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则1.1任务由来酒埠江风景区(含酒仙湖、白龙洞、太阳山、天蓬岩、孟子山五个景区)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东部、处于湘赣交界地带,景区面积150.76km2,紧邻湘中经济带,是通往名胜区炎帝陵(120km)、井岗山(180km)的中转通道,西距南岳衡山仅120km,距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城市不到200km(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酒埠江风景区景观丰富、类型齐全,不仅有旖旎的水库、神奇的山石、幽深的峡谷,迷人的田园、神秘的溶洞、奇异的动植物等自然风光,而且有悠久的寺庙和光辉的革命历史等人文景观。早在宋代,攸县籍太学博士彭士益向宋徽宗(1102~1110)介绍攸县风土时,就曾用“鸾山配凤岭,金水绕银坑”的佳句对该地的自然美景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绘。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该风景区一直“养在深闺人未识”。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旅游业已发展成为充满活力和朝气的支柱产业。攸县人民政府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需要,更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委托中南林学院进行了该风景区的总体规划,并于2001年12月成立了县旅游局。为了贯彻“保护第一、科学开发”的指导思想,保护大自然的完整性和多样性,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使特殊的自然地质地貌、景观生态得到有效保护,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对开发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作出科学判断,并制定出相应的防护对策和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攸县旅游局于2002年1月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1.2编制依据1.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濒危动植物管理办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10)《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1)《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建设部[1987]第281号);(12)《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2.2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97);(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2.4—95);(3)《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HJ/T6-94);(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1.2.3有关文件(1)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CB50298-99);(2)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7号);(3)《湖南省“十五”旅游规划》(湖南省旅游局);(4)《酒埠江风景区总体规划》(中南林学院,2001年2月);(5)《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项目建议书》(攸县旅游局,2001年12月);(6)攸县年鉴(攸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1年);3(7)攸县旅游局委托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酒埠江风景区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委托书,2002年1月;(8)株洲市环保局关于执行标准的函;(9)《关于湖南攸县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评估意见》(湘环评估字[2002]08号);(10)《湖南省攸县酒埠江风景区旅游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意见》。1.3评价等级和范围1.3.1评价等级生态环境:根据《导则》中评价工作的分级原则,本开发工程景区面积达151km2,远大于50km2,但区域不属敏感区域,工程对生物量和物种的多样性及绿地的减少均小于50%,而且基本上不会导致水和土地理化性质的恶化和荒漠化,故本评价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2级。地表水环境:根据该景区总体规划分析,到2015年,本工程最高日排生活污水总量为1063t,其中排入兰村江中游水体(漕泊乡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233t/d,排入酒仙湖主坝下游攸水水体722t/d,排入攸水上游水体108t/d,由于排入前两种水体的污水量均大于200t/d,小于1000t/d,根据《导则》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两水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均定为三级,排入攸水上游水体的污水量小于200t/d,对该水体的影响只作简要分析、说明。声环境:考虑到本工程公路建设绝大部分是对原有公路的改造,新建公路很少,游道建设施工量不太大,其它基础设施的建设基本集中在酒埠江镇和漕泊乡目前的政府所在地,其新增的噪声对0类区的影响很小,类比国内其它名胜区开发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本评价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环境空气:本工程的气污染源主要是由于交通运输量的增加而增加的汽车尾气、由于交通运输而产生的道路扬尘,产生量较小,故本评价对环境空气影响只作简要分析、说明。1.3.2评价范围由于本开发工程范围涉及酒埠江、兰村、鸾山、黄丰桥、柏市、漕泊、4银坑等七个乡镇和国有黄丰桥林场,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涉及上述全部区域,具体评价范围如下:社会环境:主要为酒埠江等七乡镇,重点为酒埠江镇和漕泊乡。生态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开发区域涉及的七乡镇及黄丰桥林场,总面积约855km2;影响评价范围:酒仙湖、白龙洞、太阳山、天蓬岩、孟子山等五个景区,面积约151km2,重点为旅游线路中心距两侧约300m范围内,及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地表水环境:酒仙湖,面积约11.2km2;入酒仙湖的三大水系攸水、兰村江、鸾山江,其干流景区内的长度分别约为38.5km、25.6km、18.3km。地下水环境:由于本开发项目涉及地下水开发利用的项目只有位于柏市镇孟子山景区的温泉,故本评价地下水评价范围也仅为温泉附近区域,考虑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面积约0.1km2。