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张斌一、消防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依据新修订的《消防法》赋予消防部队的法律职责:公安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二、消防部队处置灾害事故类型划分《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了除火灾扑救以外,公安消防部队还主要承担的八大类应急救援工作:(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四)建筑坍塌事故;(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六)空难事故;(七)爆炸及恐怖事件;(八)群众遇险事件。三、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一)火灾扑救基本程序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火灾扑救主要有以下9个基本程序:三、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一)火灾扑救基本程序1.接警出动(1)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2)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3)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三、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程序(一)火灾扑救基本程序1.接警出动(1)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2)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3)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2.火情侦察(1)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2)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3)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4)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5)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6)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3.战斗展开和力量部署(1)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2)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3)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4.抢救人员(1)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2)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3)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4)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5)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5.火场排烟(1)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2)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3)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4)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6.火场破拆(1)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2)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3)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4)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5)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6)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7.火场供水(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2)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3)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4)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5)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8.火场安全防护(1)进入火场的所有人员,应当根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线、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2)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置安全观察哨,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布置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量,严禁擅自行动;(3)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配合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4)对火场内带电线路和设备应当视情采取切断电源或者预防触电的措施;(5)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9.火场清理及撤离(1)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备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当责成起火单位或者相关单位人员看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2)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3)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并报告作战指挥中心。(二)应急救援基本程序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快速调派力量,正确判断灾情,科学决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应急救援主要有以下8个基本程序:1.接警出动迅速准确受理报警,根据警情,集中调集所需人员、装备,并视情报请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相关联动力量,安全、迅速地赶赴现场。2.侦察检测(1)灾害事故的种类、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2)遇险和被困人员的位置、数量、危险程度以及救援途径、方法;(3)危险区域和防护等级,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4)贵重物资设备的位置、数量、危险状况以及抢救疏散和保护的方法;(5)灾害事故现场及其周边的道路、水源、建(构)筑物结构以及电力、通信、气象等情况。3.设置警戒(1)根据灾害事故类型,依据侦察检测结果,科学、合理地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2)清除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禁止现场群众和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施救人员、装备进入警戒区内;(3)必要时采取禁火、停电等安全措施;(4)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交通管制。4.安全防护(1)进入灾害事故现场的所有救援人员,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危险等级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2)在可能发生爆炸、易燃易爆和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下救援时,必须进行检测和监测,应当尽量减少一线作业人员,并设立安全员,加强安全防护,留有机动力量;(3)需要采取工艺措施处置时,应当掩护配合事故单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4)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毒害物质大量扩散等险情征兆,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下达撤离命令,发出撤离信号,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待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时,再组织实施抢险救援;(5)实施水上救援时,救援人员应当佩戴专业救生装具,必要时系安全绳,以小组为单位,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潜水救援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采取安全措施。5.抢救人员(1)根据现场不同情况,视情采取破拆、起重、支撑、牵引、起吊等方法施救;(2)在人员被倒塌的建筑构件、材料埋压或者被困于容易窒息、受伤的现场,应当首先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并视情迅速采取送风供氧、急救、提供饮水和食物等措施,然后设法采取有效的营救措施;(3)当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时,严禁盲目使用大型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安全的救援方法;(4)在毒害物质泄漏现场,应当使用防毒、救生等工具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疏散染毒区域内的人员;(5)在高空和水上救生时,应当充分利用可靠的设施、工具和专业救援装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6)对现场受伤人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6.排除险情7.清场撤离8.信息发布四、常见灾害事故处置规程(一)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处置1.理化性质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稀、丁烷、丁烯等,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石油气通过加压或降温以液态形式进行储存和运输,即为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从液态转变为气态时,体积扩大250-350倍左右;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1.5-2(比空气重),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0.5(比水轻);在空气中扩散较慢,易向低洼地区流动和积聚,爆炸极限为(1.5%-10%)5%-33%。(1)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大。液化石油气一般以喷射状泄漏,由液相变为气相,体积迅速扩大,形成大面积危险区。(2)易发生爆炸燃烧。液化石油气爆炸下限极低,泄漏后极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发生爆炸或燃烧。(3)燃烧猛烈,爆炸速度快。液化石油气燃烧火焰温度可达18000C以上,爆炸速度可达2000-3000m/s。(4)处置难度大,要求高。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的容器、部位、口径、压力等因素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