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活动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实际,在全所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双模”创建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检验职责,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增强“四个认同”,不断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创建活动注重“五个结合”,即:创建工作要条块结合,与履行食品药品检验职能结合,与开展争先创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庆祝建党90周年等活动结合,与学习型党组织、机关效能考评、学习型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协调推进;与社区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扶贫和资助困难家庭、困难学生等结合,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突出发挥支部、科室作用,2突出人人参与,办实事、办好事。年内力争创建成县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二、主要内容1.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推进各民族和谐发展。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以增进“四个认同”为目标,大办促进民族团结的实事好事。2.紧紧围绕食品药品检验职责。创先争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进,争优秀,提升工作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变化和实惠。3.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落实对口援疆项目,促进本地区药品产业的发展。完善对口援疆工作规划,主动配合支援省市所做好工作衔接,使对口援疆项目顺利启动实施,带着深厚感情为各族人民服务,热爱各族人民群众,推动我区食品药品检验事业和维吾尔药产业的发展。4.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组织领导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并实现预期目标。3组长:伊布拉音•艾尔西丁党委书记、副所长副组长:高彬党委副书记、所长郑东升党委成员、党委副书记董新辉党委成员、副所长成员:赵明办公室主任夏小晴人保科副科长马晓康业务科科长卢瑞芳质保科主任苏莱曼民族药室主任王伟萍生测•药包材室主任迪丽努尔药理•医疗器械室主任李革中药室主任祝莉莎化学•食品室主任英杰不良反应中心主任四、实施步骤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月11日~3月5日)。1.学习相关文件。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所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局党组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新疆历史。4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中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活动方案。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所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第二阶段:全面实施(3月7日~11月中旬)。(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落到实处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各支部紧紧围绕创建的主题,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会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内容,要把学习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各科室干部职工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大讨论。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各科室负责)2.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自治区第二十九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着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学一句维吾尔语(每5周学一句维吾尔日常用语),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影,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展,举办一次全系统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演讲比赛。(人保科牵头,各科室负责)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人保科、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4.办实事,解困难,助就业,为政府分忧。自治区党委确定今年为“民生建设年”,结合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帮助子女就业。了解掌握共建社区、居住社区的困难家庭特别是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尤其是资助求学困难的学生上得起学,帮助和推荐食品药品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相关企业就业。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办公室、人保科牵头,各科室负责)5.加大对口帮扶力度。继续大力支持定点扶贫的皮山县桑株乡的基层基础建设,结合业务职能,进一步加大扶贫帮困的力度。(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6.创建申报。适时向有关部门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人保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6(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为重点,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7.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人保科牵头,各科室负责)8.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人保科牵头,各科室负责)9.把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科室负责)10.选树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所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人保科、办公室牵头)11.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7“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加强环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居住环境、职业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办公室、人保科牵头,各科室负责)12.认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增强军地感情,加深友谊。充分发挥军转干部的作用。与共建单位军区药检所组织开展军营一日游、军地联欢、过军事日等活动。(人保科牵头)13.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人保科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体现“新疆效率”,努力提高检验技能1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之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着力加强依法检验和科学检验建设。(人保科、办公室、业务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15.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办公室牵头,负责)16.把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科室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8核考评。(人保科牵头,各科室配合)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5日~12月10日)。1.展示成果。举办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图片展、活动成果汇编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2.考核评议。对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评议。3.认真总结。对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4.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5.表彰奖励。对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在人保科,负责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信息上报和资料整理等工作。2.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板报、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族团结“双模”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创建”的浓厚氛围。93.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进行帮助和指导。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使创建活动同步、高效推进。4.加强督促检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对活动开展进行指导、督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人力、财力保障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创建的进展情况,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先进事迹。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创建民族团结“双模”活动办公室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