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技术监督手册一、化学技术监督概述化学技术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电力设备在基建、启动、运行和停、备用期间,由于水、汽、气、燃料品质不良而引起的事故,处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机组安全可靠运行。因此,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经济、稳定发、供电的一项重要措施。设计、基建、安装、调试及各发电、供电单位应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化学技术监督的任务是必须在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履行各阶段,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要及时研究、督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水、汽、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气(H2、SF6)、燃料和灰等的质量监督。协助有关专业降低燃料消耗,提高机组效率。保证供应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化学补充水。为什么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经济、稳定发、供电的一项重要措施,又为什么要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这在生产实践中是有深刻教训的。如某电厂从意大利引进的3号机组(锅炉最大出力1100t/h),由于在基建、试运等阶段化学监督不力,正式投运仅四个多月就发生了锅炉水冷壁大面积腐蚀爆管的重大事故,使得占水冷壁管总数60.5%的管子报废,既威胁了安全生产又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在油务监督中由于混油不当而导致停机事故也时有发生;如某电厂的16号机(125MW),某厂的300MW机组都曾因混油不当而使油中产生大量白色沉淀物,最终导致停机事故。在燃料监督中,由于取样无代表性、分析误差及分析的及时性差等而造成错误地指导燃烧、燃料利用系数降低、影响发电成本核算的事例比比皆是。上述由于化学监督不力而造成的事故、事例在各省均有发生,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们应及时总结自己和吸取他人的经验教训,时刻做好化学监督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从省局到各基层有关单位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在本章第一节中已有详述,这里仅就化学监督的具体职责分工简要介绍如下:(一)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的职责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是省局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设有化学监督专职(责)工程师,在所总工程师领导下,由化学专业室主任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和要求,检查并推动本局系统的化学监督工作。(2)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系统主要设备的技术状况和管理水平,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对各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及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主管局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解决。(3)对化学监督相关设备从工程设计审查、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进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协助主管局组织和检查全过程化学监督管理工作,解决有关技术问题。(4)参加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反事故的措施,研究本系统化学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针对性攻关课题。(5)组织技术情报交流,研究、推广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进行业务指导。提高监督水平。指导重要测试仪器的选型。(6)对主管范围内的化学监督工作进行检查与现场抽查。定期提出化学监督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协助主管局召开化学监督工作会议,进行技术交流及协调攻关课题。(二)发电厂、供电局的职责各发电厂、供电局等单位要建立化学监督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电力生产和建设的化学监督工作,并责成化学监督专职(责)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1.总工程师职责领导化学监督工作,建立化学监督网,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单位有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定期主持化学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厂(局)化学监督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主要设备在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及停、备用中的化学监督工作,督促做好化学清洗、设备防腐防垢、防止油质劣化、降低汽水损失、油耗及燃料的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协调各专业各部门努力提高全厂水、汽、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气(H2、SF6)、燃料和灰等的质量和各项技术措施。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并在检修后组织验收。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主管局及电力试验研究所。2.化学监督专职(责)工程师职责制订、审查本单位化学监督制度和各类规程,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总工职责所列各项工作;负责归口本部门化学技术监督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报总工审批,按分级管理职责督促检查监督网实施。将化学监督指标和化学监督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工作。按时完成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的季、年度报表和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化学监督重点工作意见;按《电网技术监督考核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如实考核本单位的化学监督工作,报总工程师审批等。3.值长职责领导和组织监督本值在运行、停用、启动时的化学监督工作。机组启、停时及时通知化学专业进行有关分析测定工作。执行冷态启动操作卡。运行时水、汽品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组织锅炉、汽机、化学等专业切实做好设备停用保护技术措施。4.发电厂化学专业、供电局油务专业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程、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负责或指导取样化验,保证试验质量;正确处理补给水、凝结水、给水、炉水、循环水、疏水和内冷水等;严格监督凝汽器、除氧器、锅炉的汽、水、燃料、氢气的质量;负责新油和运行中的汽轮机(水轮机)油及绝缘油、SF6等的质量检验与监督,指导或开展油的防劣再生工作;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水、汽、油、气以及燃料等的质量状况;对违章和超标等情况要及时与值长和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专职(责)人、总工程师以至上级单位汇报。