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切实落实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消除园内幼儿的免疫空白,预防相应传染病在园内发生。据《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1408号)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对入学新生制定以下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学园必须在入园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明》的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监护人提供幼儿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明)接受查验。2.园医仔细核对每位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明,核查各疫苗免疫剂次是否符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对已全部完成接种的幼儿将预防接种证明归入学生健康档案。在幼儿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学园在幼儿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3.掌握每位新生应完成的预防接种项目及次数。4.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幼儿,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幼儿,应当1周内向学园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5.对需要补种(补证)的幼儿及时与家长联系,督促家长带幼儿到幼儿接种疫苗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补种(补证)。在幼儿补种或补证后复验接种证,同时把接种记录登记到学园存档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