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百家——儒家孔子孔子的思想•仁的发现•中庸之道•诗学思想•美学思想•孔子思想的历史地位孔子的诗学思想诗歌的社会作用:“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兴”、“观”、“群”、“怨”•“事父”、“事君”;“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说文解字》:起也。从舁从同。同力也。本义是兴起、起来。•所谓“兴”,孔安国注为“引譬连类”,朱熹注为“感发志意”。“兴”•“引譬连类”,指的是通过某一个别的、形象的譬喻使人们通过联想的作用,领会到同这一譬喻相关的某种带有普遍性的关于社会人生的道理。•孔子强调艺术诉之于人们的社会性情感,唤起个体向善的自觉,也就是朱熹所谓“感发志意”的作用。•孔子十分强调艺术对个体心理的感染作用,把启发个体的社会性情感(“仁”)看作是艺术的本质,这就使得“引譬连类”不是导向诉诸理智的抽象的说理,而是导向诉诸情感的形象的艺术。“兴”•“引譬连类”与“感发志意”两者在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之中构成了孔子所谓“诗可以兴”的理论。•前者指出了艺术的特征是借助于个别的、形象的东西,通过联想的作用,使人领会感受一般的、普遍的东西;•后者则使这种“引譬连类”的最终目的不是说理教训,而是用艺术的形象去感染人、教育人。“兴”•《论语·八佾》: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子罕》:子在川上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引譬连类”•孔子的“引譬连类”有两个不可忽视的特点:•第一是非常强调启发诱导的作用,反对赤裸裸的教训和说理,主张教训和道理要包含在所“引”的“譬”中,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它。诗歌艺术就其对人的教育作用来看,其特征也正是启发诱导,而非赤裸裸的说理教训。•第二,“引譬连类”的“类”,指的是社会的伦理道德原则,其核心是他所说的“仁”、“引譬连类”的目的,不只在使人从理智上知道什么是“仁”,更重要的是感发人的心灵,使人自觉地乐于行“仁”。“兴”•“兴”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深刻地揭示了诗歌艺术应以个别的、有限的形象自由地、主动地引起人们比这形象本身更为广泛的联想,并使人们在情感心理上受到感染和教育。•“譬”与“类”通过想象、联想的作用而交融统一,从而以“引譬连类”为其特殊方式的“兴”在实际上就是通由想象、联想,情感与理智的统一和客观化,表现为一个可以直观到的个别的形象。“观”•《说文解字》:諦視也。从見雚聲。•郑玄注为“观风俗之盛衰”。•孔子所说的“诗可以观”的“观”不只是单纯理智上的冷静观察,而是带有情感好恶特征的。“观”•《论语·公冶长》: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为政》:观其所以,视其所由,察其所安。•《论语·八佾》: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孔子所说的“诗可以观”的“观”不只是单纯理智上的冷静观察,而是带有情感好恶特征的。“观”•孔子认为诗可以“观”并不是强调诗对于某一历史时代的社会生活的详尽描写,而是强调去“观”诗中所表现出来的一定社会国家的人们的道德感情和心理状态。•孔子认为社会风俗的盛衰和人们的情感心理状态密切相关,所以“观风俗之盛衰”主要是“观”人们的道德精神心理状态究竟是怎样的。“观”•《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八佾》:子曰:“《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观”•所有上述这些说法,包含着一个深刻的思想:•那就是要从艺术去看一个社会的状态,主要是看表现在艺术中的这个社会的人们的精神情感心理的状态。•这是把握住了艺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的根本特征的。因为一定社会时代的人们的精神情感心理状态,正是在艺术中才得到具体可感的表现并且显示出它的全部的丰富性、多面性、复杂性。“群”•《说文解字》:群,辈也。•本义:相聚成伙,聚集在一起。“群”•孔子所谓的“群”,指的是人生活于为氏族血缘所决定的社会伦理关系之中,人只有在这种关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在孔子看来,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征。•孔子在特定的历史形态下认识到了人的社会性,充分肯定了人的社会性。