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主讲:李湘林一、项目资金特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是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的资金,属于专项资金范畴。项目资金既有一般专项资金所共有的基本特征,又具有自己的特点。(一)资金来源的固定性•项目的实施,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保障,因此,在项目纳入实施计划的同时,也确定了其资金来源渠道,除非项目实施计划和投资人发生变更,否则,已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不会发生改变的。(二)资金来源的限制性•投资人和资金供给者,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做了限制性的规定,包括对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资金最高耗费量和应取得的项目建设成果等限制。这种限定是以法规、制度、计划、预算、合同等形式分别体现的,对有关各方都具有约束力。(三)资金运行的单向性•项目资金的运行过程是单向性的,即从资金的取得到使用和耗费再到核销,是沿着单向轨迹运行的。不能形成资金的循环周转。为是由项目的公益性质所决定的。这一点在财政全额投资的项目上表现的最为明显,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土地权属关系将土地和建成的工程设施无偿地移交给农村集体使用,已耗费的资金则作为财政性专项支出予以核销。二、项目资金管理目标(一)从宏观管理上讲•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各有关管理主体依据职责分工,对项目资金,从概预算、计划、拨款、使用到决算的各个环节和资金运行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它涵盖了各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活动和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阶段的具体管理活动。(二)从微观管理上讲•项目资金管理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资金收支活动的管理,这种管理是在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范下所进行的自我约束性管理。(三)项目资金管理的目标•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努力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任务完成。三、项目资金管理任务•上述项目资金管理目标,是对项目资金管理各主体的共同要求。由于各主体在项目资金管理中的职能权限不同,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也有所不同。就国家和省投资项目而言,各主体在项目资金管理中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以下二个方面:(一)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主要任务•1、制定有关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统一制度和规定,使各责任主体在统一规范和要求下管理项目资金。•2、对已批准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和使用以及有关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总目标的实现。•3、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主体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二)各级土地开发整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根据《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土地开发整理机构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的具体工作。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资金的直接使用者,主要负责对项目使用过程的管理。其主要任务有:•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经济活动和资金管理行为的合法性。•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与控制机制,确保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化。•3、节省资金,降低成本,确保项目预算和资金收支计划的顺利执行。•4、加强财务会计工作,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满足有关各方管理需要。四、项目资金管理的依据(一)通用性法律、法规和制度(二)专业性法规制度规定五、项目资金管理的组织形式(一)集中管理组织形式(二)分级管理组织形式六、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二)统一政策、分责监管原则•(三)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原则•(四)讲求效益原则七、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一)财务机构设置的要求•(二)建章建制的要求•(三)项目预算和资金计划的要求•(四)项目资金使用的要求•(五)会计核算的要求•(六)监督检查的要求八、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二)耕地开垦费•(三)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四)其他资金九、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购置费、拆迁补偿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一)前期工作费(二)工程施工费(三)购置费(四)拆迁补偿费(五)工程监理费(六)竣工验收费(七)业主管理费(八)不可预见费结束•TEL:0731-59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