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小学最美学生”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用先进学生的先进事迹感动同学,用身边榜样打动同学,用真情去发现“美”,弘扬“美”,分享“美”,引导全校学生从平凡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小学生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根据兰溪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决定在城北小学开展以“爱在城北,美在城北”为主题的“城北小学最美学生”评选活动。现把活动方案公布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引导广大小学生“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目标,深入挖掘、培育、宣传学生身边的首先先进典型,使我校的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切实提升我校学生思想首先建设成效。二、评选内容和标准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及我校学生评优要求,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推荐一名“最美学生”,再由年级组评选出两名,报教导处审查,批准。再由教导处评选出一名,推荐为兰溪市“最美学生”评选人。评选标准如下:1.恪守学生道德,遵守校纪班规,严于律己,礼貌待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2.学习勤奋,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创新。3.遵守社会公德,购物、上车主动排除,过马路不闯红灯,能主动关心老人和病残人员,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助弱济困;崇尚科学,服务大众。4.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尊重长辈,做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学会处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心存感恩;分担责任。三、活动要求1.所有参评的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评选过程将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随时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2.所有参评同学的先进事迹材料打成电子稿,个人小结字数约350字——500字。上交教导处材料一份为电子稿,另一份为文字资料稿。四、活动时间2014年10月27至2014年11月3日为班级推荐时间,11月4日至5日为年级组评选时间。五、表彰产生的12名“城北小学最美学生”由学校宣传公布,并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班级产生的“最美学生”由班级表扬。城北小学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