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底乡2010年关于全面推开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我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消除农村民居抗震安全隐患,提高抗震能力,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地震局与市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民居和公共建筑抗震设防试点工作意见》的文件、县地震局和县建设局《2010年关于全面推开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农村民居地安全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民房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危房改造结合起来,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抗震减灾意识,积极推进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经济适用、抗震安全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分类设计、分户施工、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村庄规划、单体建筑的施工质量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要求。2三、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前期农房普查,建立农村民居基础数据库;科学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强村组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质量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组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编制农村民居使用抗震技术标准。在全乡通过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改造农村民居,确保未来发生六级左右破坏地震时,农村民居主要用房不倒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农村民房的抗震防灾能力得到普遍提高。建立完善使用农民需要的房屋抗震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在“十一五”期末在全乡建立1-2个具有现代特色、能影响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示范小区。四、几点要求做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村要抓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村两委的主导作用,明确落实责任到人。各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抓实、抓好。要在村两委的统一领3导下,成立由有关人员组成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次推进。要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第二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政府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要组织开展有关鼓励农村和农民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资金投入、补助办法等相关政策研究。第三要依法推进,强化工作实效。要通过典型宣传、科学指导、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导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认真组织好施工,在民居项目建设中推行建房施工合同,使农村民居建设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讲究工作实效,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盲目建设、硬性推进、增加农民负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真正把这件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办实、办好。第四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兼顾,广泛宣传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墙报、广播等宣传方式,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持久地宣传农村民居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农村民居抗震防灾知4识,使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工程实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村民居防震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附:《泽州县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示范村验收标准与办法》《泽州县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程示范村申报审批表》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