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社区社会学概论第一节社区一、社区的含义将“社区”这个词作为社会学的一个范围来研究的,起源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滕尼斯认为,人们的相互关系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基于情感、恋念和内心倾向的关系,第二类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在占有物的合理交易和交换基础上的关系。滕尼斯称第一类传统的富有人情味的、有着共同价值观念、关系亲密的社会共同体为“社区”。社会产生于众多的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有计划的协调,社会中的个人预测共同实现某一种特定的目的会有利于自己,因而聚合一起共同行动。从古到今,社区这个概念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及它的地域性。社区是指一定地域内的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它是基于同类型社会生活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地区性社会。二、社区的构成要素构成一个社区,必须具有以下几个要素:一定的数量的社区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空间一定类型的社区活动一定特征的社区文化一定社区居民在情感及心理上对自己所属的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三、社区的分类与层次最基本和最一般的是根据社区的结构、功能、人口状况、组织程度等综合因素,社区可以分为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这种分类目前在中国是一种基本的分类方法,它可以反映中国社区划分的主要特征。在中国城市统计中,居住地划分为“市”、“建制镇”、“乡村”三大类。社区的层次:初级社区(单个的自然村落、城市中的街道、住宅小区等)、二级社区(一个城市、相关成片的农村)、三级社区(边缘相连、关系紧密的多个城市组成的城市群)、四级社区(一个国家地域范围内的人口及其共同生活的共同体)四、社区分析的理论视角伯吉斯的“同心圆区”模型把芝加哥城市划为相继连续的五个同心圈,每个同心圈包含各自独特的人口和活动方式。城市社区的概念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被丰富了,出现了郊区化的理论。根据西方社会的发展,城市社区的研究者提出了后现代城市的理论。虚拟社区理论工作者出现在互联网时代。第二节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一、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的特征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之间在经济活动的类型与方式上的差异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在地理和人口方面的差异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上的差异城市社区成员和农村社区成员在文化和生活方式方面的差异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二、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的发展农业社会中的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农业社会中劳动分工和职业分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农业社会中的阶级分化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农业社会中宗教和文化艺术的发展也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农业社会中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军事的职业化也促进了城市的扩大。工业化时代的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工业化促进了城市化工业化带来了贵族城市向市民城市的转变工业化改变了农村社区工业化改变了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关系第三节城镇化与城乡协调发展一、城镇化由于不同学科研究角度不同,对城镇化的关注点也就不同。人口学讲的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即以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和聚集为特征的一种历史过程;地理学上的城镇化是农村地貌转变为城市景观的过程;社会学上的城镇化主要是城市文明覆盖农村,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从经济学角度看,城镇化则是由农村传统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可见,城镇化一方面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迁移聚集的过程,同时又表现为地域景观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是人口、地域、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由传统落后的乡村型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化的多方面内容综合统一的过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反映和重要标志。第三节城镇化与城乡协调发展二、城镇化水平(城市化率)城市是一个主要由非农业活动人口构成的、占有一定空间的人们生产、生活的聚集区域。城市具有共同的特征:第一,城市具有相对庞大集中的人口规模和密度。20世纪国际上通行的城市(城镇)人口规模最低标准是2000人以上(我国0.3-10万人),并且把20万人以下定为小城市(我国是10-20万人);20-50万人为中等城市;50-100万人为大城市;100万人以上为特大城市(我国100-200万),200万以上为超大城市。第二,城市对国民经济二、三产业具有强大的聚集能力,从事非农产业活动的人口占绝对比例。第三,城市是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与进步的聚集栽体,是人类文明高度集中的地域。第四,城市大多是行政中心。人口城镇化反映的是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通常用市人口和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称城镇化率或城镇化水平。在研究城市化问题时,我国一般都用城镇化这一概念,近年来逐渐用城市化替代了城镇化。第三节城镇化与城乡协调发展三、工业革命后的城市化过度城市化:涌入城市的剩余劳动力远远超过城市的容纳能力。郊区化:居民和商业、工业企业从城市中心向郊区的转移。最终结果是把郊区的乡村用地变成城市用地,把郊区变为市区逆城市化:城市居民向非城市地区转移。最终结果是把城市因素不断注入到非城市社区,使其向城市类型的社区转化。郊区化和逆城市化实质是城市化的深化后继续发展。第三节城镇化与城乡协调发展四、城乡关系1、城乡关系发展的四个阶段:城乡分化、城乡对立、城乡差别、城乡融合。2、城乡协调发展:优生发展乡村社区的模式、重点发展城市社区的理论模式、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理论模式。3、我国的城乡关系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道路:实行“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政策;打破城乡壁垒,促进城乡沟通;城乡结合,城市支援农村。