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3种子法律知识和制度崔健2020/2/13五项内容种子法标签管理办法(标签是种子的身份证)品种审认定种子行政管理种子经营者的常见问题和认识上的误区2020/2/13我国种子法律知识1(一)我国种子法律制度基本框架法律:《种子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广告法》一些规定。部门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2020/2/13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注意品种审、认定管理办法技术性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等强制性标准粮食作物种子质量标准—禾谷类(GB4404.1-2008)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水稻、玉米、小麦和大麦、高梁、粟和黍)—纤维类(GB4407.1-2008)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棉花种子、黄麻、红麻和亚麻种子)—油料类(GB4407.2-2008)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其中向日葵杂交种大田用种品种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90水分不高于9.0GB19176-2010糖用甜菜种子GB18133-2012马铃薯种薯2020/2/13我国种子法律知识2(二)《种子法》适用范围1.种子范围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2.调整的法律关系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中发生的法律关系。3.空间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4.时间适用范围:2000年12月1日起。2020/2/13我国种子法律知识3(三)《种子法》的立法宗旨《种子法》共11章,共78条,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1日起实施。1.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2.为了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3.为了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4.为了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2020/2/13我国种子法律知识41.种质资源保护制度;2.品种审定制度和转基因植物品种安全评价制度;3.新品种保护制度;4.种子生产许可制度;5.种子经营许可制度;6.种子进出口审批制度;7.外商投资企业种子审批管理制度;8.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9.种子标签真实性制度;10.种子检疫制度;11.种子质量监督制度;12.种子储备制度2020/2/13种子质量管理的法律制度1(一)提高种子质量是《种子法》的重要立法宗旨《种子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二)种子质量管理基本框架1.种子企业是种子质量管理的主体2.政府对种子质量实施宏观管理3.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种子质量监督工作2020/2/13种子质量管理的法律制度2(三)种子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责任:种子经营者是质量责任的主体(32条)种子经营者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种子法》41条(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经营者赔偿后,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59条、62条规定了责任。分装单位对分装种子质量负责(34条)种子分装单位对分装的种子质量负责.2020/2/13义务:1.生产、销售、进口的种子要保证其具有使用价值,要符合国家规定种用标准。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需经用种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2.销售种子要附有标签。3.除不能加工包装外,销售种子应当加工包装。4.应建立种子质量档案。5.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假劣种子。2020/2/13种子质量管理的法律制度3(四)种子质量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质量监督的主体种子质量监督形式:监督抽查和公布抽查结果。(加强种子质量市场监督抽查的力度,认真落实种子质量标签制度)2020/2/13种子质量责任的内容种子经营者不履行保证种子质量的义务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2020/2/13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暂扣和吊销许可证、经营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责任行政处罚2020/2/13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2020/2/13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属于生产者或其他其经营者责任的,经营者有权追偿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一)假种子以非种子冒充种子的以此种种子冒充他种种子的品种与标签标注不符的种子类别与标签标注不符的产地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假种子“以假充真”,本质“不具有某种农业栽培使用价值冒充或不真实承诺具有该种农业栽培使用价值的种子行为”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二)劣种子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劣种子的本质是“降低、失去应有的栽培使用价值或者播种价值”。包含了刑法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三种行为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三)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法律责任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行政处罚:1.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2、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3、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4.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1.主观故意行为;2.生产者、销售者在客观上实施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种子冒充合格种子的行为。3.根据刑法规定判刑并处以罚金2020/2/13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种子或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是二万元起点“重大损失”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是五十万元为起点2020/2/13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四)种子标签规范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种子法》第三十五条),种子标签成为种子进入市场的通行证。种子标签: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或为经营可以不经包装销售种子所提供印刷品的一切文字说明及特定图案。标签标注原则:真实原则,合法原则,规范原则。2020/2/13标注基本原则真实原则应真实、有效,与销售的农作物商品种子相符。合法原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相应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范原则应准确、科学、规范,规定标注内容应在标签上描述完整。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五)标签标注的项目标注的主要项目(12项):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和联系方式。特殊情况的加注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除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外,农业部确定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内蒙古为向日葵、高梁、甜菜)的生产许可证号、品种审定编号、混合种子需要标注混合种子字样、包衣种子或农药拌种的种子标注有毒字样、并附骷髅头或十字骨等警示标志,转基因种子需要标注转基因字样,注明转基因成份、转基因生物安全批准证书,进口种子标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进口种子审批文号,经分装种子标注分装单位名称,分装日期,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当标注杂草的种类、杂草种子的数量等。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六)标签标注规范作物种类明确至植物分类学的种;种子类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标注,常规种可以不标注;种子世代是大田用种的可以不标注;产地是指种子繁育所在地,最大标注至省级;质量指标是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某种作物有其他指标要求的应当加注;检疫证明编号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编号;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注引进种子、苗木的检疫审批单编号。生产年月指种子生产年月;净含量指种子的实际重量或数量;生产商是指最初的种子供应商,进口商是指直接从境外购买种子的单位;生产商地址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地址标注;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2020/2/13销售种子的质量要求(七)标签制作要求字体:不小于1.8mm位置:内、外,或印刷品强度大小:不小于12cm*8cm颜色:原种蓝,亲本红,育种家种子白色并有紫色单对角条纹印制单位:种子经营者,种子认证机构(认证种子)(八)法律责任《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无标签、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2020/2/132020/2/132020/2/132020/2/132020/2/132020/2/13质量指标(玉米杂交种):(禾谷类)(GB4404.1-2008不是1996)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96%99.0%84.0%13-16%2020/2/131.“净含量25kg”2.“净重≮25kg”3.“净重:25KG”4.“Netweight:200g”5.“1.5千克”6.“净含量:10kg,±0.5kg”2020/2/132020/2/132020/2/132020/2/132020/2/132020/2/132020/2/13品种审定品种审定是根据种子法规定作物新品种在推广种植前必须通过作物审定委员会的审定,以作为在适宜种植区域的依据。分国家审定和省级审定。主要农作物小麦、大豆、玉米、水稻都必须强制审定。非主要农作物蔬菜,果树花卉可以审定也可以不审定,质量由出售种子的单位负责。审定程序为预试续试(区试)生产试验区域试验应当对品种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农艺性状进行鉴定,并进行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检测。生产试验应当在区域试验完成后,在同一生态类型区,按照当地主要生产方式,在接近大田生产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进一步验证。2020/2/13品种认定自治区引进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引进的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根据需要实行认定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十条经营、推广应当认定而未经认定通过的品种,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十一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注意品种审、认定的区域性,详见品种审、认定公告。2020/2/13处罚第四十一条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