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变化人个体死亡后,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功能逐渐消失,尸体受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等内外因素的影响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称为死后变化(Postmortemchanges)。由于死后变化使尸体呈现的特有征象,称为尸体现象(Postmortemphenomena)。死后变化和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过程,随气温、湿度、空气流通情况以及死者体质、死因等情况的不同而异。尸体内外环境因素,既可以加速尸体现象的出现,又可以减慢或终止其发生和发展。因此,在分析和评价尸体现象时,必须充分考虑尸体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作用。尸体现象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1.法医学把尸体现象当作死亡的确证,出现了早期尸体现象后才允许尸体剖检、埋葬、火化。2.尸体现象的出现和发展,在时间上具有相对的规律性,据此可推测死后经过时间。3.根据尸斑的特殊颜色有时能推断死亡原因,如提示某些中毒。4.尸体痉挛,可以判断死亡当时的特殊姿势,有助于判断自杀与他杀等。5.根据尸斑分布情况及尸僵程度,有助于发现死后体位变动情况,提示尸体曾否被移动。6.有些尸体现象容易与生前病理变化相混淆,如自溶与变性、坏死,皮革样化与生前挫伤,尸斑与皮下出血等,应予以鉴别。有的死后变化可以使生前改变明显化,但多数死后变化会破坏生前损伤或病变以及正常结构。因此,尸体冷藏,延缓和防止死后变化的发生和发展是必要的,尤其是无名尸体。尸体现象大致按一定的时间顺序显现。根据死后尸体现象出现的早晚,将其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两大类。早期尸体现象(earlypostmortemphenomena)是指人体死亡后24小时内所发生的尸体变化。包括肌肉松弛、角膜混浊、皮革样化、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自溶及自家消化等。晚期尸体现象(latepostmortemphenomena)是指死亡24小时以后出现的改变。包括毁坏型和保存型两类,前者有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后者包括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和浸软。保存型晚期尸体现象又称为异常尸体现象,系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有异于一般的尸体现象。因为这类尸体现象的形成,其重要特点是腐败过程的中断,尸体往往得以长期保存。但从时间上划分,这类尸体现象归属于晚期尸体现象。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早、晚期尸体现象的时间划分是相对的,早期尸体现象虽发生的死后24小时以内,但这些现象不可能在24小时后立即消失,而是继续发展。同样,晚期尸体现象也并非在死后24小时才开始出现,而是死后不久便因腐败细菌的繁殖等作用而逐渐开始,只是在24小时以后,细菌繁殖到一定程度,才使腐败现象明显化。一般在春秋两季,尸体现象的时间划分大体上符合一般描述的情况,而在盛夏或寒冬季节,则有较大的差异。例如,在北方冬季野外环境冰冻,即使死后经过时间较长,也只能看到早期尸体现象。早期尸体现象(一)肌肉松弛1.概念躯体死亡后,肌肉的张力消失,肢体变软的征象称为肌肉松弛(muscularflaccidity)。肌肉松弛使整具尸体呈弛缓状态,表现为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开,面部无表情,沟纹变浅。四肢关节极易屈曲,由于括约肌松弛,大小便、精液可能外溢。在尸体现象中,肌肉松弛出现最早,与死亡同时发生。肌肉松弛现象通常经过1~2小时待尸僵发生即自行消失。但也有肌肉松弛不明显或缺如的案例,例如死亡瞬间突然发生尸体痉挛,此时不仅看不到肌肉松弛,死时手中拿的物品还可握得很紧。2.法医学意义由于死后肌肉和皮肤失去张力和弹性,表面受物体压迫时可形成与接触物表面形态特征相似的压痕。