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总则修改前醉驾:暂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酒后: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修改后醉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酒后: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纳入刑法之后,对于醉驾的查处将不再只是公安机关的一家之责。◆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醉驾者如果逃逸,等待他的将是更重的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从5月1日起,醉驾一律吊销驾照并追究刑责。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入刑,这无疑将对酒后驾车者带来极大的震慑。另一方面,纳入刑法之后,对于醉驾的查处将不再只是公安机关的一家之责。从查获、取证、批捕到提起公诉、庭审、判决,公、检、法等部门都将参与其中。涉嫌酒驾被捕获吹气酒精测试取证罚款500元,扣12分,暂扣驾照3个月血液酒精浓度在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间饮酒驾驶行政处罚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抽血化验,收集旁证,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捕获过程,查明驾驶人身份法院受理批捕提起公诉庭审判决执行刑法醉驾入刑已经实施。针对醉驾如何量刑、如何取证、执法主体是否改变、醉驾伤人如何定罪等相关问题,权威部门作出全面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哪些修改?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原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作为第四款。解读一:醉驾零容忍①疑问:过去对于普通醉驾的查、处全部都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在刑法修正案实施后,交警部门的角色是否将发生转变?解答:刑法修正案实施后,公安交警部门仍将是查处醉驾的主要执法部门。不同的是,查处醉驾将由公检法3个部门共同参与,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对醉驾行为进行前期的侦查和取证。同时,属于《交通法》处理范围之内的,交警部门也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②疑问:醉驾入刑之后,公安部门对于醉酒驾驶的执法力度和方法是否将发生改变?解答:对于醉驾,过去叫违法行为,入刑之后就叫犯罪行为,对这种犯罪行为将坚决做到零容忍,不能有任何的懈怠、含糊、宽容。同时,公安部门将逐步完善长效整治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之前针对酒驾,公安部出台了“四个一律”办法,其中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驾入刑之后,也将变为一律移送检察机关追刑,吊销驾驶证。入刑之后,对于醉驾案件,公安部门将实行挂牌督办。凡是醉驾不严格执行程序,不认真取证,导致醉驾不能追究的,或者不按照规定移送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对酒驾整治工作不力的地方,酒驾违法行为发生得比较多的地方,也要问责。解读二:关于查处程序①疑问:今后在查处醉酒驾驶时,查处程序和过去相比将有何不同?解答:公安部专门对查处醉驾有一个执法流程,5月1日开始将严格执行。此外,作为刑事案件,在批捕和公诉环节与过去大体相同。如侦查机关认为醉驾人员涉嫌刑事犯罪,会对其立案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将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受案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处以刑罚。解读三:取证全程录音录像形成完整证据体系①疑问:对于刑事案件,依法取得、掌握犯罪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这方面,是否有新的措施和准备?在取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解答:为了便于取证,公安部门将投入一批先进的测酒精含量的取证装备,包括一些能够在现场抽血、现场验血的装备。另外,刑事案件的证据均要符合证据的三性,即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且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就醉驾刑事案件的取证来说,第一,证据的提取主体要在2名以上;第二要有见证人在场;第三证据鉴定机构必须要有鉴定资质,鉴定结果应告知醉酒驾驶者,由其决定是否申请二次鉴定;倘若到了法庭上,醉酒驾驶者就无法进行二次鉴定了,因此,当时的血液抽样有无备份也很关键。此外,围绕着醉驾行为的所有事实、情节都需要证据证明,如警察挡获醉驾者的经过、挡获的时间地点、醉驾者血液中酒精的含量、醉驾中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被挡获后的态度等,都将成为定罪和决定刑罚时考量的事实和情节。解读四:定罪标准以及罪名①疑问:醉驾入刑后,罪名是什么?相对于过去对醉驾的处罚,最大的不同是什么?解答: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只要是醉酒驾驶,不问情节,不问后果,都构成犯罪。同时,公安部门在移交案件时将会有定罪意见,这是检察机关的参考之一;5月1日开始,醉驾人员依法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关的法律专家,都趋向于将其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与酒后驾驶有明显的区别。酒驾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是100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在20到80毫克之间,就属于酒后驾驶;而达到80毫克以上的就已经属于醉酒驾驶,构成犯罪了。②疑问: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遇到醉驾伤人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时,这两种罪名如何认定?解答:这两种罪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如果要认定后者,就需要有大量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解读五:拘役拘留差别大①疑问:按照刑法修正案(八),醉酒驾驶将被处拘役。拘役与拘留最大的差别在于哪里?被判拘役意味着什么?解答:以前所说的因醉驾被拘留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行为的处罚,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而不构成犯罪。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这两者的一个明显区别就是,一个人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受到了刑事处罚。解读六:醉驾者休想逃逸①疑问:目前在网上有一些说法,说醉驾入刑后,会催生不少“醉驾跑跑族”,发现有交警查酒驾就弃车逃跑,等酒醒了再回来接受处理,逃避刑事处罚。这种情况将如何应对?解读:公安部门特别提醒那些企图逃逸的醉驾者,醉驾逃逸后,警方将依法采取多种强制手段进行侦查,而且在处罚上,也肯定属于加重情节。也就是说,醉驾者如果逃逸,等待他的将是更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