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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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500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第五章知识框架•2Z205010施工环境保护制度•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2Z2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Z205011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2Z205012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2Z20501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2Z205014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难点: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2Z205011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P172)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2016年新增)在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是解决建设项目建成后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项目噪声)其二是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要解决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噪声污染问题。(现场噪声)施工噪声,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一、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常考点)(一)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关注数字型考题1)昼间(6:00-22:00):70dB(A),夜间: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1)可能干扰到周围生活环境的项目才有噪声限制(2)场界除噪声【历年真题】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为()。(2014年)A.昼间60dB(A),夜间50dB(A)B.昼间65dB(A),夜间50dB(A)C.昼间70dB(A),夜间55dB(A)D.昼间75dB(A),夜间60dB(A)【答案】:C(二)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申报(P173)(关注数字型考题2)1.项目特征: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2.申报内容: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3.申报主体:施工单位4.受理部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5.申报时间:开工15日以前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三)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生产工艺要求——两抢一工艺——可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有证明)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施工——要公告)【历年真题】某交通施工穿越噪声敏感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A禁止一切夜间施工作业活动B因特殊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须获批准C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公告附近居民D具有其他有效的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E在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答案:BCE二、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轮换考点)【环境影响报告制度】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要环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验收制度】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例题】根据《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A.环境影响报告书B.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C.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D.环境影响报告表答案:C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轮换考点)所谓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四、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专款专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Z205012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一、大气污染的防治(常考点)P175(一)大气污染的防治(2016年全方位变化)2015年8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任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措施要求】:①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②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方式。(弄虚作假)③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④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⑤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⑥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⑦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⑧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绿色施工导则》规定: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1.运送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采取严密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土方扬尘——≤1.5米)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结构施工——≤0.5米)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清理积尘、洒水、设隔档等)。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如选择风力较小时间)。7.大气总悬浮颗粒物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0.08毫克/立方米(二)对大气排放污染物单位的监管(P176)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二、水污染的防治(常考点)(一)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两标准——浓度标准+总量标准)(1)禁止任何形式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或含放射性物质废水。(2)禁止任何形式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3)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风景名胜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4)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5)从事地下作业,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2015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排水户——许可证)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因施工作业需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的,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取费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进入现场开展检查、监测;(2)要求被监督检查的排水户出示排水许可证;(3)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材料;(4)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5)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历年真题】某施工企业在混凝土搅拌场所私设排污口,将废水直接排沟,致使村里的十几亩水稻受损严重。有权作出行政罚款的主管部门是()。(2014年)A.该村的村民委员会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环保行政主管部门D.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答案:C2Z20501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一、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常考点)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又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一般固体废物的防治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应当商经接受地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固体废物出省——移出地申请+接受地同意=可审批,可转移)(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P18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危险废物——旅客禁同载)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三)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关注数字型考题6)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二、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2Z205014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轮换考点)未经批准拆除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处罚。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音响装置——公安机关处罚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83(轮换考点)(2016年变化内容)三、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84(轮换考点)四、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185(轮换考点)五、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规定P186(2016年新增)《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课堂作业:练习册P123~128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2Z205021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2Z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