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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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和手续初审及流程管理部梁素玲2基本要求•大纲四章部分内容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3目录•第一节基本概念•第二节专利申请的提出与受理•第三节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四节保密专利申请•第五节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第六节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程序•第七节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第八节发明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第九节专利权的授予与公告•第十节专利权的维持与终止•第十一节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4四、期限•期限是对办理专利法规定的各项专利事务,以及专利审查程序中处理各项事务的时限要求,分为法定期限和指定期限。51.期限的种类•法定期限: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指定期限:通知或决定中规定的各种期限。主体:专利局或复审委审查员、事务处理人员载体: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作出的通知或决定内容:指定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当事人答复或完成某种行为的期限。62.期限的计算•期限的起算日以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从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R11)以推定收到日起计算(R4.2)-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邮寄、电子方式送达的:发文日+15日直接送交的:交付日地址不详公告的:公告日+1个月72.期限的计算•期限的届满日(R5)期限届满日=期限起算日+法定或指定的期限期限届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法定休假日:每周的周六和周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国家公告移用假日: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公告为准。相应的行为应当在期限届满日之前,最迟在期限届满日当天完成。82.期限的计算•举例:发文日:2010-3-29端午节6月14-16日放假,6月12日、13日分别为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指定答复期限为2个月,期限届满日?日一二三四五六13141516端午节171819移用假日92.期限的计算•举例:发文日:2010-7-15;2010-7-16;2010-7-172010年10月1-7日放假;指定答复期限为2个月;期限届满日?103.期限的延长•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以请求延长期限。113.期限的延长•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R6.4)仅限于指定期限。例外: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R71)中止程序中,有关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权属纠纷在中止期限一年内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中止期满前请求延长中止。(R86.3)123.期限的延长•依据R6.4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期限:在期限届满日之前文件: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注明理由;费用: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延长的期限:-延长的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以一个月计算;-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对同一通知或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133.期限的延长•依据R86.3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期限:原中止期限届满日之前文件:-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注明理由;-权属纠纷受理部门出具的说明尚未结案原因的证明文件•延长的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可以延长一次。144.耽误期限的后果•因耽误期限作出的处分决定:视为撤回、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专利权终止、视为未提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等。•耽误期限的后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耽误期限的后果是丧失各种相应的权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优先权等155.救济途径•请求恢复权利(R6)不可抗拒的事由正当理由•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专利局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诉讼16五、费用•费用: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办理其他手续、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时按照法律规定向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专利费用是启动审查程序的要素之一。171.费用的种类•国家申请的一般费用(R93)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182.费用的减缓•R100: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缓缴的请求。•局39号令:提出专利申请时以及在审批程序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缓应当缴纳但尚未到期的费用。192.费用的减缓•可以减缓的费用种类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复审费。202.费用的减缓•请求费用减缓的手续提出费用减缓的时机-申请时:全部四种费用;-申请后:尚未到期的费用,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手续的,应当提交声明,可由代理机构签章。必要时,提交证明文件。21请求费用减缓的手续个人单位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文件必要时提供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提交文件22费用减缓的标准申请费、审查费、年费复审费一个个人85%80%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70%60%一个单位个人与一个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无无费种比例申请人233.费用的缴纳期限费用种类费用缴纳期限未按期缴费的处分申请费、公布印刷费、附加费、自申请日期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视为撤回优先权要求费同上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起3年内视为撤回复审费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视为未提出243.费用的缴纳期限费用种类费用缴纳期限未按期缴费的处分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授权当年年费、印花税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终止延长期限请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相应的期限届满日之前缴纳不予延长或恢复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视为未提出25申请费缴纳期限举例申请日受理通知书发文日申请日起2个月收到受通之日起15日缴费期限届满日2010-7-152010-7-259-158-242010-9-152010-7-152010-8-269-252010-9-25264.费用的缴纳方式(R94)•直接向专利局(包括各代办处)缴纳现金、支票、汇票、银行卡•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缴纳的费用名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275.缴费日的确定•一般情况下缴费日的确定:直接缴纳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通过邮局汇付的:以汇出日为缴费日;通过银行汇付的:以银行的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285.缴费日的确定•特殊情况下缴费日的确定:由于缴款人的原因导致所缴费用暂存的,以出暂存之日为缴费日。由于邮局或银行的原因导致所缴费用暂存或被退款的:-暂存的,提供证据,以原汇出日为缴费日-被退款的,提供证据,并已重新缴纳已被退回的款项的,以原缴费日为重新缴纳该款项的缴费日。296.专利费用的暂存•暂存:由于费用汇单字迹不清或者缺少必要事项造成既不能开出收据又不能退款的,应当将该款项暂存在专利局账户上,并以出暂存之日为缴费日。307.退款•退款的原则(R94.4)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退款的效力被退的款项视为自始未缴纳。317.退款•可以退款的情形当事人请求退款-多缴、重缴、错缴专利局主动退款-进入实审程序前,专利审批程序终止的,已缴纳的实质审查费;-专利权终止或者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公告后缴纳的年费;-在恢复程序中,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当事人缴纳的恢复权利请求费及相关费用。327.退款•退款的手续期限: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文件:提交退款请求并附具证明材料-退款请求应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和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及收款人信息。-证明材料: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复印件、邮局或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退款请求人: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338.费用的查询•当事人需要查询费用缴纳情况的,应提供:专利局收费收据的复印件未收到专利局收费收据的:-银行汇单复印件-邮局汇款凭证复印件•查询实效为一年,自汇出费用之日起算。349.费用种类的转换•适用于同一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费用种类的转换•缴款人提出的费用种类的转换在转换后费用的缴纳期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应证明。•审查员依职权进行转换费用种类明显错误通知当事人•费用种类转换的,缴费日不变。第九节专利权的授予与公告36专利权的授予与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告上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37一、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38一、授予专利权的程序•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R54)在收到授权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授权当年(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的年费;-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未办理登记手续: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39二、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格式专利证书由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构成。专利证书应当记载与专利权有关的重要著录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印记、局长签字和授权公告日等。•专利证书的效力专利证书是表示一件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重要证明文件,记载了专利的保护范围。记载了授权当日专利的法律状态。40二、专利证书•专利证书副本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根据共同权利人的请求,专利局可以颁发专利证书副本。收取专利证书副本费和印花税。副本数目不能超过共同权利人的总数。不予颁发证书副本的情形:-专利权终止后,不再颁发专利证书副本;-颁发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副本。41二、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更换可以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形:-因发生专利权权属纠纷,专利权归还请求人的;-专利证书损坏的。不予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形:-专利权终止后;-因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更名发生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非专利局的原因造成专利证书遗失的。42二、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更换更换专利证书的手续:-提交更换专利证书请求;-交回原专利证书;-缴纳手续费。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换-专利证书存在打字错误时,专利权人可以退回证书,请求专利局更正。43三、专利登记簿•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应当建立专利登记簿。44三、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的内容(R89):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45三、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的效力授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授权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46三、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手续:-期限:授权公告之后;-文件: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费用:缴纳相关费用。47专利证书与专利登记簿的区别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建立或发放授权时授权时样式证书首页专利单行本电子形式记载于数据库中法律效力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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