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授课人培训地点备注2月23日矿井概况、《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局第92号文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学时刘恒雄会议室2月24日《煤矿职业危害及防范》8学时余德江杨扬会议室2月25日采掘基本知识、煤矿通风基本知识、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8学时余德江刘恒雄任宏会议室2月26日《防治水规定》、《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采掘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水害事故案例8学时王光海刘昌平任宏会议室2月27日机电安全事故案例、机电运输管理、机电运输操作规程、提升运输事故预防8学时陈文会议室2月28日瓦斯事故案例、瓦斯防治、自救互救及安全避险8学时陈文刘昌平会议室3月1日矿井存在的灾害情况及预防、矿井避灾路线8学时刘恒雄王光海会议室3月2日顶板事故、机电运输事故案例、职业病防治8学时刘昌平陈文会议室3月3日巷道维修安全要点、现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8学时余德江会议室3月4日考试会议室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培训教师同上4月1日-4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5月1日-5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6月1日-6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7月1日-7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8月1日-8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9月1日-9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10月1日-10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11月1日-11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12月1日-12月10日新工人培训会议室根据实际情况再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授课人培训地点备注6月安全月相关文件、看警示片8学时杨扬、任宏会议室不定期9月一通三防8学时王光海会议室不定期12月职业卫生8学时王光海会议室不定期附表三新工人、再培训课程义讲刘恒雄学习临煤安全生产文件(一)以“零工伤”理念为引领,以十五个要素为重点,按照固化、完善、融入、创新的原则,突出“两个规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丰富载体平台,坚持示范带动,严格检查考核,促进体系建设日益完善,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规范干部管理1、规范理念及学习培训(1)带头树立和宣贯“零工伤”理念以及“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等安全理念。(2)学习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本单位安全政策措施,具备所从事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3)依法依规参加国家、省、集团公司及本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及时更新安全知识。2、规范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安全工作会、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讨论研究和安排部署安全工作。(2)组织制定有针对性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形势变化时及时修订完善。3)带头执行班前礼仪、井口安全宣誓、集体升入井制度。(4)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矿领导干部下井跟带班及值班管理制度。(5)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矿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请销制度,杜绝私自外出。二每日一题每周一案1月1日掘进工作面施工小断面贯通后,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必须停止一切工作,由通风区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1月2日堆放物料有那些要求?答:要按料架,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堆料要下宽上窄,并应保证行人行车宽度和通风断面。1月3日掘进巷道出现高冒时,必须用什么材料接实,严禁什么?答;掘进巷道出现高冒时,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接实,严禁瞒顶。1月4日当钻孔与老空或旧巷道相透时,应怎样处理?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有害气体。如有害气体超过规定,须立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月5日锚索的外露长度应为多少?答:锚索的外露长度应不大于350mm。1月6日压风、压水管路吊挂距底板高度为多少?答:压风管路距底板800mm,压水管路距底板600mm。1月7日巷道来压,支架开始变形时应采取哪几种加固方式?答:套棚、打点柱、打挑棚或打桁架等。1月8日、放炮前要设的“三警戒”指的是什么?答:警戒人、警戒网(牌)、警戒哨,放炮员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必须大喊三声“放炮了”或鸣笛三响,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余德江、杨扬(一)煤矿作业环境恶劣且防控困难煤炭开采作业场所环境恶劣,井下开采环境中含有大量的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及物理因素等众多因素,工人在长期作业过程中会吸放大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引发职业病。主要因素有:(1)粉尘粉尘是煤矿生产中主要的有害因素,现代矿井掘进工作面大都实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在掘进、装岩、清理、运输及支护等过程中,均能产生大量含矽量较高的粉尘;进行凿岩时,也产生大量粉尘)采煤工作面主要实施综合机械化采煤,在割煤、装煤、运煤及支护过程均可产生粉尘)煤矿工人长期吸入含有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煤尘或混合性粉尘,可发生矽肺、煤肺或煤矽肺)。(2)噪声与振动噪声与振动是煤矿生产中很常见的有害因素。矿井内噪声主要产生于采掘机械、凿岩工具、通风局扇及运输设备;地面生产性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机、提升绞车、输送机、振筛机、破碎机等,此外选矸过程也易产生高噪声。矿井内振动主要产生于凿岩、采煤机械,尤以风动工具更严重,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重者可造成职业性噪声聋;噪声对心血管系统也造成损害;局部振动危害严重时引起手臂振动病。(3)高温、高湿环境大多数矿井平均地温梯度为2.55oC/100m,在通风不良时矿井下易形成高温作业环境。气湿取决于巷道中的水量,流入空气的温、湿度,以及岩层或煤层渗出的水量。当前,为了降尘,掘进、采煤基本采取了湿式作业,井下湿度更大。工人长期工作在这种环境下,容易引发中暑、皮肤病等。(二)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及管理制度不完善多数个体煤矿和少数国有煤矿企业未按《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工作仅有非专业人员兼职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处于空白状态。