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1〕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精神,我省承担15个改革试点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实施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加以推进。坚持—2—以人为本,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出发点,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坚持统筹谋划,搞好总体设计,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把改革的力度与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引导各地各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增强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政策,积极开展改革实践;要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分工具体、责任落实;要在认真履行职责分工的同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把握改革进程,掌握改革动态,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把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3—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104-110-092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五为主”(学前教育事业以公益性为主,办学体制以公办为主,经费投入以公共投入为主,师资队伍以公办教师为主,管理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省教育厅,镇江市人民政府,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江阴市人民政府,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镇江市及苏南部分市县(南京市建邺区、江阴市、常州市武进区、张家港市)204-110-093优化配置幼儿教师研究制订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各选1个县(市、区)302-110-094优化配置义务教育师资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各选1个县(市、区)402-110-095苏锡常区域整体联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落实增编因素,及时调剂行政区域内学校之间的编制,满足发展义务教育需求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苏州、无锡、常州市人民政府苏锡常地区—4—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505-110-096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基地学校建设标准,扩大合作高校的自主招生权限省教育厅部分中学(每个省辖市1所)601-110-097以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促进素质教育创新发展实行初中升高中自主招生,进一步开展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省教育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10所中学706-110-098推进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适应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中考招生制度省教育厅,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803-110-099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在区域内率先建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与育人机制,深化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市人民政府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903-110-100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办学的意见》,启动20个左右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省法制办、省教育厅全省(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推进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办学,扩大对口单独招生规模比例省教育厅1004-110-101创建江苏开放大学,加快构建向教育部申请本科办学权,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开放式办学模式省教育厅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等—5—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终身教育体系1108-110-102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优化国际化品牌学科专业和课程规划与建设,建设双语精品课程库和双语师资库,完善留学生培养质量保障体制,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省教育厅苏州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常州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苏州高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1208-110-103探索独立学院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有效方式探索登记为事业单位的独立学院教职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全省26所独立学院规范独立学院资产管理及财务监督,完善独立学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分类指导,探索多渠道发展途径省教育厅1309-110-104完善并扩大实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实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试点地区:全省,试点学校:—6—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定向招生、定向就业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南京、苏州、徐州幼师,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等1409-110-105改革并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投入机制制订并逐步提高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建立省属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探索建立绩效拨款制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1510-110-106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学人事与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为推进高校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按公办和民办分类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学校设立人才基金。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根据改革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新增改革发展项目的实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7—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需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经费保障15-1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试点(1)完善高等学校部省共建、省市共建机制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1)部省共建部属有关高校(2)部省共建省属有关高校(3)省市共建地方有关高校(2)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研究制订不同类别学校章程范本,启动依照大学章程管理学校试点省教育厅、省编办、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团省委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宿迁学院、三江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3)开展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团省委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改进校长遴选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试点高校(5)试行本科院校专业自主调控机制,建立以办学条件为基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省教育厅南京邮电大学、盐城工学院、常熟理工学院(6)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高校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和公开招聘制度;对具备条件的高校,按照管理权限下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按照国家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医学院、盐城工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8—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我省的有关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将进人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15-2区域高校联盟试点建立校际资源共享机制、区域高校合作育人制度、区域高校合作科研制度省教育厅仙林大学城本科高校(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财经大学)15-3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1)高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实行“交通类”、“信息类”技术专门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探索“大职教”人才培养立交桥,以若干专业大类为突破口深化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1)常州高职教育园(高职教育园区资源共享试点)(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及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业高职院校协作试点)(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及江苏省机电职业教育集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及江苏纺织职教集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及江苏化工职教集团(依托职教集团构建人才—9—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培养立交桥)(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不同专业大类高技能人才培养案例)15-3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2)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课程结构化水平;开展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服务外包人才试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1)淮海工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全面学分制改革试点学校)(2)南京工业大学(模块化人才培养试点)(3)全省(地方高校计算机学院转型培养服务外包人才试点)(3)高层次人才培养,探索“三型”培养模式、专业学位试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国际合作培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扬州大学等15-4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支持行业企业参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具有省级以上工科特色专业的地方高校出台《关于建立企业实践基地,省法制办、省教育厅—10—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试点地区/学校加强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15-5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推进高水平大学、特色大学建设试点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全省有关高校(近30所)15-6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改革试点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科技研发平台和产学研合作基地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协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大学、常州大学组织高校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推进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协15-7创新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试点实施奖励和补助政策,支持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15-8建立一批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学和项目,实施江苏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试点探索创办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学,引进国外高校的教学理念和管理模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常州大学、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对符合外国文教专家条件的外籍人士,为其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提供相关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示范性合作办学项目,扩大教师和省教育厅—11—序号项目编号试点项目名称主要试点任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