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09版两票学习内容2.3倒闸操作。2.3.1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2.3.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2.3.3倒闸操作的分类。2.3.3.1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2.3.3.2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2.3.3.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1)经设备运行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2.3.4操作票。2.3.4.1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见附录A)。2.3.4.2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2.3.4.3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6)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启停、功率变化及状态转换、控制方式改变、主控站转换,控制、保护系统投退,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切换及分接头手动调节。7)阀冷却、阀厅消防和空调系统的投退、方式变化等操作。8)直流输电控制系统对断路器进行的锁定操作。2.3.5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2.3.5.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2.3.5.2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2.3.5.3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2.3.5.4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2.3.5.5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1)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机械锁要1把钥匙开1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2.3.6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2.3.6.1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一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一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2.3.6.2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2.3.6.3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2.3.6.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2.3.6.5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己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2.3.6.6换流站直流系统应采用程序操作,程序操作不成功,在查明原因并经调度值班员许可后可进行遥控步进操作。2.3.6.7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2.3.6.8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2.3.6.9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2.3.6.10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2.3.6.11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2.3.6.12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2.3.6.13同一直流系统两端换流站间发生系统通信故障时,两站间的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指令配合执行。2.3.6.14双极直流输电系统单极停运检修时,禁止操作双极公共区域设备,禁止合上停运极中性线大地/金属回线隔离开关(刀闸)。2.3.6.15直流系统升降功率前应确认功率设定值不小于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小功率,且不能超过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大功率限制。2.3.6.16手动切除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2.3.6.17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再次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要求。2.3.7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1)事故应急处理。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2.3.8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己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1工作票制度。3.1.2工作许可制度。3.1.3工作监护制度。3.1.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3.2工作票制度。3.2.1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以下6种:3.2.1.1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3.2.1.2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C)。3.2.1.3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3.2.1.4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E)。3.2.1.5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F)。3.2.1.6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G)。3.2.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3.2.2.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3.2.2.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2.2.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3.2.2.4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3.2.2.5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3.2.2.6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3.2.2.7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3.2.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3.2.3.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3.2.3.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3.2.3.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3.2.3.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3.2.3.5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3.2.3.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3.2.3.7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上工作,无需将直流单、双极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3.2.3.8直流保护控制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3.2.3.9换流阀水冷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3.2.4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2丬规定的工作。3.2.5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3.2.6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3.2.6.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3.2.6.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3.2.6.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3.2.6.4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3.2.6.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入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单位备案。3.2.6.6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3.2.6.7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