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监督工作。参加主要设备的大修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好检查后的详细记录和取样化验,参加机、炉、电主要设备的考核和定级工作。加强化学仪表的管理,提高化学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实现水、汽等质量的仪表连续监督,提高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水平。新建或扩建机组时,参与设计审核工作,并应在热力设备安装期间,了解有关水、汽系统、设备的构造和材质,加药、排污装置的型式,水汽取样器、化学仪表的安装地点,水处理设备、管道的防腐措施以及水处理材料的储存等情况,并参加验收。对影响水、汽质量的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做好化学监督技术管理工作,逐步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化学监督水平。加强废酸、碱的处理和化学废水的处理及监督工作,使排放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5.发电厂锅炉专业的职责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锅炉有关规程,发现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学人员,共同研究处理。保证汽水分离器、蒸汽减温器和启动帝路系统的检修质量;会同化学人员切实执行锅炉排污,努力降低汽水损失。负责做好与化学监督有关设备的维护工作及灰、渣的取样工作。根据化学监督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通知生技和化学专业共同检查设备腐蚀、结垢、积盐情况,按要求割管取样品,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搞好锅炉检修和停、备用中的防腐工作及其设备系统的安装、操作,负责停用保护,并列入锅炉有关规程。锅炉化学清洗时,会同化学专业拟定清洗方案,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在检修后、投运前,应根据化学监督的要求,进行热力设备水(汽)冲洗,水(汽)质量应达到有关标准,严格执行给水品质合格方能点火的规定。设备启动时通知化学人员对疏水进行监督,水擀合格后方能并入系统。6.发电厂汽机专业的职责与化学专业共同进行除氧器调整试验和蒸发器的热化学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汽机规程;做到连续均匀补水,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会同化学人员,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做好除氧器的定期维修工作,保证出水溶氧合格。保证凝汽器管、真空系统、凝结水泵轴封严密不漏,使凝结水溶氧和硬度(或含盐量)符合标准。根据化学监督要求,进行抽管检查。更换凝汽器管时,要根据《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必要时进行退火处理,并保证安装质量。做好循环冷却水的补水和排污,以及胶球清洗设备与铜管成膜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发现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种仪表有异常或运行方式有变化,可能影响水、汽质量时,必须及时通知化学专业,共同确定,采取对策。根据化学监督要求会同生技科和化学专业共同对设备进行内部检查、采取样品、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做好停、备用设备的保护工作。设备启动时通知化学人员对疏水进行监督,水质合格后方能并入系统。当汽轮机油含水或冷油器漏油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并各级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油耗和放水量。油系统补、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监督人员的意见。负责(或配合)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和抗燃油的管理、净化和防劣等工作。做好发电机冷却系统的维护和冷却水质管理工作。有氢冷设备的电厂应防止氢冷系统泄漏。7.发电厂电气专业、供电局电气有关部门的职责负责(或配合)做好运行变压器油六氟化硫的管理、净化和防劣等项工作。按化学监督的要求,进行油样的采集。如油质六氟化硫及气相色谱分析等项结构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各级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主要充油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大修及变压器吊芯(罩)检查或补、换油时,要通知化学专业。大修时,应会同化学专业检查发电机转子水冷系统空芯导线。8.发电厂热工专业的职责确保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真空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作好维护及定期校验工作。负责或配合搞好化学仪表定期检验和维护,重点保证化学在线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水处理设备的程控装置应进行调试和投入运行;搞好与化学监督有关设备的自动调节装置。9.发电厂燃料专业的职责按照要求,采集煤样、油样,并注明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做好机械化采、制样装置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及时将全厂使用的燃料品种情况通知化学专业,按要求和规定及时采样,由化学专业进行质量检验。(三)电力建设单位的职责(1)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的要求,做好未安装及投产前设备的防腐保护工作,保证设备、管道防腐层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2)严格按照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进行设备验收工作。(3)锅炉需要用水前,水处理系统中设备、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等必须安装和试运完毕;水质合格后,方能向锅炉进水。做好系统以及设备的化学清洗工作;机组启动时,除氧器、给水加药设备、循环水处理设备、在线化学仪表及水处理程控等,都要同时投入正常运行,并进行凝汽铜管成膜工作。水内冷发电机冷却水系统在报运前应做好清洗工作。(4)严格按照部颁《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基建阶段化学监督导则》的规定,搞好安装、调试和启动阶段的化学监督。三、技术监督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发、供电设备的化学监督必须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行、停、备用、检修和技术改造各阶段都要严格执行有关化学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个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是机组按时、顺利投产和安全、经济、稳定发、供电的重要保证。现将化学监督全管理中几个主要阶段的监督工作讲述如下。(一)设计阶段的监督工程设计质量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设计阶段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审查设计依据是否充分、设备选型是否合理、三废处理设施是否恰当、应配置的设备、仪器仪表是否齐全等。对超高压及以上参数机组,应实现连续监测水、汽质量的主要控制指标。因此就要求配置pH、钠、电导率、溶解氧、二氧化硅和磷酸根等在线监测仪表,火电厂化学试验室应配置精度等级高于在线仪表的试验室仪表,以便定期校验化学在线仪表准确度。化学专业应配置计算机,以做好数据处理,贮存各种文件资料及技术报告等技术管理工作。电厂、供电局应参与新建或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及与化学有关的设备选型工作。(二)基建阶段的监督1.基建阶段主要监督内容及监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