此种压痕是被动形成的,当尸僵形成后,可在尸体上保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易消失。这对判断尸体死后停放姿势和尸体下面接触物表面性状、是否移尸以及移尸的时间有重要意义,肌肉松弛也可以作为早期死亡诊断的标志之一。(二)皮革样化1.概念人体在生活状态下,全身各器官组织均含有一定量的水分。人体的水分经体表不断地丧失,但也不断地从食物中摄取水分,通过血液循环至全身各部而使水分得到补充,保持动态平衡,皮肤不发生干燥。人体死亡之后,摄取水分的能力丧失,血液循环停止,蒸发丧失的水分不能得到补充,水分从尸体皮肤较薄的部位和有表皮剥脱处迅速蒸发,局部干燥,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质地变硬,称为皮革样化(parchment-liketransformation),又叫局部干燥(localdesiccation)。皮革样化常见的发生部位见于口唇、阴囊、阴茎龟头、大小阴唇和皮肤皱折处等粘膜、皮肤较薄部位以及生前损伤形成的表皮剥脱、烫伤面、索沟痕或其他损伤创面等。死后眼睑未闭,眼部球结膜和巩膜由于水分丧失而变薄,使巩膜下面的脉络膜层的色素显现,在球结膜外侧呈深褐色或黑褐色三角形、条状的干燥斑。继之,同一形态特征的黑斑出现于眼球内侧,并沿眼球下方延长,最后眼球内外黑斑相互联结,形成凹面向上的新月形巩膜干燥斑。此时应注意与结膜下出血相鉴别。在空气干燥、温度较高、空气流动较快的条件下,易于形成皮革样化;反之,空气湿度大,温度较低则皮革样化发生较慢。也有全尸皮革样化的报导,系深井水中浸泡104天的尸体,捞出后形成全尸皮革样化,同时伴有尸蜡的形成。该皮革样化的形成系因水温较低,水中尸体皮下部分尸蜡的形成,腐败停止。同时尸体长期浸泡于水中,角质层疏松、分离、脱失,捞出后通风干燥,很易形成全尸皮肤皮革样化。另外,冷藏箱中长期低温冷冻保存的尸体也可以因水分蒸发(冻干)而发生全尸皮肤皮革样化。2.法医学意义(1)皮革样化可使擦伤更明显。生前损伤的创面、索沟、表皮剥脱等,死后不久即发生干燥,而且使之显现得更为清楚。死后不久发生的表皮剥脱等也可形成类似的干燥。但死后出现的皮革样化颜色较浅,出血等生活反应缺如。(2)口唇的死后皮革样化易误认为损伤或腐蚀性毒物所致,但因口腔、食管和胃粘膜没有改变,可以识别。阴囊的皮革样化易被误认为损伤。颈项部皱褶处,尤其婴幼儿的颈项部的皮革样化,容易误认为扼痕或缢沟等。区别皮革样化处原先有无挫伤,应切开检验有无皮下出血等以鉴别之。必要时可取局部组织置二甲苯中透明,若系生前损伤,常伴有明显的血管扩张和充血,甚至出血,也可取材镜检。(3)皮革样化也可以较好地保存尸体上多种暴力痕迹。(三)角膜混浊1.概念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的征象,称为角膜混浊(postmortemturbidityofcornea)。2.形成机制过去认为角膜混浊是角膜局部干燥现象之一。但是根据实验:①有时眼睑闭合的比眼睑睁开者角膜混浊更快;②角膜在蒸溜水中混浊快,在血液或生理盐水中混浊慢;③水中尸体,角膜并未发生干燥,角膜仍出现混浊。根据实验研究证明,角膜混浊与其粘多糖和水的含量有关。死后不久,粘多糖及水保持原量时,角膜清晰;随后粘多糖的水合作用受阻,水分增加,角膜开始混浊并亦随水分的增加而增加。尸体眼睑遮盖部分的角膜,较未遮盖的角膜易出现混浊。另外,角膜混浊亦与角膜的PH值、离子含量和蛋白质的变化等有关。角膜混浊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眼睑有无闭合,周围环境温度和湿度。角膜周围温度越高,越容易发生混浊;渗透压越低,越容易发生混浊;闭眼的角膜较开眼的混浊快。3.形态改变生前角膜透明,表面光滑无皱褶。混浊的角膜呈灰白色,明显增厚。较未混浊的角膜厚2~3倍,表面有小皱褶。光镜下可见表面鳞状上皮层厚薄不均,有的脱落。固有膜的最表层(即Bowman膜)结构模糊,固有层内胶原纤维肿胀,含有空泡,细胞成分减少。固有膜的最内层(即descement膜)肿胀,内皮细胞脱落。4.法医学意义根据角膜混浊程度可推测死后经过时间。角膜混浊在一般情况下随着死亡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加重。死后5~6小时角膜上可出现白色小点,以后斑点逐渐扩大;至6~12小时呈轻度混浊,可透视瞳孔;15~24小时混浊加重,角膜混浊呈云雾状,中度混浊,半透明,尚可透视瞳孔;至48小时或更长时间角膜高度混浊,不能透视瞳孔。在寒冷的环境中,尸体存放48小时角膜仍可清晰透明,但角膜如有冻结则变混浊。(四)尸冷1.