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术语.............................................2第三章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4第四章技术管理职责.....................................5第五章工程项目技术分类、分级管理和管理程序............14第六章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20第七章工程实施前期技术工作............................21第八章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23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24第十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评审....................28第十一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评审............30第十二章施工技术交底..................................31第十三章施工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33第十四章设计变更......................................35第十五章临时工程设计管理..............................36第十六章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37第十七章施工技术总结..................................38第十八章技术交流与培训................................39第十九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40附则..................................................441第一章总则1.1为提高公司工程技术管理水平,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公司技术管理实行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1.3有关安全、环保、节能、船舶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相应管理办法的规定。1.4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按《中交二航局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办法》执行。1.5工程测量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按《中交二航局工程测量管理办法》执行。1.6设计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相应管理办法的规定。1.7科技开发管理按《中交二航局科技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中交二航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执行。1.8工法、专利管理按《中交二航局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和《中交二航局企业专利管理办法》执行。1.9公司技术中心管理按《中交二航局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执行。1.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按《中交二航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1.11工程项目设计、监测监控、临时工程设计等在资质和技术能力满足要求时,应优先委托武港院、技术中心承担。2第二章术语2.1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2.2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技术活动和构成施工技术的各项要素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2.3项目经理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现场组织机构。2.4项目公司是指公司通过政府特许权协议,独资或联合其他公司/股东为某项目成立专门的以具体项目为载体的公司制经营实体。2.5投资项目是指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目标,谋取更高的资本收益,投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形成股权或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具体指实业投资中的BT、BOT、BOO等项目投资。2.6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模式。32.7联营项目由公司或子(分)公司联合其他分包或合作单位共同实施、管理的项目。2.8设计交底是指由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向所有工程承建单位进行施工图的设计交底,主要交待工程设计概况以及主要建筑物的功能与特点、设计意图与要求等。2.9施工技术交底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分项技术负责人向参与项目管理与实施的人员了解、掌握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安全要求及保证措施等,便于科学合理组织施工。2.10施工技术总结施工技术总结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施工方法、工艺、遇到的技术难题、经验教训进行系统性总结。2.11技术交流是指由公司或子(分)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等参与的一项技术活动。2.12归档是指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后并按有关要求立卷并及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行为。4第三章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3.1公司技术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总工程师、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总经济师、公司总会计师、公司安全总监等。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党委书记和公司总工程师任副主任,根据需要由主任组织召集会议。3.2公司技术委员会决定或批准下列事项:(1)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2)有关科技管理及奖励文件;(3)重大技术和设备的引进。3.3公司技术委员会在决定或批准某一事项之前,如有必要,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召开公司专家委员会会议,就拟决定事项提出咨询或评估意见,供公司技术委员会参考。3.4公司专家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公司总工程师、公司副总工程师、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总部技术(总工办和技术中心)、工程(含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公司总工程师任主任,总工办负责人任副主任。3.5公司技术委员会和公司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总工办,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5第四章技术管理职责4.1公司实行分级技术管理职责。4.2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4.3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其主要职责:(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令和决定;(2)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制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公司技术发展方向;(3)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组织学习和应用有关国际标准;(4)组织由公司主持或参加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5)主持重大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研讨;(6)主持重大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7)主持审定公司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8)主持审批按本办法规定由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主持重大工程项目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技术会审;组织解决重点工程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10)主持公司重大技术交流活动;6(11)主持公司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验收(鉴定),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技术开发;(12)主持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13)主持公司企业工法的评审;(14)签署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技术文件。4.4公司总工办的主要技术管理职责:(1)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公司科技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制定公司年度科技工作计划;(2)主持或参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编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最新信息,及时向全公司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的征订、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3)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研讨;(4)组织重大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5)组织或参与公司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评审;(6)组织按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7)组织、参与解决重大工程项目的关键技术问题;(8)组织或参与有关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9)负责科技开发管理,组织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包括申报7上级科技开发项目)、进度和经费管理、验收(鉴定)及推广应用;(10)组织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及上级科技进步奖的申报;(11)组织工法的编制、评审和申报;(12)组织专利的申报、维护管理和推广应用;(13)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负责公司知识管理系统工程技术版块的管理和更新;(14)完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公司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工作;(15)根据《中交二航局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技术中心有关的业务归口管理。4.5公司技术中心的主要技术职责:(1)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技术中心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制定年度技术中心工作计划;(2)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政策和有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3)承担公司内外科研项目的技术研发工作;(4)负责或参与重大工程投标和实施期间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5)承担临时工程结构设计、复核验算;(6)参与公司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评审;8(7)参与按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8)参与公司内其他技术服务。4.6子(分)公司经理负责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技术指令。4.7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子(分)公司的技术管理,其主要技术管理职责:(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令和决定;(2)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政策,按照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子(分)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子(分)公司技术发展方向;(3)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组织学习和应用有关国际标准;(4)参与由公司主持或参加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5)主持工程项目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咨询与研讨;(6)主持或参加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7)主持公司一般投资项目、一般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技术方案评审;(8)主持编制和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按本办法规定需由公司审批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必须审查签名并提出审查意见);9(9)主持解决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10)主持审查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11)主持子(分)公司技术交流活动;(12)组织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申请、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开发任务;(13)主持子(分)公司科技开发成果验收;(14)组织上级科技进步奖的申报;(15)组织工法编制和应用,组织专利申报、维护管理和推广应用;(16)负责子(分)公司技术分中心的管理;(17)签署以子(分)公司名义发出的技术文件。4.8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技术管理职责:(1)编制子(分)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子(分)公司年度科技工作计划;(2)负责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的征订、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3)参与工程项目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研讨;(4)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5)组织或参与公司一般投资项目、一般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技术方案评审;(6)组织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按本办法规定需由公司审批的,必须提出审查意见);10(7)参与解决工程项目的技术问题;(8)组织或参与有关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