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城乡关系一、城市化过程与阶段(一)1840-1949年:艰难启动的中国城市化(二)1949-1978:大起大落的中国城市化1、1949-1960:中国城市化的复苏和发展2、1961-1978:中国城市化的倒退(三)1979年至今: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二、中国城市化的特征(一)行政主导:从资源垄断到政策引导1、行政主导型的城市化发展历程呈现波动性特点2、地方政府在城市化发展中的行政主导作用增强3、政府力量主要体现在制定城市化政策和调动城市化发展资源二、中国城市化的特征(二)发展路径:从单向到双向1、自上而下的城市化是一种由政府发动和提供资源的城市化2、自下而上的城市化是以乡镇工业为动力和以小城镇发展为路径的城市化二、中国城市化的特征(三)城市社会:从单位社会到阶层化社会1、单位社会:单位是一个全能化组织,几乎包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部供给2、阶层化社会:一个社会中各个群体,按照他们所拥有社会资源的不同,区分为各种不同等级状态,且此一状态,会在世代间延续(1)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扩大(2)城市居民的居住空间布局改变(3)城市社会管理模式发生变化三、中国的城乡关系(一)城乡分治(二)城乡不平等1、产品或生产要素交换的不平等2、收入的不平等3、社会事业发展的不平等4、城市内的城乡分割三、中国的城乡关系(三)走向协调发展的城乡关系1、反哺农业2、以城带乡3、新农村建设第四节社区自身的建设与发展社区发展是社区研究的重要内容,指社区居民在政府机构指导和支持下,依靠本社区的力量,改善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状况,解决社区共同问题,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社区建设是联合国文件中所倡导的“社区发展”的体现和深化,都是指社区居民在政府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依靠本社区的力量,改善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状况,解决社区共同问题,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社区服务就是一个社区为满足其成员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需要而进行的社会性服务活动。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社区家政服务、社区医疗服务、社区就业服务等。中国社区的成长和公民社会的建构一、中国城市社区成长历程1984年民政部召开以“社会福利社会办”为主题的漳州会议以后,以传统民政工作对象为目标的社区服务开始在一些大城市出现。1987年民政部武汉会议后,以传统民政对象为目标,依靠街道、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的活动在全国推广开来。1996年江泽民提出大力加强社区建设,青岛、南京、上海等城市开始社区建设的尝试。1998年机构改革,国务院明确赋予民政部“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1999年民政部选择社区服务和城市基层工作基础比较好的26个城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实验区,积极探索社区居民自治的思路和对策。2000年10月9日,民政部上报中央《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年中发办23号文,标志着由政府推动的以民主自治为核心的社区建设,启动了中国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的进程。一、中国城市社区成长历程2001年4月,青岛浮山后街道办事处成立首家街道层面的社区自治组织。2001年7月,民政部在青岛召开社区建设现场会,确认27个市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148个区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会议要求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组织为依托,信息技术为手段,整合城市民政工作。2002年,在示范活动基础上,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在社区居民自治的改革过程中,大量民主自治、公民参与治理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涌现出来。如居委会的“议行分设”、听证制度、一门式服务、社区论坛、社区民间组织、居民评议民警和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级社区、决策听证会、政务评议会、巡回接待制度等。一、中国城市社区成长历程2000年中发办23号文《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确定了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的社区建设工作体系,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从此,来自基层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开始以始料未及的速度蓬勃发展起来。理顺社区与各级政府、与驻地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强社区民主自治,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督促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今天城市政府与居民共同追求的目标。一、中国城市社区成长历程有学者预言,中国未来城市管理将朝“一市多区”转变(即市区两级政府,一级自治机构)。逐步走向自治的现代社区,再也不是可以依靠单位组织进行管理的社会控制单位,它已经变成具有明确自主利益、追求自治的地域性社会共同体,一个在城市治理中与城市长期利益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利益群体,一个政府、企业、NGO、社会机构千方百计想渗透进去、取得信任、获得信息、得到支持的消费者和公民的领取地。伴随着公民社会的成长,现代社区开始容纳业主、居民体表大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共建组织、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商、NGO、社区民间组织、提供专项服务的商业组织、社区医疗卫生组织、民间公益组织、政府服务机构、不享受政府薪金的义务制居委会、接受居民评议的派出所、自荐举参选的区人大代表,以及演变为大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等各类新型组织和错综复杂的新型关系。二、政府推动下的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一)划定邻里社区规模沈阳创新式的社区划定标准是全国城市社区普遍的划定标准:1999年,沈阳市按照自治原则划定邻里社区的范围是大于居委会,小于街道,管辖人口规模在1000-1500户之间,类型分为地域板块型、封闭小区型、单位型和功能型。一个拥有自己完整的组织关系、独立利益、地域性连带关系的自治性社区组织,城市管理的基础组织单元,开始突破原有居委会“政府嘴和腿”的局限,凸显出来。二、政府推动下的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二)居委会自治1998年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第一个尝试由全体居民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1999年上海市卢湾区在瑞金、浦东新区、潍坊、塘桥、浦兴路和梅园等街道试点进行居委会的直接选举。2000年,居委会直选在全上海推广。当前,议行分设、居委会干部直选及竞选、为居委会减负、建设与政府的制度性沟通渠道等改革措施现在已经在许多大城市社区试点中成为主流。二、政府推动下的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二)居委会自治根据各地社区居委会改革的走向,可以分为强政府型和强社区型。所谓强政府型,就是政府加强向下延伸的服务功能,以强有力的形象进入社区,社区居委会彻底自治。深圳市为此类型的代表。所谓强社区型,是指政府以向社区还权、让权、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