概念人死后,新陈代谢停止,热量不再产生而体表散热不断进行,体内的热量先传导至体表,继而经辐射及因周围空气对流而逐渐放散,尸体温度逐渐下降至与环境温度一致或低于环境温度,称为尸冷(coolingofthebody,algormortis)。尸体各个部位冷却的速度差异较大,法医学尸体检验,通常测定直肠温度(肛温)或肝表面温度以推算死亡时间。口腔或腋下测温所得数据不准确。2.影响尸冷的因素尸体冷却的快慢,受尸体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影响尸温下降的内部因素包括年龄、胖瘦、身体状态、死因等;外部环境因素,包括尸体衣着、停尸环境、气温、通风状况等。小儿尸体较成人尸体相对体表面积大,散热快,尸温下降迅速。(1)环境温度: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以及每日的不同时刻,气温相差较大。环境温度越低,则尸冷进展的越快。一般在春秋季节,死于室内的尸体经过3~4小时后,手、颜面等裸露部位的尸温便可与环境温度一致,约经过24小时,直肠尸温可与环境温度达到平衡。体格一般的成人尸体(体重70公斤),如果环境温度低(2~9℃),则死后每小时平均下降1℃;盛夏时,尸温下降慢,平均每小时下降0.5℃;如果气温超过40℃,尸冷不发生。而在严寒季节,通风良好,则尸温下降迅速,死于冰雪环境中的尸体,约经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2)尸体本身的因素:尸体的胖瘦、年龄和死因等内部因素,对尸冷均有影响,其中胖瘦的影响尤为重要。丰厚的皮下脂肪等严重防碍尸体热量向外扩散。死亡原因也是影响尸温下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消耗性疾病、大失血、溺水等死亡的尸体,尸温下降快。猝死、机械性窒息、日射病、热射病、败血症、颅脑损伤、死前伴有剧烈痉挛的中毒、破伤风等的死者,则尸冷较慢。而且有时死亡早期尸温反而上升。死后的头1~2小时内直肠温度可保持不变,可能因尸体内残存的糖原分解所产生的热量足以使尸温升高2℃之故。(3)其它环境因素:热能经传导散失较辐射快,所以浸在冷水中或埋于土内的尸体,尸温下降较陆地上的尸体为快。空气湿度和通风情况也起重要作用,空气湿度大,热传导作用大,热量散失快。置于室外阴凉和通风良好地方的尸体,通过对流作用,尸温下降快。但夏季在日光下曝晒的尸体,即使通风条件好,尸温下降亦慢,甚至不下降。3.法医学意义(1)尸冷是推断死亡时间的重要根据之一。尸体温度的下降有一定的规律性,在最初几小时较慢,以后一段时间加快。当尸温与周围环境温度接近时又减慢,最后尸表的温度可以降到周围环境温度之下。我国八省(市)公安厅(局)尸温研究小组(1984)进行了《非正常死亡尸体直肠温度与死亡时间关系的研究》,在环境温度平均为11℃~20℃的条件下,男性尸体47具,18~55岁,穿衣,在室外水泥类停尸物上,人死后24小时内直肠温度下降分三个阶段:死后1~4小时,直肠温度平均每小时下降0.58℃(直肠温度缓慢下降);死后第5~16小时,直肠温度平均每小时下降0.97℃(直肠温度较大幅度下降);死后17~24小时,直肠温度平均每小时下降0.54℃(直肠温度又缓慢下降)。有人认为,在死亡后18小时内,尸冷是推断死亡时间最为可靠的一种尸体现象。马建中等(1993)在Marshall和Hoare的尸体直肠冷却数学模型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了一种适用于环境温度在3℃~20℃的条件下根据直肠温度的变化推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进展到晚期尸体现象时,由于腐败的作用,内脏温度反而会上升。根据尸冷推断死亡时间,法医学家们已经研究了一个多世纪。但因影响因素多而复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简易而又准确实用的测算方法。(2)以前认为尸温下降到20℃是死亡的确证。但尸温降到20℃通常需要经过数小时,此时尸僵、尸斑等早已出现。另外,近年来由于医学科学的进展,20℃以下的超低温麻醉已有可能,即将人体体温降到20℃以下进行超低温麻醉,复温后仍能复苏,这提示不能单凭体温下降来确定死亡,而应综合其他尸体现象进行具体分析判定。(五)尸斑1.概念人体死亡后,血液循环停止,尸体血管内的血液由于自身的重力,下沉并流向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于未受压迫部位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