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精讲班第一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执业道德主要内容: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章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一、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二、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监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三、关于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例如,依法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3万元~30万元罚款。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10万元罚款。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1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5万元以下罚款。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1.立案标准1)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10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第二节相关法律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刑罚犯失火罪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节相关法律(二)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1.立案标准1)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刑罚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节相关法律(三)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刑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7年有期徒刑。第二节相关法律(四)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立案标准2.刑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节相关法律(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立案标准2.刑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节相关法律(六)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1.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的。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刑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或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节相关法律(七)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1.立案标准2.刑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节相关法律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加强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应当依法进行维修保养检测。第三节部门规章(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按照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第三节部门规章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消防安全技术职业活动主要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或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等。第四节规范性文件第二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原则维护公共安全原则、诚实守信原则。第三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奉献社会、保守秘密、提高技能。第四节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自我反思、向榜样学习、坚持“慎独”、提高道德选择能力。第二章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第二篇建筑防火检查主要内容:第一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第二章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检查第四章安全疏散检查第五章防爆检查第六章建筑装修和外保温系统检查第二篇建筑防火检查第一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工业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甲、乙、丙、丁、戊类;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一类和二类。防火检查中,主要通过对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等进行检查,核实建筑分类(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第一节建筑分类一、检查内容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不需计入建筑高度。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第一节建筑分类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同一座厂房或厂房内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地防火措施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封闭油漆工艺、防火分隔、自动灭火,防火分区不大于20%)第一节建筑分类当可燃包装的质量大于物品本身质量的1/4或可燃包装的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仓库的火灾危险性按丙类确定。第一节建筑分类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最低耐火极限决定的,分为一、二、三、四级。一、检查内容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除吊顶和隔墙体为难燃烧体外,民用建筑的屋顶承重构件还可以采用可燃烧体;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除防火墙体外,其余构件可采用难燃烧体或可燃烧体。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和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保护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构件的全部部位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民用建筑的中庭和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构件时,可通过外包覆不燃材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保证其耐火极限不低于相应的耐火等级的要求。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2.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的适应性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时,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厂房、仓库;甲、乙类厂房、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高压配电室等,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厂房;单、多层丙类仓库,单层乙类仓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的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民用建筑: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地下、半地下或高层汽车库,Ⅰ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Ⅱ类、Ⅲ类不低于二级;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第二章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防火检查:城市、企业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1)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液化石油气储,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等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位于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2)对于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和棚户区: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划分不大于2500m2的分区,各分区之间留出不小于6m的通道或设置高出建筑屋面不小于50cm的防火墙。增加给水管道管径和市政消火栓,或根据具体条件修建容量为100~200m3的消防蓄水池。第一节总平面布局二、常见企业总平面的布局(一)石油化工企业2.主要出入口厂区主要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工艺装置区,液化烃储罐区,可燃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按规定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3.企业消防站消防站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车迅速通往工艺装置区和罐区,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第一节总平面布局(三)钢铁冶金企业煤气罐区:当总容积不超过200000m3时,罐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5.0m。(18.0m)三、防火间距不足的处理(P39)四、消防车通道防火检查:设置形式,消防车道的净高、净宽、转弯半径和回车场地及承受荷载。第一节总平面布局(一)检查内容1.消防车通道形式1)对于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甲、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2)对于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第一节总平面布局3)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的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对于设有短边长度大于24m的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通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4)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可燃材料堆场,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通道相连通的中间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道间距不大于150m的要求。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应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1 / 25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