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长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小区建设,完善小区管理,准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充分发动广大业参与小区事务的管理,及时反馈业主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服务于小区广大业主,为小区业主创造卫生良好、邻里和睦、互助互爱的生活环境。经明兴丽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小区楼长职责如下:一、认真负责地对本楼栋居民群众宣传和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配合社区、搞好小区居民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等。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二、随时了解和掌握本楼居民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常住户、租房户的人员结构和动向情况,及离退休、下岗失业、困难户、新婚及新生儿、流动人口情况,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汇报。三、负责维护楼栋治安,全力配合小区搞好防火防盗、治安消防、卫生巡查,及时发现本楼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和环境卫生的督导,全面提升小区治安防范水平。四、对楼栋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居民保持楼道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无涂写乱画、无张贴小广告,发现有不文明现象要及时制止。五、带头遵守执行小区的管理规定,协调好家庭、邻里之间发生的纠纷,主动化解各类矛盾,倡导建立文明和谐的邻里关系,促进邻里团结,共同创建和谐小区。六、配合社区进行安置帮教,重要时期加强重点人员监控,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社区和小区汇报。七、积极协助社区对低保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的帮扶活动,做好孤寡、空巢老人的守望工作。八、检查督促本楼前及小区的绿化维护,保持花木、草坪长势良好、整洁。九、积极完成小区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本溪市明兴丽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二〇一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