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试卷的制卷格式规范1、标点符号格式:1)无句号,用小圆点代替句号;2)引号应该是宋体格式;3)表示汉字和汉字之间的停顿用顿号,如果是数字之间或者两个字母之间要用顿号则应改为逗号;4)中文数字题号后面的标点用顿号,阿拉伯数字题号后面用全角小圆点;5)小数点用半角小圆点表示,不是全角小圆点;6)注意区分冒号“:”和比号“∶”;2、文字格式1)交待答题要求的文字一律采用楷体;2)正文一律用宋体,每个小题的题号应该比大题的题号缩进半个字符,并采用悬挂对齐的格式;3)一个大题若有几个小题,那么每个小题都要另起一行(否则学生容易漏答);4)小题和正文之间采用悬挂对齐的方式,小题的编号用全角括号中的阿拉伯数字,这样的编号后没有小圆点,一个小题的几个小小题的编号用圆圈中的阿拉伯数字,编号后也没有标点符号;5)选择题的选择项所在行比该选择题的正文要缩进两个字符。3、字母格式表示数字和点的字母(包括图形中的字母)应该用斜体,字体是TimesNewRoman,其他字母,如表示选项或者单位(如cm,sin,kg,km/s)的字母用正体,字母的字体也是TimesNewRoman,表示不同选项的字母应该加括号或者在字母后面加小圆点。4、图形格式图形位于题目的右侧,图下面的一律用“(第2题)”表示该图表示哪一个题目的图形,而不是用“第2题图”,“(第2题图)”,“图3”等形式表示;如果一个题目有几个图形,那么每个图形下面写清“(图1)”,“(图2)”,…在下一行再写明“(第2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