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奖惩考核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大干80天”计划目标,确保2013年年底完成712项目基本建成的建设目标,特制订本考核办法。2.编制依据2.1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BPEC-S-2012-021-001)2.2BPEC《施工进度控制程序》2.3712项目“80天会战”目标计划3.职责及考核程序3.1承包商项目部:编制、更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落实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工程进度纠偏等;3.2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部:负责工程进度管理考核工作的归口管理,监督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方案的执行,进行工程进度管理过程的考核审核,以及违约行为和事件的调解和认定;3.3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的审核和批准,以及违约行为及事件的调解和认定;3.4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以及违约行为和事件的调解和认定;3.5考核程序:本考核事件发生后,由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填报如附表1《工程进度处罚通知书》,描述处罚事由及对应考核条款,经区域经理或专业负责人审批后,报712项目部计划控制部复核,再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签发给承包商,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4.考核内容4.1工程月、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4.2工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开始节点、中间交接节点、完成节点、分部工程开完工节点以及其他关键线路上节点工作;4.3为完成进度计划是否制定保证措施,措施是否有效;4.4当进度计划未完成时,是否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4.5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整改、补强和返工处理而影响工程进度计划完成;4.6因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停工而影响工程进度计划完成;4.7施工进度组织协调方面,专业之间、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情况;5.工程进度考核细则5.1由于天气、图纸、设计、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未按期实现,应依照项目工期延期申报程序及时汇报,经BPEC712项目部、监理单位确认后顺延考核工期;若无任何外界因素,并确因内部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项目部不予确认,并依照本细则予以考核;5.2月、周进度计划考核5.2.1考核依据依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部署,经承包商编制,报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计划控制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的二级、三级、四级网络计划;5.2.2按照网络进度管理的相关要求,承包商每周及时更新三级、四级网络计划,对于一些工程量较小的单元工程,施工承包商可以采用纸张说明的形式上报,交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未能按时更新的,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5.2.3未经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批准,擅自修改三级网络,且不能保证二级网络进度计划的,发生一次或一项,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5.2.4承包商对月度进度计划编制不认真,脱离实际,弄虚作假,实际完成量无法达到计划量70%以上的,一经核实,将处以罚款1000-5000元。5.2.5每周生产例会对上周(月)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周计划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及上条规定之外,视严重程度,项目给予500元~2000元罚款,罚款限三天内上交,逾期不上交按双倍处罚。5.2.6因承包商原因,未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资源,若当月其单位或单项工程实际进度拖后1~3天,对单位工程罚款1000~3000元;拖后3~7天,对单位工程罚款3000~5000元;拖后7天以上,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单位工程罚款5000~20000元;影响特别巨大的,处以100000-200000元罚款(因特殊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除外)。5.3工程进度关键节点考核:5.3.1施工承包商应按照批准的网络计划工期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关键节点按期实现,对未能完成的,以拖期按4.3.2条款?约定额度处以相应罚款;5.3.2关键节点处罚额度标准★工程开始节点:不能按照约定计划开始节点开工的,处以1000-3000元罚款;★工程完成节点:不能按照约定计划完成节点完成的,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完成节点有奖励标准的,取消奖励,并处理奖励标准额度1-2倍的罚款;★中间交接工程节点、分部工程开完工节点及其他约定的关键节点,不能按照约定计划完成和开始的,处以3000-5000元罚款;5.3.3本工程施工进度关键节点划分控制见附表2;5.4承包商为完成进度计划应制定有效的保证措施,包括人、料、机等资源投入,作业时间调整、技术管理等进度保证措施,对人、料、机投入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已对工程进度造成潜在影响的,一经核实,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对单元工程一直闲置超过7天(5.1条款之规定及合理的间歇期除外)以上,经督促仍旧不能安排连续作业的,处以1000-3000罚款;5.5当进度计划未完成时,承包商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不能采取有效的,按照本节拖延计划处罚额度的0.5-1.0倍罚款;5.6承包商应加强技术质量管理,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整改、补强和返工处理而不能完成进度计划时,除按本节拖延计划处以相应罚款外,另追加该额度的0.5-1.0倍罚款(质量问题依照本公司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另行考核);5.7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法规条例、本公司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及程序规范落实安全明明施工行为及措施,因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停工整改、进度计划拖延或者不能完成的,除按本节拖延计划处以相应罚款外,另追加该额度的0.5-1.0倍罚款(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依照本公司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另行考核);5.8施工进度组织协调考核:5.8.1按月度统计,周协调会(一般每月四次)考核均不能完成计划的,已经依照前款5.2.5条之规定处罚的,月底处以当月周罚款总和0.5-1.0倍罚款;5.8.2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部根据工程计划及实际进展情况,在日常管理、周协调会上提出的合理要求、安排和指令,诸如施工分界、配合设备厂家、工序衔接配合、增派劳动力等一切管理和协调工作,承包商拒不执行或不按期完成的,处以罚款3000~5000元。5.8.3对同一工作,连续两次提出或指令要求、或者在调度会上安排,仍不如期按要求执行的,又没有及时说明或者合理理由的将对责任单位按5.2.5条款罚款的上限的2~3倍给予处罚。5.8.4施工现场各承包商应做到密切配合,服从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部的统一协调和工作部署,如因其中一方配合不力,造成协调工作不能有序推进,影响下一步工作立即进行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影响整体工期(含月计划、周计划)完成的,一经核实,将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10000~30000元。5.8.5因承包商内部专业之间,工序之间协调不利,导致当前工作拖延、扯皮,致工作停滞不前的,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工期及节点工作造成影响的按本办法相应条款处于0.5-1.0倍罚款;6.处罚金额的缴纳对违反本办法处以的考核处罚,5000元以下罚款,被考核方直接交付现金到本公司财务部门;5000元以上的在当月工程进度款内予以扣除,规定时间未上缴的,按每天10%的支付滞纳金;7.其他本着奖惩结合,以促进工程进度、规范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为目的,确保“大干80天”目标计划的实现,本考核办法规定,凡是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已经偏离的进度计划得以调整并符合总体施工部署的,凡是拖延的计划节点时间在限期内能够得以纠偏和纠正的,均以返还以往罚款作为进度考核奖励;8.附件:附表1工程进度处罚通知书附表2工程进度关键节点控制表附表1:(进度)工程处罚通知单(进度)工程处罚通知单编号:处罚单位名称处罚事项处罚金额处罚事由:专业工程师:负责人:年月日计划工程师:批准意见:项目经理:年月日说明:本表由北京工程公司712项目部填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工程公司一份、监理单位、处罚单位各执一份。附表2:工程进度关键节点控制表工程进度关键节点控制表装置代号装置名称主项代号项目名称开始节点完成节点分部工程关键节点中交工程关键节点其他里程碑性节点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