这是孔子的一个具有重要价值的思想。“群”•孔子所说的“群”是同他所说的“仁”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必须使“仁”成为个体自觉的心理欲求,在情感心理上,把个体陶冶成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与人们和谐交往、能自觉行“仁”的人。“群”•《季氏》:“不学诗,无以言”。•《论语·阳货》: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群”•孔子认为学这些诗可以使人懂得作为一个人应如何去处理对待各种社会伦理关系,达到人与我的协调。这也就是诗能使人“群”的作用。“群”•《论语·公冶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子路》:“近者悦,远者来”。“群”•诗“可以群”,和诗相联系的“乐”也明显地具有“群”的作用。而且较之于诗,乐能够更为直接地作用于人们社会性的情感,起着更为强烈的交流协和社会情感的作用。•《论语》记载说:“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述而》)“群”•诗和乐具有交流协和人们的社会性情感,促进整个社会团结发展的作用,这在孔子所生活的那个充满着残酷无情的斗争时代,无疑是无法实现的空想。但是,孔子的这种看法,站在古代人道主义立场上,强调揭示了艺术的社会作用中一个具有重要美学价值的方面。“怨”•《说文解字》:恚也。从心。夗聲。•孔安国注:“怨,刺上政也”。“怨”•孔子提倡“仁者”应该“爱人”,但他并不认为怨恨就是绝对要不得的。•从《论语》中可以看出,孔子认为合理的“怨”有三种情况。“怨”•第一种是对违反仁道者的“怨”。“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公冶长》•第二种是对不良政治的“怨”。孔子说过:“择其可劳而劳之,又谁怨?”(《尧日》)•第三种情况是“君子”在仁道无由得行,遭到挫折和打击时,也可以“怨”。“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怨”•在中国古代,第一个高扬了个体人格的主动性的孔子,绝不一概地否定人的爱和恨的情感表现,而只是要求这种情感的表现应符合于“仁”的要求,从而不越出“礼”的规范。•也就是说,那从“仁”发生而符合于“礼”的一切情感表现,在孔子看来是合理的、正当的,并且是崇高的。•孔子所谓诗“可以怨”,就是建立在这个基本的出发点之上的。“怨”•由于孔子容许人的情感中可以包括“怨”这种社会内容和意义,这就使他对诗的作用的认识具有了更深刻的价值。•首先,孔子所说诗“可以怨”,指的是与仁道的实行相联系的“怨”。孔子反对怨天尤人的“怨”,反对由于个人的私利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怨”。•孔子肯定了艺术能够而且应该表现各种不满意、发牢骚(以符合仁为准则)的情感,孔子要求这种情感的表现应该是真诚的,而不是虚伪的。“兴”“观”“群”“怨”之关系•首先,不应把“兴”仅仅看作是同“观”、“群”、“怨”并列的诗的四种作用之一。“兴”包含了孔子对诗的整个作用的特征的概括,这就是所谓“引譬连类”和“感发志意”。所以,“观”、“群”、“怨”都离不开“兴”。离开“兴”,就会失去艺术的特点,不成其为艺术。•其次,“群”在孔子那里虽然被当作诗所具有的作用之一来看待,实际上它的意义也在于潜在地强调了艺术具有的表现情感从而感染人群的作用。“观”、“怨”也都伴随着情感的表现。这四项之间是互相关连的。总体把握•孔子注重通过情感去感染、陶冶个体,使强制的社会伦理规范成为个体自觉的心理欲求,从而达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所谓“兴”、“观”、“群”、“怨”都贯穿着这个基本思想。但“兴”和“怨”侧重于个体心理感触抒发的功能,“观”和“群”侧重于通由感染陶冶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孔子的诗学一方面十分注意诗歌对陶冶个体的心理功能,另一方面又十分注意诗歌对协和人群的社会效果。“事父”、“事君”•让诗歌的社会作用服从于“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这样一个极为有限的政治目的。•使得孔子的诗学一方面要求个体在与社会的统一中得到和谐发展,另一方面却又极大地束缚着个体和社会的向前发展,使诗歌和艺术失去了广大的、多方面的生活内容。“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强调诗歌的认识作用。•现代诗歌批评所津津乐道的认识、教育、审美三大作用,在孔子的这段话里实际上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