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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成合作方案(外拓试行)为加速开拓用户市场、推进合作渠道,现公司推行外拓方面合作方以下利润分成合作方案:合作方提供业务渠道、客户资源给公司并确保公司能达成该笔业务成功(视洽谈程度和合同签订时限确定分成占比依次递增)。合作方主要负责接谈业务,向公司确认相关方案和客户具体目标,对所发展客户和项目进行各层面调查和评估以确保项目能接手并盈利。一、合作及分成模式:1、业户签订装修协议或获知业户有意向装修的当天,合作方向对接人提供业户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包含且不限于业户姓名、联系方式、原住址、工作单位、关联人等(一切有利于业务成功的有效信息)。剩下环节由对接人制定业务员完成,最终成交并交付定金者。合作方将获得合同总价的1%作为分成。2、合作方联系对接人,介绍对接人指定业务员同去和业户洽谈相关方案、价格等事宜。在业务员谈判期间至合同签订、支付定金截止,合作方一直协助并促成订单完成者。合作方将获得合同总价的3%作为分成。3、合作方自行完成从开始接触业主到最后完成订单的跟踪到签订的一系列工作,最终通知对接人安排业务员至现场完成签约和支付定金者。合作方将获得合同总价的7%作为分成。二、分成支付方式:分成支付按利润分成后的50%作两次结算。第一次是以公司签订合同并接收到业户定金为首次支付节点,第二次是以完工并接收到业户尾款为尾款支付节点。两次支付均以现金形式由合作方和对接人当面完成,确保私密性。合作方或个人用自身关系和能力开发的客户,所有洽谈事项由其独立处理,在处理业务中发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洽谈中风险管控亦自行负责,与公司及对接人无关。二、其他注意事项:公司在未得到合作方同意,不会以任何理由介入合作方所涉区域的客户关系,除非合作方或个人主动放弃客户的持有权。该条成立则合作方应主动明示并向公司提供一切可利用资源以确保公司成功签单。公司在完成洽谈并最终竣工后会经财务审核,向合作方或个人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合作方或个人的诚意酬金。有以下情况的,公司有权利不向合作方或个人支付分成,情况严重者将直接中断所有合作关系且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影响工程进度,损坏公司名誉,破坏客户之间关系者;2、在能力范围内未给予相应帮助,阻碍工程进一步推行者;3、推荐、拓展的客户不守信,不能完成资金支付者;4、同时向多家类似单位提供帮助者。
本文标题:外拓利润分成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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