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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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16GZ016采购人:韶关市公路局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年5月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2页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22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3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各(潜在)投标人: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韶关市公路局的委托,对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JS16GZ016二、采购项目名称: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三、采购预算:140万元四、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6日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备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九、开标评标地点: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十、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韶关市公路局采购人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1-8316855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4页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邮编:51202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先生、郑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8616600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1-8616600电子邮箱:jsgszbb@163.com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5月31日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以上第④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服务范围需含评估咨询;4、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公路大修、改造、改扩建项目等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类业绩;5、项目咨询负责人须具有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咨询负责人主持过1个公路大修、改造、改扩建等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项目咨询技术负责人路桥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作为技术负责人参与过1个公路大修、改造、改扩建等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6、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在两个月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将告知函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7、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8、投标人不得为本工程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6页二、采购需求一览表:项目内容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咨询服务期备注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一项详见具体招标要求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及时提交咨询意见及设计优化报告,各阶段正式提交的咨询报告及设计优化时间要求详见合同条款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三、采购项目招标要求3.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概况:本改建工程位于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起点位于乳源上围,总体沿旧路南侧改线,往西经大排、白竹坑、长岗岭、鸭麻湖,跨越大谭河,经坝尾村、月坪村、终点位于沙坪(与清远市阳山县交界处),路线全长约37.525公里。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硬路肩,桥涵与路基同宽。估算总投资暂定为57853万元。3.2工作内容招标里程范围内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咨询(含设计优化),包含:勘察外业成果核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设计概预算审查等。3.3咨询服务期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及时提交咨询意见及设计优化报告,各阶段正式提交的咨询报告及设计优化时间要求详见合同条款。3.4勘察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技术标准与规范在勘察设计咨询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咨询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咨询。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暂定为人民币140万元,本预算不作竞争,投标人统一报价为140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7页万元。以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的10%作为本次咨询服务结算价收费标准,若勘察设计费因规模变化进行了调整(增加或减少),则本次采购咨询服务费同步调整,否则,不单独对咨询服务费进行调整。(二)、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2、进度款支付:(1)初设初勘外业验收咨询工作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15日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2)在初步设计咨询工作完成并提交咨询报告及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15日内,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3)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完成并提交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15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咨询费;具体付款方式可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三)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金额:5%签约合同价。2、履约担保形式: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开具的银行履约保函或提交现金保函(电汇、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3、履约担保缴交时间:签订合同之前。四、《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合同书(参考)》中约定的内容,均是本次招标要求的条款。注:采购项目内容中加“★”条款为必须实质响应,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8页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1.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2.定义2.1“采购人”是指:韶关市公路局。2.2“监管部门”是指:韶关市财政局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韶关市公路局,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5“投标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6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7“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服务3.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3.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9页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4.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服务类)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国道G323线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文件第10页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修改通知发布之日起5天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的,视作同意修改内容。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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