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14章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一、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政策1.“党化教育”的实施和废止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孙中山重新解释三民主义,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改组了国民党,并模仿苏俄“以党治国”模式,强调政治上一切举措都以党纲为依据,教育也不例外。“党化教育”的概念由此推衍而出。1926年广东国民革命政府成立教育行政委员会,提出“党化教育”口号。“四一二”政变后,蒋介石在南京召开的“五四”运动纪念大会上也提出要实行“党化教育”,同年7月,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通过《国民政府教育方针草案》,阐述了“党化教育”的涵义:所谓“党化教育”,就是在国民党指导之下,求得教育的“革命化”、“民众化”、“科学化”、“社会化”,即把教育方针建立在国民党的根本政策之下,按国民党的“党义”和政策的精神重新改组学校课程,不仅造就各种专门人才,尤其要使学生走出学校后都能做党的工作。由于国民党所提倡的“党化教育”目的在强化国民党对学校教育的控制,出台后立即受到进步人士的抨击,国民党内部对“党化教育”的解释也存在分歧,后以“三民主义教育”代之。2.“三民主义”教育宗旨的颁行(1)“三民主义”教育宗旨的产生1929年3月,国民党在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提出《教育方针及实施原则案》,认为应当确立全国统一的教育方针和实施原则,并指出“中华民国今后之教育,应为三民主义之国民教育”。经大会议决的教育宗旨和实施原则,于4月26日由南京国民政府正式以《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通令颁行,其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同时配套公布的还有《三民主义教育实施方针》,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如何落实“三民主义”教育宗旨作出了具体规定。至此,“三民主义”教育宗旨最终形成。(2)“三民主义”教育的实施原则为了落实和强化“三民主义”教育,1931年6月,在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民国教育宗旨及其方针政策。同年9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5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分别对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师范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华侨教育、派遣留学生等八个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目标”和“纲要”(包括课程、训育、设备三个细目)。1931年11月,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1929年与教育宗旨配套公布的实施方针进行修订,并再次公布“三民主义”教育实施方针。“三民主义”教育宗旨及其实施原则与方针至此完备。“三民主义”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政策使国家实施教育变得有法可依,有序可循,对民国教育在相当一段时期里的稳定发展确有指导作用。但“三民主义”教育本质上又是蒋介石的“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专制主义统治在教育领域里的具体体现。在推行过程中,“三民主义”教育事实上成为维护和粉饰专制统治的工具。3.“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方针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7年8月,国民政府提出了“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颁布了“一切仍以维持正常教育”为主旨的《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领》,一方面采取了一些战时的教育应急措施,另一方面强调维持正常的教育和管理秩序。遵循战时教育方针,国民政府为保存教育实力,采取了以下措施:(1)高校迁移,将一批重点大学迁西南西北,调整重组。(2)学校国立,保障部分学校正常办学。(3)建立战地失学青年招致训练委员会,安置、培训流亡失学失业青年。(4)设置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实施战区教育。由于这些措施,使国家的教育事业未因残酷的战争而中辍,反而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国民政府以“战时须作平时看”为核心的抗战教育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它建立在对战争持久性的抗战形势估计的基础上,坚持“抗战与建国兼顾”的原则,没有因抗战而放弃正常的教育,顾及到了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这一政策客观上维持了教育的连续性,为今后的国家建设培养、储备了一定的人才。当然,这一政策也成为国民党控制教育、抑制民主思想发展的工具。4.《中华民国宪法》中的教育法规1946年11月,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制宪国民大会,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并于1947年元旦公布,当年12月25日实施。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修订的《中华民国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可谓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令人民尤其是教育界感到鼓舞。但这个宪法其实并不真代表国民政府统治者发展教育的愿望。随着内战的挑起,宪法的教育规定也成为了名不符实的一纸空文。二、国民政府的教育制度和管理措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由于注意教育问题,并能根据政治和经济需要来发展教育,其统治时期和统治区域的学校教育事业较之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有所发展。1.大学院和大学区制的试行与废止1927年6月,国民党教育行政委员会仿照法国教育行政制度模式,在中央设中华民国大学院,地方试行大学区,以取代民国以来中央政府教育部和省级教育厅。蔡元培被任命为大学院院长,并公布了《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法》和《大学区组织条例》。大学院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隶属国民政府,管理全国的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宜。大学院设有大学委员会,为最高评议机构,有权推荐大学院院长及审议有关全国教育、学术的一切重大方案。全国各地划分为若干个大学区,每区设大学1所,大学设校长1人负责大学区内的一切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务。大学区下设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扩充教育处、秘书处、研究院等机构,大学区的最高审议机构为评议会。