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顯示器之要求事項ENERGYSTARProgramRequirementsforDisplays附件一:可視對角線螢幕尺寸低於30英吋之顯示器之測試程序Annex1:TestProceduresforDisplayswithaviewablediagonalscreensizelessthan()30inches何時使用本文件本文件敘述針對能源之星顯示器計畫要求事項第5.0版中可視對角線螢幕尺寸低於30英吋顯示器之測試程序。這些程序係使用來決定被測試單位(UUT)之開啟、睡眠與關閉模式用電量。請注意本附件包括對於下列產品種類之不同測試程序:zCRT顯示器;z自動亮度控制(ABC)並非預設為啟動之固定像素顯示器;z自動亮度控制(ABC)係預設為啟動之固定像素顯示器。1)CRT顯示器之測試方法(TestMethodforCRTdisplays):A.測試狀況、儀器與設定(Testingconditions,instrumentation,andsetup):在開始進行UUT之測試前,確保具備適當測試狀況、儀器與機器設定以符合顯示器規格標準中產品測試狀況、儀器與產品測試設定部份之規定。B.開啟模式(OnMode):1.將被測試樣本和插座或電源以及測試儀器互相連接。2.將所有測試設備開啟通電,並調整電壓與頻率。3.檢查被測試產品單位是否運作正常,並將所有使用者之調整設定調整到出廠預設值。4.使用遙控器或產品上之開關按鍵使被測試單位進入開啟模式。5.讓被測試單位達到工作溫度(大約需要20分鐘)。6.設定適當的顯示模式。參考產品測試設定部分,第G節-解析度與螢幕更新速率。7.提供暗房狀況。參考產品測試狀況與儀器部分,第F節-光線測量議定書與第E節-暗房狀況。8.設定大小與亮度如下:a.啟動適合該螢幕尺寸之AT01P(AlignmentTarget01PositiveMode)圖案(VESAFPDMStandard2.0,A112-2F,AT01P),並使用來設定顯示器於夥伴建議之影像大小,通常是稍微小於最大可視螢幕尺寸b.接著應將測試圖案(VESAFPDMStandard2.0,A112-2F,SET01K)予以顯示,以提供由全黑(0V)至全白(0.7V)之八種灰度層級1。輸入訊1對於僅有數位介面顯示器的影像亮度數值與伏特數值(0-0.7V)之相對應數值為:0V(黑)=設定值為00.1V(類比灰的最黑陰影)=36數位灰0.7V(類比全白)=255數位灰請注意未來的數位介面規格可能超過此範圍,但所有情況下0V皆應該為黑,最大值應該為白,且0.1V應該為最大數值的1/7。號程度應符合VESAVideoSignalStandard(VSIS),Version1.0,Rev.2.0,December2002規定。c.(適合時)由顯示器亮度控制之最大值往下調低,直至最低黑條亮度僅為稍微可見為止(VESAFPDMStandard2.0,Section301-3K)。d.顯示一個可以提供佔據影像80%之全白方格(0.7V)的測試圖案(VESAFPDMStandard2.0,A112-2H,L80)。e.調整反差控制器(contrastcontrol)直至螢幕之白色區域設定在下列亮度:100cd/m2(依據VESAFPDMStandard2.0,Section302-1規定進行測量獲得)若是顯示器之最高亮度低於上述規定亮度時,技術人員應該使用最高亮度,並且將此亮度數值連同其他必要測試文件,向環保署進行報告。同樣地若是顯示器之最低亮度高於上述規定亮度時,技術人員應該使用最低亮度,並且將此亮度數值向環保署進行報告。f.將此亮度數值連同其他必要測試文件,一併向環保署報告。9.一旦亮度已經設定,就不再需要暗房狀況。10.設定功率計(powermeter)之電流輸出範圍。選定之全格數值(fullscalevalue)乘以功率計之波峰因數等級(crestfactorrating,Ipeak/Irms)之數值,必須大於自示波器(oscilloscope)讀出之尖峰電流數。