环境空气:酒仙湖、白龙洞、太阳山、天蓬岩、孟子山等五个景区,现状评价范围约151km2,影响评价范围为旅游线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声环境:由于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且旅游线路一般是绕山修建,空旷地带较少,故评价范围拟定为旅游线路中心线两侧各150m范围内。1.4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a景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b温泉水质质量执行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c地表水:对酒仙湖及其以上各水系水质执行GHZB1-1999II类标准,酒仙湖以下攸水水质执行III类标准;d声环境d1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居民集中建筑群中,临路第一排居民建筑物前执行GB3096-93中4类标准,特殊敏感建筑如学校的教室室外昼间≤60dB(A),医院病房室外昼间≤60dB(A),夜间≤50dB(A);5d2太阳山景区桃源谷景点(长约7km,宽约100-200m)执行0类标准;d3风景区内其它范围执行1类标准。1.4.2污染物排放标准a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5主要保护目标1.5.1总体保护目标(1)工程的建设和营运期应维持和保护原有生态体系的功能处于良性平衡状态,尤其是天然次生林不受到干扰破坏;(2)不影响当地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和不降低生物多样性;(3)不降低现有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等级;(4)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得到恢复和改善。1.5.2主要保护景点:经考察论证,风景区内主要景点41个,其中I级3个、II级16个、III级22个,本评价主要保护景点为其中I、II级景点,它们分别为I级景点酒仙湖、白龙洞、桃源谷;II级景点宝宁寺、滴玉石瀑布、皮佳洞、仙人桥、百丈瀑、七里峡、石涛寺、天龙洞、献花岩、三洞峡、天景洞、东冲兵工厂、温泉、青蛇洞、九叠泉瀑布、梯田风光。风景区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表1-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类别环保目标环境功能执行标准或目标值生态及景观环境1、I级景点精华景点不破坏地貌、水体、植被酒仙湖旖旎的湖光,秀美的山川,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白龙洞神奇、惊险、包罗万象的溶洞景观桃源谷锦绣河山奇特险峻、古朴优雅2、II级景点重要景点3、III级景点一般景点局部利用工程技术实现“天人合一“4、等外级景点及外围保护区保持水土、净化环境、动物栖息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限制工矿企业生产、提高绿化水平6地表水环境1、酒仙湖及其上游支流(含两旅游镇取水口)GHZB1-1999II类标准2、主坝下游攸水GHZB1-1999III类标准环境空气各景区内风景名胜区GB3095-96一类区标准其余地区GB3095-96二类区标准1.6评价重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内容,本次评价的重点是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旅游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生态保护,具体包括:(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特别是对某些脆弱生态体系(矿产集中开采区、攸水柏市至宝宁寺段)要作详细调查;(2)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使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地表土壤使用现状以及森林数量的改变、水土流失情况及因此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线路上交通量的明显增加对动、植物物种迁移的阻断影响及由此而引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3)旅游业的发展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旅游垃圾、餐余垃圾、病菌等;(4)对规划中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布局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与评价;(5)提出保护生态环境与改善生态环境的对策与措施;(6)矿产资源开发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协调发展。1.7评价因子1.7.1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因子: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分布状况,植被覆盖率现状,水土流失状况、土地利用格局。预测评价因子: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分布状况的改变,水土流失。1.7.2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SS、BOD5、CODMn、CODcr、NH3-N、NO3-N、NO2-N、挥发酚、总P、总氰化物、石油类、S2-、总Mn、溶解性铁、总Cu、总Pb、总Zn、总Cd、总As、总Hg、Cr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对酒仙湖增加:总氮、透明度、水温、溶解氧预测评价因子:CODcr71.7.3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TSP、SO2、NO2、CO预测评价因子:TSP、NO2、CO1.7.4声环境以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为评价量。82现有旅游基础条件2.1交通条件2.1.1外部交通条件攸县至周边城市和地区的公路交通非常方便,至株洲120km,距长沙170km,至黄花机场约190km,距张家界约550km。南下至茶陵35km、炎陵108km、井岗山180km;西行至衡东56km、南岳90km,经1820线从衡东分水坳接京珠高速公路后,可达湘潭、衡阳、郴州等城市,距离分别为192km、87km、195km。东面与江西萍乡市交界,距离为130km,距江西省城南昌市430km。另外,长沙-茶陵铁路从县境通过,县内铁路线长56km,停靠的火车站有皇图岭、网岭、攸县。2.1.2内部交通1、网岭的洞井铺-酒埠江,全长13km,柏油路面,路宽6m。2、酒埠江镇-鸾山镇,全长26km,水泥路面,路宽6m。3、鸾山镇-漕泊乡,全长18km,沙石路面,路宽6m。4、漕泊乡-柏市镇,全长17km,沙石路面,路宽6m。5、山门洪-兰村乡,全长18km,沙石路面,路宽6m。6、柏市镇-黄丰桥镇,全长14km,柏油路面,路宽6m。7、兰村乡-黄丰桥镇,全长12km,水泥路面,路宽6m。8、酒埠江镇-湖南坳-黄丰桥镇,全长21km,柏油路面,县二级,路宽9m。9、酒埠江镇-寒坡坳-官田,全长6km,沙石路面,路宽4m。10、黄丰桥镇-宝宁寺,全长4km,水泥路面,路宽6m。92.2电力2000年,攸县拥有1座220千伏,2座110千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