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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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新政讲解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目录/Contents01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征管服务操作指引02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指引03专项附加扣除手机APP操作指引01新个人所得税法计税方法指引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1.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2.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所得类型2019年1月1日前2019年1月1日后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预扣预缴申报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申报(无变化)计税方法(有变化)其他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无变化)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010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自行申报办理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02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01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有关补扣措施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后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企业或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递延养老保险国务院规定其他扣除1234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六万元综合所得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1.累计预扣法:居民个人具体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本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计算】上述公式中,员工当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该员工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例2: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方法例1:如老员工2019年3月份向单位首次报送其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3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子女教育支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例2:如果该员工女儿在2019年3月份刚满3周岁,则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支出仅为1000元(1000元/月×1个月)。例3:如某员工2019年3月新入职本单位开始领工资,其5月份才首次向单位报送正在上幼儿园的4岁女儿相关信息。则当5月份该员工可在本单位发工资时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金额为3000元(1000元/月×3个月)。税款计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级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0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征管服务操作指引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子女教育(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子女教育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继续教育(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例外: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住房贷款利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扣除政策提示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谁来扣: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住房租金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赡养老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赡养老人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汇算清缴才能办理。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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