警告,指出他们做出的任何医疗声称必须被足够的和可靠的科学证据所证实,要求这些站点修改他们的声称以确保它们符合法律。3 启示目前我国国内医药、健康网站以平均每月开通2个综合站点的速度发展。截止到2002年3月底,全国已有近260家医药和健康网站[4]。出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目的的考虑,目前,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规定不许网上售药。但是,医药界人士普遍认为,随着中国医药零售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加强和互联网用户的增加,我国BC医药电子商务将是一个潜力巨大的领域。网上药店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将惠及百姓;失于管理,则贻害群众。因此,我国今后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3.1 政府尤其是医药主管部门承担对“网上药店“监管的主要责任 在美国,上至国会下至FDA对网上药店的管理都十分重视。我国应加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网络药店管理的立法,明确政府和医药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和地位,使他们对网上药店的管理不再是依靠单纯的行政命令或部门条例,而是有法可依。结合我国及医药行业的具体特点,将医药电子商务及网上药店的性质、内容从法律角度加以阐述和界定,为它们的发展提供宽松、有序、健全的法制环境。3.2 多部门、多国政府协调行动 当今,网络售药正呈现出跨部门、跨国界的特点,向传统的管理框架提出了明显的技术上和后勤上的挑战。由于许多政府机构在医生和药店管理方面拥有专门的地位和不同的职责,所以机构间密切协调配合至关重要。有的国外站点可以向他国国内售药,因此各国政府必须加强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各部门、政府密切合作的基础。3.3 医药行业加强自律 譬如,美国的优良企业联盟(BBB)建议消费者警惕那些声称拥有医生的处方站点,BBB同时接受个人对医药产品的咨询。它是美国有相当公平性与知名度的企业协会,协助处理消费者投诉事件、提供企业简介、引导企业正派经营准则并扮演规范角色。同时,美国的合法网上药店均带有获得全美医药协会认可的“经认证的网络药房”(VIPPS)标记的站点。[参考文献][1] 李素锐,朱景申.医药电子商务的现状与发展[J].医药导报,2001,20(4):271.[2] HenneyJE,ShurenJE,NightingaleSL.Internetpurchaseofprescriptiondrugs:BuyerBeware[J].AnnInternMed,1999,131:861-862.[3] FTCandFDAledthe2002surf.InadditiontothenumerousgovernmentagenciesandprivateorganizationsintheUnitedStates,threeforeigncountriesalsoparticipatedinthesurfCanada,Ireland,andMexico.Thissurffocusedspecificallyonsitesthatsoldproductsandservicesthatpromisedtocure,treat,orpreventcancer,HIV/AIDS,orarthritis.[4] 沈 明,王君明,吴海群.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药房,2002,13(7):440.·073·HeraldofMedicineVol.23No.5May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