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药事管理药学部制:概念、优越性及与药剂科的区别1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证用药须慎重3“一药多名”并非药价虚高元凶4儿童用药剂型少浪费大5论文综述4种抗癫痫药物血药浓度监测回顾性分析62003~2005年我院抗感染药物用药分析10合理用药皮肤科外用药你会用吗?17解热镇痛药常识18滥用激素危害大19口服抗菌药物有时要忌口20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1期)21中药之窗几种贵重中药的贮存方法25部分贵重中药材的使用方法26药师园地最佳用药时间表28阿司匹林科学用药问答28药物皮试知识概述(二)30药事管理厦门中山药讯XIAMENZHONGSHANDRUGINFORMATION2006年第4期第1页药学部制:概念、优越性及与药剂科的区别医院药学是医院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且不论巨额药品收入对医院正常运营和不断发展的意义,单就其在整个医院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来看,医院药学也已变得日益重要,有些因素甚至已成为医院发展的瓶颈。医院药学是药学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科学相互交差、渗透形成的药学分支学科,是药学科学与药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和实用性。自90年代初以来,在大型、综合型医院里,尤其是在三甲医院里设置药学部的呼声渐起,声势日壮。医院药学管理工作重点向临床转移,医院药学服务模式处于缓慢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改革阶段。在上个世纪的最后几年里,不少医院在踯躅彷徨之后,也悄悄开始了实践。这其中有一轰而上赶时髦的,操作起来极其简单,改个名字,摇身一变就成了药学部。也有的经过了深思熟虑,逐步变革,从组织结构、组织职能、运行机制等多角度进行认真研究,取得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总的来看,理论研究尚嫌欠缺。从“药剂科”到“药学部”,难道仅仅是改个名字的问题吗?本文将从以下几个角度加以论述。一、医院药学工作的特点决定了采用药学部制的必要性:1、是医疗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的工作,无论其是否被掩盖在诸如任务、目标、远景、战略等名目之下,也无论其做出何种描述,终归是以技术服务为落脚点的。临床医学、医院药学和护理学自然是医院的三大支柱性技术学科,缺一不可。临床治疗,目前还摆脱不了以药物治疗为主的局面。因此,如何在诊断正确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药物,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也是决定和判断一个医院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和主要依据。合理用药,当然是医师的责任,但更是药师的责任。这一特点决定了药师在提高药物治疗水平中的重要作用。促使医药有机结合的工作,也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药剂科所能胜任的了。2、多而杂的业务内容。医院药学工作大体可以包括药品供应、药品调剂、药物检验、临床药学、药学信息等。由于我院的独特性,还要增加保健服务、临床药理基地、药物制剂的工作。这些工作虽有一定联系,但专业性质和任务并不完全相同,每一个业务分支都应在组织结构上进行单独的技术管理,并置于统一的行政领导之下,才能更有地完成各自的工作。药剂科的任务仅仅包括药品供应这一环节,不适合多任务的管理要求,远不能概括医院药学工作的全部。药学部可能是目前可以选择的医院药学管理的最佳组织形式。3、临床药学工作是医院药学与临床医学的交*与融合。随着医院药学的发展,传统药学已经在向药学保健的阶段过渡。服务模式也正在从以药物为中心向以患者为中心转变。这种变革,要求药师走出实验室,走出药房,到临床一线去,与医师、护士一起,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良、精准的服务。药剂科管理体制,从根本上不适应这种变革。药剂科是以药品供应、调剂为主的业务单位,在组织结构、职能、职权等方面都先天不足,对服务模式的变革显得力不从心。对医院药学服务的发展更多地是起到了束缚而非支持的作用。4、以管理为重点。医院药学工作既是技术工作,更是管理工作,它包括了对人、财、物和技术、业务的管理。一方面是对自身的管理,另一方面也担负着对整个医院的药学工作的管理。贯彻、监督、检查相关法规在医院中的执行,行使管理职能,已经成为医院药学工作一个重点。药学部制在这个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二、医院药学发展趋势使药学部制成为必然选择:回顾建国以来我国医院药学发展,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一是药房、药局的阶段。这是在经济基础薄弱的背景下,以调剂为主要工作的阶段。其特点是规模小,调剂品种少且以西药为主,业务单一。在第二个阶段里,中草药的调剂业务逐渐增多,药物制剂也因短缺经济的需求应运而生。公厦门中山药讯XIAMENZHONGSHANDRUGINFORMATION2006年第4期第2页共卫生的发展,使药物使用的规模日益膨胀,药物供应和调剂压力的不断增大,使药剂科成为适应当时历史条件的有效的组织形式。但此后的三十年,医院药学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沉闷与停滞。在二十世纪70至80年代之间,临床药学工作被正式地提出来,这就进入了医院药学发展的第三阶段——药学服务阶段。临床药学的核心内容是合理使用药品。通过引入临床药学的内容,医院药学实现了从药品供应向药学技术服务的跨越。医院药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也从以药品为中心的理念逐渐向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转化。药师与医师一道查房,协助实现合理用药。进行治疗药物监测,为个体化给药方案提供依据。监测、报告不良反应,指导安全用药。开展药动、药效、生物利用度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这些工作已经成为了药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更深入地参与到治疗工作中去。新的工作内容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模式与组织形式。药剂科由于其药品供应、调剂的主营业务方向,和以药品为中心的技术管理模式,使之不能适应“走出药房,直接面向患者,参与医疗实践,药学监督管理”的工作任务的要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药学部可以使医院药学的技术职能和管理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上世纪的最后十年,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自然科学的进步,和管理科学等社会科学的发展,促进了人们人类健康的关心和对健康事业的重新思考,医学模式从生物医学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化,药学保健等一批新的概念逐渐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预示着新的医院药学变革方向。在新的药学保健阶段,药师要直接对患者保健的质量负责,是“以人为本”的阶段。医院药学管理也改变为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医院药学的发展历程,反映了对药师职能和义务的观念的变迁,也反映了医院药学的社会角色和工作模式的演变。