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宝(鸡)天(水)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汇编(试行)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八月1目录第一篇建设项目简介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平面图第三章、工程管理目标第四章、编制说明第二篇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五章工程费用管理第六章变更设计管理第七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第八章施工单位管理与考核第三篇建设项目监理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驻地监理部职责及组织机构第三章工程开工报告及审批程序第四章进度计划管理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第六章安全管监理第七章环境保护监理第八章工地例会第九章工程监理考核第四篇建设项目实验室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验室的设立和建设标准第三章实验室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五篇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第三章公路建设用地申报手续的办理第四章征地拆迁费用的测算及补偿方式第六篇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的整理与归档第一章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章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收集第四章施工阶段文件资料的分类及编制说明第五章档案组卷质量要求第六章竣工文件材料档号的编制第七章填表说明第七篇建设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管理及验收办法第一章工程缺陷检查和修复程序第二章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程序第八篇建设项目考核与奖惩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通报表扬第三章物质奖励第四章通报批评、红黄牌处罚、经济处罚、清除出场第五章工程费用管理第六章劳动竞赛管理办法第九篇项目办工作(岗位)职责第一章、项目办党支部工作职责第二章、项目办主任岗位职责第三章、项目办副主任岗位职责第四章、总工程师岗位职责第五章、工程科岗位职责第六章、征迁科岗位职责第七章、综合科岗位职责第八章、监管科岗位职责第九章、设计代表岗位职责3第十章、项目办日常事务管理办法4第一篇建设项目简介第一章、工程概况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网中连(云港)霍(尔果斯)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甘肃省干线公路网“四纵四横四重”主骨架的组成部分。该项目在国家公路网中起着承东启西的作用,是西域边疆及西北广大地区与我国东南地区陆路间公路交通运输的便捷通道之一,是甘、青、新等西部省区与东部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桥梁何纽带,在国防上有着显著的战略意义。天水过境段作为宝天高速的二期工程,他的建成是打通连霍高速在天水市境内的“瓶颈”,是连接甘肃省通往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出口、加快完善甘肃省干线公路网建设的关键。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的建设,与已开工建设的宝天高速公路牛背至天水段和天定高速公路直接连通,是保障国道主干线全线畅通的咽喉道路,在路网布局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项目区内丰富的自然资源及人文景观,确定了本项目在甘肃省、陕甘毗邻地区以及甘肃省综合运输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并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大的作用,它的建成对促进天水市旅游事业的发展,提高GZ45线在甘肃省境内的技术等级,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国道主干线的作用,加快公路交通基础建设,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促进地域经济发展的步伐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宝(鸡)天(水)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起点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K94+560),与在建宝天高速公路牛背至天水段终点相接;终点位于天水市秦州区西十里铺平峪沟(K131+100.043),接在建的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全长36.858公里,主要经过天水市麦积区和秦州区。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在皂郊、西十里铺(天水西)设置2处互通式立交。项目总概算为22.22亿元,总工期4年。5第二章、平面图第三章、工程管理目标总体目标:把天水过境段高速公路建设成生态路、水平路、形象路、旅游路、科技路。质量目标:确保飞天奖,争创鲁班奖,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得分90分以上。安全目标:力争做到施工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件发生。力争实现施工过程零死亡的安全目标。廉政目标:打造阳光工程,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第四章、编制说明宝(鸡)天(水)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作为交通部确定的全国典型示范工程之一,项目办积极贯彻甘肃省交通厅提出的“确保质量、按期完工、环保节约、文明施工”6的总思路,在工程建设中始终坚持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同时,为了使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个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在项目建设之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总结省内其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及办法汇编(试行本)》。本汇编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对工程建设管理起到指导作用。7第二篇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第一章总则1.1.1为切实加强甘肃省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依据交通部及甘肃省有关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天水过境段公路项目的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办法。1.1.2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交通部和甘肃省公路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程序办事。1.1.3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项目是交通部在甘肃的挂牌监督项目。实行“业主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力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优良工程质量目标。1.1.4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项目的建设单位是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全面管理,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1.1.5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是建设单位的派出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施工现场实施具体管理,并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1.1.6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努力搞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1.1.7本办法适用于连霍国道主干线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1.1.8本办法是建设单位与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文件的补充,是施工、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1.1.9本项目采取“先进场、后签订合同”的管理办法,监理、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严格按投标书中的承诺将人员、设备进场,并将投标书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监理单位为驻地高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为三大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交项目办审查质押后,方可与项目办办理签订合同事宜。8第二章管理机构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项目组织机构图甘肃省交通厅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驻天水过境段项目纪检监察组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宝天高速公路天水过境段项目办综合科监管科工程科征迁科中心试验室TSGJJL1北京双环公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TSGJJL2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TSGJJL3北京华路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TSGJJL4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TSGJ1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K94+560~K105+800TSGJ2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K105+800~K111+500TSGJ3新疆兴达工程部K111+500~K118+100TSGJ4甘肃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K118+100~K131+100.0439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3.1总则3.1.1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办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3.1.2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质检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3.1.3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3.1.4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3.1.5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业主负责、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3.1.6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工程的分包;3.1.7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3.1.8本项目质量管理采用检查和随机抽检制度,各参建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项目办的各种检查和随机抽检。3.2工程质量控制依据3.2.1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3.2.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2.3设计文件;3.2.4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3.3、工程质量检查程序合同段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需提交合同段开工申请,经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项目办审批后,下发合同段工程开工令。在此期间,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定线和放样、原材料、配合比等试验及其它施工准备工作。在施工定线和放样前,项目办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控制点的移交和设计交底工作。承包人应对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和需加密的控制点进行测量复核(闭合),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报项目办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定线和放样。3.3.1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应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图纸,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0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与实际吻合;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图纸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前后矛盾之处;地质和水文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所需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代;所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存在不便之处,能否保证质量要求;桥梁各桩位的坐标、高程复核等。(2)、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查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审查,项目办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待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在质量控制方面,对于开工申请主要审查的内容为:工地试验室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及临时资质的审批情况;承包人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3.3.2分项工程开工后质量控制(1)、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承包人应对开工的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定线和施工放样,并将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人方可进行分项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2)、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检查安排承包人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监理办,以便驻地监理工程师安排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工程质量检查程序a、工序的质量检查11(a)每道工序完成以后,承包人应安排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b)监理工程师独立检验,若不合格,则通过“工作指令”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和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b、分项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检查(a)承包人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并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报送监理办审批;(b)监理工程师按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令,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并发出工作指令,指示承包人进行其它分项工程的施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