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中心取向授課老師:林東龍授課日期:2005/11/2內容綱要發展歷史基本假設案主問題之意義與處遇策略問題處遇的價值基礎工作過程與階段實施技巧理論評估發展歷史起源對某些美國機構長期運用精神分析與自我理論作為提供服務主要理論依據的不滿。★開放的、長期介入VS.有計畫、短期治療提倡者芝加哥大學Reid&Epstein合著「任務中心個案工作」處遇特點排斥經由頓悟與長期投入,將力量及終於處理外顯問題而非內在肇因。運用範圍團體工作、家庭工作、工業社會工作…基本假設人之所以有問題是能力暫時受限制,而非病理因素。解決問題之障礙來自環境或資源不足。人有適應問題的本能,且長期累積亦減低人改變的驅力。人有改變動力,但只想減輕困難到可忍受為止。案主的行動是提供問題改變重要手段,而案主是有自己想法的人。案主問題之意義與處遇策略案主問題性質與協助方式(一)問題彼此都是連動反應的—環環相扣(二)決定解決問題為何、到什麼程度。詢問案主最重要和最能被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且是案主想要改變的需求是什麼。(三)問題的具體性(四)避免案主一直處於開放無止境的問題處遇過程和過渡關係涉入。有時間限制,強調效率與節約經濟。問題類型(一)人際衝突兩人互動的產物(二)社會關係中的不滿案主不滿意與他人的關係程度—個人問題。(三)與組織有關的問題個人與特定組織間問題(四)角色執行困難期待與實際之落差(五)決策問題處於進退兩難的情境或外在環境不適合。(六)反應性情緒壓力個人因某事件或情境而產生焦慮、沮喪…等現象。(七)資源不足問題金錢、食物、交通、照顧…等實質資源不足。(八)未被歸類的心理及行為問題問題處遇的社會工作價值基礎並非將遭遇問題的人視為病態。重視案主對問題的認知與解決問題動機。案主中心而非專家中心。工作過程與階段工作規劃階段(一)轉介與轉介機構取得處遇目標與焦點之協議,並確認案主意願。(二)指認標的問題—評估原則1.需為案主確認且表示願意處理2.標的問題研判:解決問題資源、優先性。3.標的問題必須明確具體4.擬定契約a.提供案主與社工員彼此清楚雙方應如何共同努力,以達成目標。b.契約內容:標的問題、明確目標、案主任務、社工員任務、介入期限、介入行程(即處理問題順序)、參與者、地點。執行階段(一)任務本質與意義1.任務:個人解決問題所需要之努力或行動表現—指出「做什麼」。2.目標:任務完成應有的狀況。3.任務與目標為手段和結果的連鎖。4.任務要比標的問題更明確。(二)確認任務指南1.依循案主動機:任務應是案主瞭解且願意去做。2.確認任務具可行性:「能做到嗎」—與案主本身能力、外在資源有關。3.任務的可欲性:「是我想或該去做的嗎」4.次任務與多元任務單一任務再轉變為多次任務。a.同時性任務b.依序性任務5.開放性與封閉性任務a.開放性:沒有結束點的任務b.封閉性:有結束點的任務6.任務形成案主提出或社工員建議,且必須清楚、具體,肯定雙方並沒有誤解。(三)任務執行1.模擬情境與練習2.分析完成任務之潛在障礙a.社會環境:缺乏資源、突發事件、結構問題b.人際關係:與重要他人之關係c.案主心理:案主知覺、莫名恐懼感、懷疑他人結案與追蹤協助案主檢視…(一)問題是否有效解決。(二)解決問題能力是否有效增加。(三)後續問題處理是否要延長處遇期限。(四)是否應轉介其他機構。實施技巧探索蒐集所需資料,如案主問題確認、檢驗任務可行性結構化目標與處遇架構、方向的明確化,有助於案主合作與瞭解處遇重點。改變導向技巧(一)增強覺知(awareness)系統性溝通,如回饋、澄清、反映、面質等。(二)鼓勵對案主行動表贊同或正向反應(三)指導針對案主不知或沒想到之處,社工員進行建議與忠告。理論評估優點(一)和傳統社會工作模式比較起來更清楚也更聚焦。(二)將案主視為有解決問題能力的人。(三)重視案主的同意與參與。(四)案主的問題與任務相關連。缺點(一)問題過大無法聚焦時。(二)無法有效處理因社會結構不公平所帶來的不平等問題。(三)此模式之結構清晰及標的問題的取向,可能引發工作者原本應提供長期性服務,反而不當地使用此方法。(四)對某些類型的案主如非自願案主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