与之相应的是医院药学工作组织形式的不断演进。三、药剂科制的弊端:1、医院药学目前已经发展成为综合学科,它必须完成全面质量管理、药品供应、临床药学、合理用药、药学科研、药学教育、药学信息和信息技术应用等诸多任务。如果仍旧依赖药剂科的原有职能与组织结构,势必只能以完成药品供应为主要任务,难以满足当前医院药学发展的需要。要完成如此之多的任务,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实现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转变,其局限性不言而喻。2、《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医院药学管理机构“负责本院的药剂工作。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本院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浪费。”这里强调了医院药学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即对全院各个科室、部门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药品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职能。以当前药剂科与临床科室平行的行政隶属关系,尤其是负责相关业务的班组在组织层级中处于最低地位的现状,决定了药剂科不可能完成管理任务。3、医疗、药学、护理是医院的三大业务支柱,三者相互依存、相互独立,是相互平行的专业部门。药学部与医疗部、护理部一样应属职能部门,统一管理下属的供应、调剂、制剂、检验、临床药学、信息资料等二级科室的业务和行政工作。药学与医学是两个在理论、知识、技能上有较大差别的专业学科,工作性质不同,不能由医疗工作代替或部分代替药学工作。重医轻药的错误观念导致了医院药学管理机构不直接隶属于医院,而与各医疗科室平行,由行政机关管理的体制。这一体制,致使药学人员的整体素质得不到提高,高层次的专业人员匮乏,为医院药学工作的发展带来了障碍。4、临床药学、临床药理是医院药学的组成部分,也是医药交差的学科。它需要与临床医疗科室协作,也必须置于医院药学的统一管理之下。临床药师要对治疗提出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药剂科体制之下,药师对临床合理用药的咨询和指导的权力与义务得不到发挥,给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极大隐患。四、药学部制:厦门中山药讯XIAMENZHONGSHANDRUGINFORMATION2006年第4期第3页药学部是以药学服务为主的医技部门,是由主管业务的院长或副院长领导的二级直线职权机构,负责本院的药剂工作。面向未来的药学部制有如下特点:⑴由院长直接领导。设立由院长直接领导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学部,便于统一领导协调医院药学工作,特别是管理职能的行使。⑵实行两级制,分级管理。药学部下设专业科室组织结构职责分明,部主任与科室主任按照其职责划分分别履行其管理职能,便于管理与监督。⑶设立质量管理网络。不同级别的质量管理职责,组成完整的质量管理网络。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又可为医院领导决策工作提供一个信息咨询网络,以此来反映和保证医院的工作目标。药学部有如下的性质:1、主业技术性:供应、调剂、制剂、检验、临床药学都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分工的细化,将使其专业技术更为突出。2、信息指导性:药师有义务搜集、整理、保存各种药学信息,向医师、护士、患者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3、经济管理性:医疗改革、市场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要求药品的经济管理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市场意识的确立,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模式的建立,技术干部向技术经济管理干部的转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都是药学部面临的挑战。4、行政职能性:药学部除具有专业技术性外,还具有行政职能。具有很强的法制性。这在医院各个技术科室中是独有的。综上所述,随着医院药学工作范围的扩大,要求的提高,现有的发展水平和组织形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对医院药学工作的领导,已成当务之急。药学部制具有管理体制科学、机构完备、业务网络合理、便于发挥职能等特点,应该成为医院药学管理体制的变革方向。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证用药须慎重在临床用药中有许多问题常困绕医师,如医师用药是否应该与药品说明书注明的适应证一致?超出药物说明书注明的适应证范围用药妥当吗?如果超范围用药发生了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明显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医院是否应该赔偿?患者发现自己的疾病与临床医师处方药物说明书上注明的适应证不一致,对医师的解释不满意时,有无权利要求退药或拒绝使用?虽然临床实践中超范围用药现象非常普遍,而有关方面对此又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笔者认为,从法规的角度看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药品说明书是通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相关文件冲突,则必须依照执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药品说明书(包括适应证)的审批非常严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新药审批办法》明确规定,已上市药增加新的适应证属于5类新药范畴,该办法的第七章第四十六和四十七条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在原批准适应证的范围内修改使用说明书,应提出补充申请,提出补充申请的单位必须根据补充申请的不同内容送报必要的资料,经省级药品监督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从法律意义看,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超出药物说明书注明的适应证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如果发生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且对患者造成损害,而医师又不能证明用药后发生的不良反应与该药物无关时,医师的这种医疗行为应该属于违反医疗常规,属于医疗事故定义的范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反,如果医师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注明的适应证用药,即使引起了某些不良后果,药厂也会对此负主要责任。为什么会发生药物说明书注明的适应证以外范围用药现象?相关信息可能来自医学文献、教科书和一般药物手册。医学文献属于学术讨论范围,其试验设计是否严格随机双盲对照,观察病例数、病例选择条件、统计学方法使用等是否严格控制,其有效性和安全性需要考证。即使国家批准进行厦门中山药讯XIAMENZ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