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1、《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201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3、《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1年5月国务院发布申领流程•在校创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创业:毕业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生获得上述“两证”后,到税务机关办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减免申请手续,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关键:毕业年度内•“两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各相关具体规定•1.2013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创业举办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2.2013年12月31日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大学生创业举办的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6.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从事动漫的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7.大学生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大学生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8.大学生从事的婚姻介绍,免征营业税•9.大学生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税法规定予以减征应纳税额的30%。•10.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从事下列行业之一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11.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12.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3.大学生举办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14.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5.大学生创业举办的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减免房产税的照顾。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16.大学生个人或者创业举办个体工商业户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项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7.大学生属于海外留学人员且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研究、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工薪收入,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可视同境外人员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减除规定费用外,并暂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18.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限制行业除外),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特别注意政策规定的限制条件•第一,身份限制。根据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必须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方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来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如果是在校期间就开始创业的,须先向所在学校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然后持此证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才开始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以上)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大学生只有申领了合法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税收优惠•第二,行业限制。根据规定,大学生干个体如果从事以下9类行业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这9类行业是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第三,时间限制。按照规定,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税收优惠的起始时间。也就是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另外,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校毕业生限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是指高校大学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内,即1月1日~12月31日。一旦超过毕业年度,大学生将无资格申领相关证明,自然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