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零星维修工程的管理零星维修工程主要是在原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造、修缮、装修以及一些基建工程的配套附属工程,特点是种类繁多、分布零散、施工点多、灵活性大、因素复杂、项目大小不一。维修前没有具体的施工图或未明确具体做法。从目前零星维修工程现场情况分析,零星维修工程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缺乏明确的维修标准工程施工随意性大大部分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没有正规的图纸,没有具体做法,没有详细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随意性较大,多数是以现场签证代替施工图纸。项目维修质量无法保证,导致有的维修工程几经反复也没有达到理想效果,造成资金浪费。二、施工监管力度低工程管理漏洞多维修工程种类繁多、分布零散、施工点多、单个工程金额不大。建设方对工程监督管理比较困难,漏洞相对也较多,加上部分工程的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对于维修工程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了解不深,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起到有效的工程监管作用,造成监管力度低,工程质量不能满足需要。三、现场签证不及时不规范,增加审计难度从零星维修工程送审资料来看现场签证不规范,后补现象、虚签现象严重。有的签证本该签具体事项,维修部位的具体尺寸及做法,却签了具体金额;有的签证语义含糊不清,没有具体描述所涉及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有的签证施工时不及时确认,事后突击补办签证,更有甚者以预算结果,反推补办签证,使签证变成了计算底稿的目录及汇总表。再加上一些业主代表对这些签证不进行核实或者提出规范的要求随意签证,人为的给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弄虚作假提供可乘之机,大大增加了审计难度。四、施工单位普遍存在预算高估冒算维修工程项目预算和结算一般是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在预算和结算过程中往往出现所套定额与实际不相符,虚报工程量,高报材料单价,重复计算工程量,垃圾清运点工签证偏高等现象。加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调查研究工作不细不实,对预算、结算中量价组合了解不够精确,至使送审决算普遍存在高估冒算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大大增加了难度,而且对造价控制非常不利。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零星维修工程管理。一、首先必须进行制度建设,制定一套关于维修工程的管理制度。如《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零星维修工程招投标办法》、《零星维修工程结算审计规定》等一系列管理与审计监督的规章制度。以此来统一和规范维修工程的报建、立项、审批、招标、管理、验收、审计、使用的程序和方法,加强维修工程管理。其中重点要推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制度有助于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降低建设成本和提高建筑质量。对于金额较大的基建维修项目有必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对金额较小的维修工程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对邀请招标的零星维修工程在评标前应确定评标原则,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来确定中标单位:①合理低价定标;②总价下浮率让利定标;③最接近投标单位算术平均数的下浮率为中标单位;④同等条件下对维修部位情况熟悉的单位优先。通过推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建设方能选择让利多,工程优良,售后服务质量好,付款条件优惠的企业为中标单位。二、确立维修工程的实现目标。无论是零星维修或者是某一建筑物的维修任务,均应确立明确的计划实现目标,明确具体做法,并对维修工程进行预算,做到心有数,以便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目标控制,如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等,进而达到强化维修工作计划与决策的严肃性的目的,减少以致杜绝维修工作中的盲目性。三、正确签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准确、完整。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应严格按《经济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承包合同内容,标底、承包总额、质量标准、工期、付款和结算方法、奖惩措施、质保期限、让利条件等,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建立维修工程项目保证金制度。对施工队伍完成的维修工程,收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对于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责令其返工,拒不返工或返工仍达不到要求的扣除其质量保证金。另外为了防止施工单位超报决算,给项目审计带来更大的难度,造成审定决算核减率过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审计核减超过一定幅度实行罚款的条款。四、加强工程质量和材料价格控制。在工程实施阶段,应建立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尤其是材料价格控制制度,并派驻熟习业务的管理人员或者聘请监理进行现场管理,对施工的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在工程现场管理中要特别关注对埋入的水管、电线的长短,用材的品牌、规格型号,修补道路的尺寸,水泥路面的厚度等隐蔽工程的数量与质量,建设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与施工单位代表采用测量、照相、点数、绘画等技术方法做好隐蔽签证工作,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市场价加以初步确认,并在签证中注明用材的规格、型号、品牌,以便审计时核实其价格的合理性。五、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是控制维修工程造价的重中之重。在工程实施阶段,应建立有关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按限额大小,分别执行现场管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三级在授权范围内会签的程序办事。对确需签证的事项要及时进行现场签证,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载明签证事件发生的时间,签证原因和范围,确认工程量签证费或费用计算标准,并附上必要的图纸及相应的计算资料,并依发生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防止施工单位在工程量和变更签证单上做手脚,防止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另外,在送审时,统一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避免结算时各方自行补办签证的现象。(贺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