部分国有煤矿虽然有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并建有部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由于专业人员不足,管理水平低,检测设备不足或老化等原因,使得职业病防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三)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由于缺乏对《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煤矿企业对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重视煤矿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较差、管理不力,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很薄弱。煤矿未对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管理人员和工人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够,缺乏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四)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煤矿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导致在煤矿建设过程中未按“三同时”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卫生审查,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国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导致职业病防护设施先天不足。煤矿建成投产后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不符合防护要求,且不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五)缺乏有效监管机制根据职能调整,煤矿职业卫生现场监督检查职能划到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后,卫生部门原有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仪器设备没有划到煤监部门,煤监部门尚未建立专门的职业危害执法队伍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虽然配备了少量检测检验设备,但也无人会使用和未通过计量认证,检测检验结果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因此煤监部门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缺乏专业技术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和经费支撑,现场执法缺乏科学依据,难以执法,客观上放松了对煤矿职业卫生的监管。二、职业病防治措施(一)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加强污染源防控面对井下复杂的作业环境,基于抓住主要矛盾的思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煤矿职业病的防治进行论述。煤炭开采作业场所环境恶劣,井下开采环境中含有大量的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及物理因素等众多因素,工人在长期作业过程中会吸放大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引发职业病。主要因素有:(一)煤矿作业环境恶劣且防控困难煤炭开采作业场所环境恶劣,井下开采环境中含有大量的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及物理因素等众多因素,工人在长期作业过程中会吸放大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引发职业病。主要因素有:(1)粉尘粉尘是煤矿生产中主要的有害因素,现代矿井掘进工作面大都实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在掘进、装岩、清理、运输及支护等过程中,均能产生大量含矽量较高的粉尘;进行凿岩时,也产生大量粉尘)采煤工作面主要实施综合机械化采煤,在割煤、装煤、运煤及支护过程均可产生粉尘)煤矿工人长期吸入含有大量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煤尘或混合性粉尘,可发生矽肺、煤肺或煤矽肺)。(2)噪声与振动噪声与振动是煤矿生产中很常见的有害因素。矿井内噪声主要产生于采掘机械、凿岩工具、通风局扇及运输设备;地面生产性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机、提升绞车、输送机、振筛机、破碎机等,此外选矸过程也易产生高噪声。矿井内振动主要产生于凿岩、采煤机械,尤以风动工具更严重,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重者可造成职业性噪声聋;噪声对心血管系统也造成损害;局部振动危害严重时引起手臂振动病。(3)高温、高湿环境大多数矿井平均地温梯度为2.55oC/100m,在通风不良时矿井下易形成高温作业环境。气湿取决于巷道中的水量,流入空气的温、湿度,以及岩层或煤层渗出的水量。当前,为了降尘,掘进、采煤基本采取了湿式作业,井下湿度更大。工人长期工作在这种环境下,容易引发中暑、皮肤病等。(二)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及管理制度不完善多数个体煤矿和少数国有煤矿企业未按《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工作仅有非专业人员兼职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处于空白状态。部分国有煤矿虽然有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并建有部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由于专业人员不足,管理水平低,检测设备不足或老化等原因,使得职业病防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三)煤矿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由于缺乏对《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煤矿企业对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重视煤矿安全工作和经济效益,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较差、管理不力,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很薄弱。煤矿未对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管理人员和工人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够,缺乏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四)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煤矿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导致在煤矿建设过程中未按“三同时”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卫生审查,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国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导致职业病防护设施先天不足。煤矿建成投产后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不符合防护要求,且不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五)缺乏有效监管机制根据职能调整,煤矿职业卫生现场监督检查职能划到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后,卫生部门原有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仪器设备没有划到煤监部门,煤监部门尚未建立专门的职业危害执法队伍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虽然配备了少量检测检验设备,但也无人会使用和未通过计量认证,检测检验结果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因此煤监部门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缺乏专业技术机构、人员、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