11.讓功率計之讀數穩定後,再讀取真實電力讀數之瓦特數。如果在一個三分鐘期間內瓦特數讀數之變動不超過1%,則此測量得讀數被視為是穩定。(參考產品測試設定,第一節-穩定性)。12.電力功率使用量與總像素格式(顯示之水平X垂直像素)皆需要紀錄,以計算像素/瓦特數。C.睡眠模式(電源開關開啟但是無影像)1.在開啟模式測試完畢之後,使被測試單位進入睡眠模式。所使用的調整方法與進入此模式之需要步驟皆須記錄下來。使所有測試設備皆處於開啟與通電狀態,並進行適當之測試範圍調整。2.使監視器維持在睡眠模式狀態,直至可以測量得穩定之電力讀數。如果在一個三分鐘期間內瓦特數讀數之變動不超過1%,此測量得讀數被視為是穩定。測試人員在測量處於睡眠模式被測試單位用電量時,應該忽略輸入同步訊號檢查周波(inputsyncsignalcheckcycle)。3.記錄測試狀況與測試數據。測量時間應長至可以獲得正確之平均數值(亦即是非尖峰或是瞬間功率)。如果此產品尚具有其他可以手動選擇之睡眠模式,則應該測量最耗電睡眠模式之用電量。如果這些模式係自動循環,則測量時間應該長至可以取得包括所有模式用電功率之平均值。D.關機模式(電源開關關閉)1.在睡眠模式用電量測試完畢之後,利用使用者最易使用之電源開關使顯示器進入關機模式。所使用的調整方法與進入此模式所需步驟皆須要記錄下來。使所有測試設備皆處於開啟與通電狀態,並進行適當之測試範圍調整。2.使監視器維持在關機模式狀態,直至可以測量得穩定之功率讀數。如果在一個三分鐘期間內瓦特數讀數之變動不超過1%,則此測量得讀數被視為是穩定。測試人員在測量處於關閉模式被測單位之用電量時,應該忽略輸入同步訊號檢查周波(inputsyncsignalcheckcycle)。3.記錄測試狀況與測試數據。測量時間應長至可以獲得正確之平均數值(亦即是非屬尖峰或是瞬時功率數)。E.結果之報告(portingresults):在進行完畢測試程序後,請參照顯示器規格標準之產品測試節規定,以取得如何向環保署報告測試結果之指引。2)自動亮度控制(ABC)並非預設為啟動之固定像素顯示器之測試方法(TestMethodforfixedpixeldisplayswithoutABCenabledbydefault):A.測試狀況、儀器與設定(Testingconditions,instrumentation,andsetup):在開始進行UUT之測試前,確保具備適當測試狀況、儀器與機器設定以符合顯示器規格標準中產品測試狀況、儀器與產品測試設定部份之規定。B.開啟模式(OnMode):1.將被測試樣本和插座或電源以及測試儀器互相連接。2.將所有測試設備開啟通電,並調整電壓與頻率。3.檢查被測試產品單位是否運作正常,並將所有使用者調整設定調整到出廠預設值。4.使用遙控器或產品上之開關按鍵使被測試單位進入開啟模式。5.讓被測試單位達到工作溫度(大約需要20分鐘)。6.設定適當的顯示模式。參考產品測試設定部分,第G節-解析度與螢幕更新速率。7.提供暗房狀況。參考產品測試狀況與儀器部分,第F節-光線測量議定書與第E節-暗房狀況。8.設定大小與亮度如下:a.應將測試圖案(VESAFPDMStandard2.0,A112-2F,SET01K)予以顯示,以提供由全黑(0V)至全白(0.7V)之八種灰度層級1。輸入訊號程度應符合VESAVideoSignalStandard(VSIS),Version1.0,Rev.2.0,December2002規定。b.在亮度(Brightness)與反差控制調整至最大時,測試人員應確保白色與鄰近白色灰度之間至少應可區別。若白色與鄰近白色灰度之間無法區別時,應該調整反差直至可以區別。c.測試人員應使螢幕顯示一個可以提供占滿80%螢幕全白框(0.7V)的測試圖案(VESAFPDM標準第2.0版,A112-2H,L80)。d.