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部制度宣贯物资供应部的制度包括:《物资计划申报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合格供方评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物资合同管理制度》、《入库物资质量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物资保管保养制度》、《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厂内起重车辆暂行规章制度》十项制度。参与物资管理的部门和职责参与物资管理的部门分别是物资需求部门、费用列支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监督部门、物资供应部。(一)物资需求部门职责:负责根据项目计划和施工方案提出物资需用计划和相关的技术规范,遵循相关流程提交物料申请;参与供方物资的技术评比;参与到货物资验收;负责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对各专业大小修、技改等费用进行核算控制;对涉及大小修、技改项目等的物料申请进行审批。(二)总经部职责:负责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进行审查、监督。(三)财务部职责:对全公司材料费用进行分配和核算控制,对各部门承包的维修费用进行审批。负责按物资合同付款。(四)物资供应部职责: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的评审、管理;负责物资采购、仓储、发放;配合设备部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并及时进行处置。(五)监察审计部职责:负责对物资采购过程中的采购行为进行监察监督,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进行指正,对不合理的投标有权进行废标处理。计划的分类和编制依据(一)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护计划应根据上级批准的项目,按该项目涉及到的有关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二)一般维护计划应根据生产维护任务及材料资金定额进行编制;(三)备品备件计划应根据实际耗用定额进行编制;(四)固定资产零星购置计划应根据生产需要,按照批准的申请,本着节约、效益的原则进行编制;(五)燃油计划应根据发电任务、检修停炉计划及机械车辆用油等进行编制。计划的提报时间一、机组大修物资需求计划中所需一般及消耗性物资应在大修前90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大修物资需求计划中,对于制造或加工周期较长的设备、配件、特殊材料等应在大修前120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于需进口的备品、配件必须在大修前180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二、中、小修物资需求计划中所需一般及消耗性物资应在小修前60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制造加工周期较长的设备、配件、特殊材料应在小修前90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于需进口备品、配件必须在小修前180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三、各项工程所需物资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60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四、10万元以上需招标采购的物资必须90天前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五、对需经当地公安机关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特殊物资(如:盐酸、有毒化学药品等物资),其需求计划应在使用前45天审批合格并报送物资供应部。六、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审批合格的下个月维修需求计划报送物资供应部。七、正常使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计算机用品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编报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送物资供应部。紧急物资计划对于各部门急需物资可以提报急采计划单。急采金额较大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采购必须事先与监察审计部沟通确认。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批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议价谈判;30万元及以上,需报请大唐山东分公司批准后,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议价谈判。将谈判结果报送大唐山东分公司批准后,进行采购。并在当月的采购计划中补报急采项目。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制要求:项目主办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物资需用计划申请表”中准确填写材料计划申请日期、需用日期、用途、资金列支方向、备件编号、备件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新用/更换等各项内容,其中型号规格必须准确、金属材料必须写明材质、油类必须标明油号,如有其他特殊要求必须注明。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原则上采用以下方式:①单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应由采购员、计划提出部门、监审人员组成评标小组,采用比价议标的方式进行,并订立采购合同。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大额采购,应按程序组织招标,并订立合同。下列条件的可采取定点采购方式,(1)必须从原生产厂家采购的备品配件;申报计划使用部门指定的厂家、区域代理;(2)生产经营中遇突发事件必须紧急采购的物资;(3)从信誉良好的大型超市定点采购的物资(如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用品);(4)事先做好询价、比价签订了价格协议,并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物资招标采购范围(一)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环保及科技开发等项目中的设备、主要材料、工艺系统、控制系统、仪器仪表、专用工具等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二)同类设备、材料批量采购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三)项目标的估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文件须报省公司,招标工作由省公司委托大唐山东发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实行招标:(一)国家及电力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适宜招标的设备;(二)只有一家潜在的投标方可供选择的;(三)不可预见且非招标方过失引起的紧急情况所需要的;(四)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做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的;(五)距前次招标间隔时间较短、技术规范相同、没有发生报价变动;(六)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力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招标的分类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技术可靠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不论采用何种招标方式,投标单位均不应少于三家。物资招标采购的程序(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出招标公告;(三)发放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交底,解答投标厂商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的疑问;(四)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接收投标;(五)开标;(六)评标、定标;(七)发出或公布中标通知(八)与中标厂商签订购销合同或协议。物资验收在进行物资验收时,需根据物资的种类,由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具体划分如下:(一)重要物资验收小组:由设备部、总经理工作部、监察审计部、物资供应部有关人员组成。(二)一般物资验收小组:由设备管理部、物资供应部及项目主申请部门组成。(三)脱硫剂、化学药品及油品验收小组:发电部化验班、物资供应部有关人员组成。(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小组:由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及项目申请部门组成。参与物资验收部门职能范围(一)设备部职能范围1、负责编制、提供重要物资等的质量标准(如图纸、型号、尺寸等)。2、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库重要物资进行质量验收工作,并在重要物资的验收中起主要作用,负主要验收责任。3、负责入库重要物资等软件资料的审核审查工作。4、经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要提供合理改进的办法和建议,待供货方改进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对不能进行改进的,按不合格处理。5、设备、备品经验收合格复装运行后,设备管理部负责跟踪监督其运行使用质量。一旦发现在合同期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联系厂方进行更换或修理。6、设备、备品在合同期内如因质量问题出现纠纷时,负责提供索赔依据。(二)物资供应部职能范围:负责企业外购物资入库前的质量监督、组织验收、报表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各种物资的验收标准、合格证、及各种资料。对所有外购物资质量不合格的负责退货、更换。(三)总经理工作部职责范围负责监督入库物资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四)监察审计部职责范围负责重要物质验收时全过程监督工作。未经验收的物资不准领用。凡不入库保管而直接运往用料部门的物资,用料部门有关人员应及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会同验收,同时24小时内办理领料手续。废旧物资主要包含生产大小修、技改、加工过程、维护和后勤管理工作中更换下来的设备、配件、废旧材料等物资。废旧物资应当及时交送物资部仓库、集中管理。对回收物资的管理(一)物资供应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及时进行清点、分类建立台帐、入库(“废旧物资台帐”样本见附件2)。(二)物资供应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将废旧物资分为可使用、可修复使用及废品三类存放,并及时将可使用和可修复使用类物资上网公示,鼓励相关专业对可使用和可修复使用类物资进行利用和修复利用。(三)物资供应部要对可使用和可修复使用类物资进行妥善保管和保养。(四)物资供应部按废旧物资销售程序对废品类物资进行销售。叉车日常使用制度(一)叉车用于仓库装卸物资和生产现场运送大件物资使用;(二)使用部门应提前填写《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车辆派车单》,并经申请部门领导审批签字,物资部仓库主管根据车辆情况派车,生产紧急情况使用车辆需物资部领导口头批准;(三)派车单所列监护人是车辆使用过程中安全第一责任人;(四)叉车一般不允许外包工程使用,不允许驶出厂区,特殊情况需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五)叉车工作时严禁载人。吊车日常使用制度(一)吊车用于仓库装卸物资和生产现场检修使用;(二)使用部门应提前填写《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起重车辆派车单》,并经申请部门领导和物资部领导审批签字,物资部仓库主管根据车辆情况派车,生产紧急情况使用车辆需物资部领导口头批准;(三)派车单所列监护人是车辆使用过程中安全第一责任人;(四)吊车一般不允许外包工程使用,不允许驶出厂区,特殊情况需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五)严禁用吊车拖车和拖拉物体;(六)严格执行吊车“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