“大学区”制先在江苏、浙江、河北三省试行,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到全国。蔡元培倡导的“大学院”和“大学区”制,旨在保障教育行政独立,改变教育行政中的官僚习气,促进教育行政学术化。但试行的效果却与愿望相背离,“大学院”和“大学区”制试行不到两年即宣布废除。根本原因在于它的原则精神违背了国民党政府的官僚专制体制,同时在中国学术风气未浓、官僚习气深重的情况下,“大学院”和“大学区”制未使教育行政学术化,反使教育学术官僚化。2.“戊辰学制”的颁行1928年中华民国大学院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以1922年学制为基础并略加修改,提出《整理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即“戊辰学制”。“戊辰学制”分组织和系统两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七项原则:根据本国国情;适应民生需要;增高教育效率;提高学科标准;谋个性之发展;使教育易于普及;留地方伸缩之可能等。第二部分为学校系统,戊辰学制与壬戌学制在结构体系上基本相同,只是在中等教育和师范教育方面有一定的改动。3.“整饬学风”,建立训育制度(1)“整饬学风”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发表“训政”时期施政宣言,在教育方面提出普及“三民主义”的国民教育,为此严令各学校决不能放任学生参加政治斗争和社会斗争。此后,接二连三地发布整顿学风的命令,以“整饬学风”的名义对学校教师学生严加控制与镇压。(2)建立训育制度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建立训育制度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严格管理。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所建立的学校训育制度,虽然也有一些道德教育的价值,但帮助实施专制独裁统治的作用是主要的。即使是所提倡的一些道德规范,不少属于封建道德范畴,因此其道德观念上的倒退显而易见。(3)施行导师制抗日战争时期,为了进一步控制学生,强化学校的训育,1938年3月,教育部公布《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规定在中等以上学校中推行导师制度。直到1946年7月,教育部在南京召开的高等教育会议决定,废除大学导师制,代之以训育委员会制。而中等学校仍继续沿用。4.开展童子军训练和军训为了严格控制学校和学生,作为对学生训育的组成部分,国民政府在小学和初中实行童子军训练,在高中以上学校实行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用管理军营的办法管理学校,用管理军队的办法管理学生,其目的在于养成儿童青少年的绝对服从意识、划一行动习惯、团体主义精神和军事知识技能。5.颁布课程标准,实行教科书审查制度为了从教育内容方面管理和控制学校。南京国民政府通过教育部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有关法令,严格规范和统一全国学校的课程与教科书。(1)颁布课程标准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定大、中、小学校的课程标准,并十分强调课程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允许学校有自主权,尤其是将公民、党义、“三民主义”、童子军训练、军训等硬性规定为必修科目,显见是为了强化对学校教育的控制。但另一方面,颁定课程标准,实际上又规定了学校教学的基本要求,有益于规范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等。(2)实行教科书审查制度从国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教科书审查制度的过程看,贯穿了思想控制的意图,是借助教科书贯彻国民党的党义和“三民主义”精神。但由于教科书编审制度的建立,也对全国教科书的编写、出版起到规范作用,尤其是在教授专家学者、富有实践经验的学校教师、校长和出版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国民政府时期也确出版了为数不少的优秀教科书,提供了不少教材编纂经验。6.实行毕业会考制度1932年起教育部开始整顿全国教育,重点在中等教育,中学毕业会考是整顿的重要措施与内容之一。中学实行毕业会考后,国民政府继续将这种做法向其他教育领域推广,实行师范学生的毕业会考制度和大专学生的毕业总考制度。国民政府建立统一的会考制度,客观上会对整齐各地各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一定的作用。但在南京国民政府,通过会考,使之成为对学生和学校的严格管理、有效控制的手段,使之成为学生的羁绊而令其无暇无力旁顾,使之成为政府对学生求职就业的操纵和控制,才是其最主要的目的。7.人民的民主教育运动从抗战胜利到新中国建立,国统区人民的民主教育运动包括:在面临内战的紧急关头,学校师生和教育界人士呼吁和平,反对内战的斗争;在美国干涉中国内政日益嚣张的时刻,全国学生“反对美军驻华”的示威活动;在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以后,全国大中学校学生“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学生的爱国民主运动成为国统区人民争取解放斗争的先锋。国统区的学生爱国民主运动有力地配合了人民解放战争。为即将到来的新中国准备了干部力量。三、国民政府各级教育的发展1.幼儿教育1901年颁布实施的“癸卯学制”规定幼儿教育机构为蒙养院,1912年“壬癸丑学制”改称蒙养园,1922年新学制又改称幼稚园。但是,新学制公布前后,幼儿教育机构以教会办居多。1925年以后,外国人设立幼稚园逐渐减少,其在中国幼儿教育中的地位开始下降,而中国人自办的幼稚园借助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在重视幼儿教育、推广幼儿教育研究实验的社会氛围中,走上了规范蓬勃发展的道路,创办了一大批幼稚园。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小学组织法》,规定“小学得设幼稚园”。同年,教育部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1936年修订),规定幼稚教育的目的为:“增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力谋幼稚儿童应有的快乐和幸福”,“培养人生基本的优良习惯”。当时,幼稚园多采用西方的设计教学法,办园形式以半日制为主。1939年12月24日,教育部公布《幼稚园规程》,1943年教育部将《幼稚园规程》加以修正,经呈行政院,改为《幼稚园设置办法》,于12月20日以公布实施,作为设置幼稚园之准则。这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实施,使得各级政府管理幼稚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幼稚园的健康发展。1923年,陈鹤琴在南京创设了我国第一所实验幼稚园——鼓楼幼稚园,开创中国幼儿教育实验研究之风。使幼儿教育走上中国化、科学化的道路。1927年,陶行知创办南京燕子矶幼稚园。1927年,陈鹤琴、陶行知等人还发起组织了“幼稚教育研究会”,1929年扩大为中华儿童教育社。它以研究儿童教育、推进儿童福利和提倡教师敬业精神为总目标,致力于中国幼教理论的探讨交流和幼稚园的推广,并出版了《幼稚教育》、《儿童教育》等刊物。20世纪二三十年代,私立幼稚园不仅在园数、儿童数、教职员数方面绝对多于公立园,并且还出现了众多的由知名人士创办的优秀私立幼稚园。2.初等教育国民政府时期的初等教育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1927~1937年是初等教育的稳定发展时期,一方面国民政府以“三民主义”为旗号,加强了对初等教育的控制,另一方面教育建设实行法制化,也给予教育发展以一定保障,民国初

1 / 1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