測試人員接著應調整反差控制鈕,直到依據標準方法(VESAFPDM標準第2.0版,第302-1節)測量時,螢幕白色區域設定為下列亮度:產品Cd/m2解析度低於或等於1.1MP175解析度高於1.1MP200(若是顯示器之最高亮度低於上述規定亮度時,技術人員應該使用最高亮度,並且將此亮度數值連同其他必要測試文件,向環保署進行報告。同樣地若是顯示器之最低亮度高於上述規定亮度時,技術人員應該使用最低亮度,並且將此亮度數值向環保署進行報告。)e.將此亮度數值連同其他必要測試文件,一併向環保署報告。9.一旦亮度已經設定,就不再需要暗房狀況。10.設定功率計之電流輸出範圍。選定之全格數值(fullscalevalue)乘以功率計之波峰因數等級(crestfactorrating,Ipeak/Irms)之數值,必須大於自示波器(oscilloscope)所讀出之尖峰電流數。11.讓功率計之讀數穩定之後,再讀取真實用電功率讀數之瓦特數。如果在一個三分鐘期間內瓦特數讀數之變動不超過1%,則此測量得讀數被視為是穩定。(參考產品測試設定,第一節-穩定性)。12.電力功率使用量與總像素格式(顯示之水平X垂直像素)皆需要紀錄,以計算像素/瓦特數。C.睡眠模式(電源開關開啟但是無影像)1.在開啟模式測試完畢之後,使被測試單位進入睡眠模式。所使用的調整方法與進入此模式所需步驟皆須要記錄下來。使所有測試設備皆處於開啟與通電狀態,並進行適當之測試範圍調整。2.使監視器維持在睡眠模式狀態,直至可以測量得穩定之電力讀數。如果在一個三分鐘期間內瓦特數讀數之變動不超過1%,此測量得讀數被視為是穩定。測試人員在測量處於睡眠模式被測試單位用電量時,應該忽略輸入同步訊號檢查周波(inputsyncsignalcheckcycle)。3.記錄測試狀況與測試數據。測量時間應長至可以獲得正確之平均數值(亦即是非尖峰或是瞬間功率)。如果此產品尚具有其他可以手動選擇之睡眠模式,則應該測量最耗電睡眠模式之用電量。如果這些模式係自動循環,則測量時間應該長至可以取得包括所有模式用電功率之平均值。D.關機模式(電源開關關閉)1.在睡眠模式用電量測試完畢之後,利用使用者最易使用之電源開關使顯示器進入關機模式。所使用的調整方法與進入此模式所需步驟皆須要記錄下來。使所有測試設備皆處於開啟與通電狀態,並進行適當之測試範圍調整。2.使監視器維持在關機模式狀態,直至可以測量得穩定之功率讀數。如果在一個三分鐘期間內瓦特數讀數之變動不超過1%,則此測量得讀數被視為是穩定。測試人員在測量處於關閉模式被測單位之用電量時,應該忽略輸入同步訊號檢查周波(inputsyncsignalcheckcycle))。3.記錄測試狀況與測試數據。測量時間應長至可以獲得正確之平均數值(亦即是非屬尖峰或是瞬時功率數)。E.結果之報告(portingresults):在進行完畢測試程序後,請參照顯示器規格標準之產品測試節規定,以取得如何向環保署報告測試結果之指引。3)自動亮度控制(ABC)係預設為啟動之固定像素顯示器之測試方法(TestMethodforfixedpixeldisplayswithoutABCenabledbydefault):A.測試狀況、儀器與設定(Testingconditions,instrumentation,andsetup):在開始進行UUT之測試前,確保具備適當測試狀況、儀器與機器設定以符合顯示器規格標準中產品測試狀況、儀器與產品測試設定部份之規定。B.開啟模式(OnMode):1.將被測試樣本和插座或電源以及測試儀器互相連接。2.將所有測試設備開啟通電,並調整電壓與頻率。3.檢查被測試產品單位是否運作正常,並將所有使用者調整設定調整到出廠預設值。4.使用遙控器或產品上之開關按鍵使被測試單位進入開啟模式。5.讓被測試單位達到工作溫度(大約需要20分鐘)。6.設定適當的顯示模式。參考產品測試設定部分,第G節-解析度與螢幕更新速率)。7.設定功率計之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