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院发扬传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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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桂检发政字〔2011〕30号关于印发《广西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检察院,宁铁两级检察院,各派出检察院:现将《广西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2—广西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大力弘扬革命传统,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深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自治区院决定从今年3月起,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曹建明等中央、高检院领导同志关于政法、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继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加大维护公平正义力度、加大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力度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实际,本着强化教育、贵在实践、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遵循“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弘扬光荣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践行群众路线、推动检察工作,切实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3—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立80周年。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光荣传统继承弘扬。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对党的革命传统和检察队伍光荣传统本质内涵的深刻理解,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提升检察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2、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做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忠于”不动摇。3、执法为民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充分展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形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4、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观念,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明显,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4—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5、检察工作更有成效。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自治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广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三、实施步骤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2012年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开展活动、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1、做好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院于3月23日召开全区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认真传达高检院、自治区政法委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部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级检察院要召开全体检察人员会议,结合实际抓好思想动员,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创先争优活动部署、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具体行动,是顺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自治区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5—2、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检察机关要根据高检院、自治区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检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间,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并抓好任务、责任的落实,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市分院和自治区院机关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报自治区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开展活动阶段(4月11日至12月31日)1、抓好七项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检察实际,积极创新宣讲教育载体和形式,大力开展传统教育,着重抓好七项活动:一是组织召开传统教育报告会,邀请革命前辈、党史专家、离退休的老党员、检察英模作报告,接受深刻的传统教育;二是组织开展“忆传统、强信念、促和谐”读书征文活动,读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史,重温《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等革命领袖的经典文章和《红旗谱》、《红岩》、《红日》、《在烈火中永生》等红色经典读物,交流学习体会;三是组织检察人员瞻仰革命旧址、烈士陵园、重大战役纪念馆、人民检察博物馆等,进行实地传统教育,缅怀革命先烈,传承优良革命传统和检察传统;四是组织开展以“唱响革命之歌、唱响检察之歌”为主题的“红歌伴学”活动,弘扬传统,唱响未—6—来;五是组织一次观好片活动,通过观看《长征》、《江姐》、《英雄儿女》、《女检察官》、《你是我的兄弟》等影片,接受形象直观的传统教育;六是组织开展“纪念建党,重温传统”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进行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七是组织参加纪念中国共产党90周年、人民检察80周年辉煌历程书画摄影展览、文艺晚会,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2、开展五个专题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一是开展党的历史专题学习。组织学习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和中国共产党党史,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生生不息、永远处在时代前列和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先进性,真正认清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承担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通过学习党史,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开展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学习、再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中央政法委组织拍摄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就,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三是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专题学习。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摆正—7—与群众的关系,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树立检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四是开展先进典型专题学习。组织学习《忠诚铸检魂》、《政法群英录》、《检察英模风采录》教育读本,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杜云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深入开展座谈、讨论,对照先进集体和个人,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掀起比学赶超先进的热潮。五是开展廉洁执法专题学习。按照高检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要求,自治区院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检察人员执法规范轮训,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廉洁。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中央政法委制作下发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并组织召开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和从严治检的各项纪律规定,深入查找和剖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和不廉洁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检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围绕—8—“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开展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深入查摆问题。重点开展“四查”:一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查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织生活、党内民主生活是否符合党章要求,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否得到发挥;三查精神状态是否奋发有为,工作作风是否深入扎实;四查是否严格执行从严治检的各项纪律。根据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3、践行三项为民活动,树立检察新形象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杜云同志等先进人物为榜样,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立足本职岗位,深入践行执法为民。(1)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年”活动。2011年是我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年”,各级检察机关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群众工作年”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群众的切入点,组织开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自觉深入群众,完善检察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开展“四走进四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2)积极开展“结对百村,联系千屯,走进万户”活动。—9—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走出机关大院,深入帮扶村、联系户开展“结对百村,联系千屯,走进万户”活动,通过进村走户访民情,进一步了解“三农”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办各种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大力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法律、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帮助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和情况汇总,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3)集中开展“四访”活动。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大回访”等活动,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早发现涉检信访苗头,化解社会矛盾。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虚心接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4、推进四项争创举措,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精神,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使我区检察工作成为民族地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1)组织评先树优。为迎接中国共产党90周年、人民检察—10—创建80周年,中央政法委、高检院于2011年“七一”前,集中表彰一批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评选推荐和表彰一批本地区、本单位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职业形象良好、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一步凝聚检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2)组织开展“群众最钦佩的检察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检察官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自治区检察院将联合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法制快报、南国早报、广西检察网、平安广西网等新闻媒体,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群众最钦佩的检察官”评选活动。采取报纸、网络投票和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10名人民群众心目中最钦佩的检察官。(3)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广西检察机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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