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公关与广告国际论坛专稿危机管理与突发事件报道李建新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新闻传播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事件的应对,世界各国有不同的方式,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从理性和原则上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对突发事件报道的5点认识和思考1)体现媒体的责任;2)以我为主、先入为主;3)有利于党和政府形象的塑造;4)应该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5)区别对待、注意细节。1突发事件报道要体现媒体的责任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突发事件的报道不单单是媒体自主的行为,它对内代表着一个政府的责任,对人民负责,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危机应急和救助;对外反映一个政府的责任,主要在于塑造国家的形象、体现民族的精神风貌。媒体有责任根据不同的传播对象进行有的放矢的报道,并且要尊重特定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观念、思维习惯、接受方式、关注重点、阅读兴趣等。要恪守新闻传播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准确、及时、客观、全面。教训:1976年的唐山地震,1994年3月31日的千岛湖事件,2003年的SARS事件,2005年11月松花江水污染与哈尔滨水荒事件等,由于在处理和报道中出现了种种的问题,给当事者、受难的人民和社会造成了伤害,并被外界所利用,严重损坏了中国的形象。对比:2008年3月14日发生在西藏拉萨的暴力事件;报道缺位,谣言漫天;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的大地震的公开及时报道。真相跑在了谣言的前面。2以我为主、先入为主在网络和资讯传播很快的时代,希望控制任何新闻特别是“负面新闻”是不可能的;突发事件的报道,与其堵不如主动出击,以我为主、先入为主,靠及时、准确的信息传播把握舆论的导向,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事件,可采取先发消息逐步深入的办法。切不可出现信息的真空,否则就会给谣言和各种小道消息留下可乘之机。寻找从“危机”到“转机”的方式方法。3突发事件的报道要有利于党和政府形象的塑造突发事件的报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报道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关心,报道党委和政府所做的工作,报道社会各界的积极反映和行动,要牢牢把握正确的导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该紧急行动起来,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1986年4月26日,前苏联发生了切而诺贝利事件,由于政府的隐瞒和媒体的错误报道,不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严重伤害了公众对苏联党和政府的信任,被西方媒体借机大力炒作,动摇了苏联政权的根基。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对伊拉克战俘的侮辱和残害使美国多年打造的“自由、人道、人权”根基坍塌,美国及其价值观的国际影响下降到了最低点。这说明突发事件及其报道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比通常的新闻报道能够更直接、更具体、更详细地体现出国家的形象和政府的责任。4突发事件的报道应该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国是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这里或那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突发事件在所难免。从纯专业的角度讲,突发事件给媒体提供了很好的报道选题和素材。但从危机管理的角度来看,它对媒体及其管理者而言是一次综合水平的测试和考量。把突发事件的报道置于制度化、法制化的筐架之内,是搞好突发事件报道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者限制新闻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新闻自由。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突发事件作为新闻报道的一个类别,它应该且能够遵循的制度和法律不在少数。除了过去颁布的有关制度和法律外,主要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信息公开条例而言,既然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大,发生的范围和领域越来越广,次类信息的公开就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突发事件已经成为常态,那么公开也应该成为常态,保密只能是例外;既然公开是常态,那么早公开要好于晚公开;由自己公开要强于由他人公开;公开要讲究艺术,内外不能完全相同;公开应该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人心的安定和社会的安稳。公开要依照新闻宣传的制度,要遵守宪法和法律。5突发事件报道要注意的细节暴雨、雷电冰雹、洪涝水灾、干旱高温、低温冷冻、大风大雾、沙尘雪灾、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新闻媒体可根据各级气象、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的预报、警报和通报及时报道。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应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飞机坠毁事件、重(特)大铁路、公路、水上交通事故,建筑物坍塌事件、矿山采掘恶性事故,重(特)大火灾及其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媒体可根据省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应送有关部门审核。涉及事故原因和责任问题的深入报道,应听取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省内发生的5级以上(含5级)的地震,新闻媒体可根据省地震局的通报及时编发消息。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应送省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审核。5级以下地震原则上不作报道。省内发生重(特)大煤矿事故,新闻媒体可根据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的通报及时编发消息。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媒体应根据省卫生厅及卫生厅授权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重大动物疫情,要根据农业厅及农业厅授权的市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要根据省环保局的通报及时报道;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危害的公共安全事件,要根据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新闻稿件涉及事件造成的人员死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用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对事件的深入报道,要听取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纵火、投毒、爆炸、劫机、劫船等重大刑事案件,原则上只安排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稿件分送负责案件调查的公安部门和负责处置事件的省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外国驻华人员、在华外商、外国留学生、外国游客、港澳台同胞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涉及民族、宗教、人权、“民运”等问题的重大突发事件;涉及一些邪教的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社会骚乱、群体上访、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罢工罢课、民族宗教冲突、囚徒暴狱、警民军民冲突以及银行挤兑、挤提等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际形象的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突发事件等。6实际效果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及时性和时效性强了,拖沓滞后的报道少了;真实性强了,虚假报道少了;报道的法律意识、职业意识体现出来了,捕风捉影、率性而为的情况少了;新闻部门等相关部门敢于直面问题、现场及时处置问题的多了,顾左右而言他,敷衍塞责的少了;新闻工作者的大局观和责任意识增强了,个人和部门利益淡化了;通过突发事件报道而形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奉献精神增强了,单兵作战、各自为阵、少相往来的情况减少了;新闻队伍的风貌和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凸显出来了。欢迎批评指导!期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