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坪学校2012年上期每月之星评比方案为了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抓好教育教学质量,促使我校良好校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的过程中培养学习的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学生中树立起优秀学生榜样,让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起到表率作用,成为全校学生学习和借鉴的榜样。一、组织领导组长:李明副组长:张跃辉蔡阳李仁松成员:张义明曹勇唐红梅郭正凯李宏黄素珍二、评选条件凡属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比。三、评选步骤1、本学期评选四次,即3月15日,4月15日,5月15日,6月15日,每次评出学习之星、文明之星、进步之星各一名,每次不能重复,没有符合要求的则不评。2、各班根据“每月之星”申报条件,先由学生自荐,班委会进行讨论推荐出候选人各1~2名,再由班主任确定每月之星各一名,经科任教师讨论通过,最后报政务处审批。各类评比过程必须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3、学校对评为“每月之星”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张榜公示。四、评选要求(一)基本条件:凡申报“每月之星”的学生都必须热爱校园、尊敬师长、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思想品德好、人格魅力强,恪守社会公德、个人综合素质好。热爱学习,锐意进取,学习态度端,并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的学习楷模。有严重违纪的、受过处分或处分未撤销之前不能参评。(二)各项具体条件1、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按时完成作业,刻苦钻研,乐于探究,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2、文明之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模范地遵规守纪,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无任何违纪现象,有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深受师长、同学好评,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3、进步之星: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进取心,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或在校表现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并能及时总结经验,受到老师表扬。东坪学校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