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区医疗机构药品实行“三统一”政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作者:吴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会银马鲜军发布日期:药品“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价格”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有效遏制了分散的一对一采购药品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强化了市场竞争机制,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药品流通成本,加强了药品质量的控制,提高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方便了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控,有利于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自“三统一”实行以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多年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近期,“三统一”的字眼常常见诸于报端,成为广大老百姓的热门话题。药品实行“三统一”,虽然在现阶段取得了一些成果,逐步得到了各级乡村医疗机构及老百姓的认可和肯定,但由于配送时间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配套,在“三统一”的具体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阻碍了“三统一”这项惠及全区老百姓的利民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存在的问题(一)招标中出现的问题1.中标品种与医疗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长期的用药习惯不相符合。统一招标的药品范围为列入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用药目录、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临床需要确定的其他药品。通过对“三统一”配送药品的调查发现,我区“三统一”的药品招标是以药品价格为基准,致使中标药品与医疗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长期的用药习惯不相符合,如六味地黄丸,本地群众的习惯用药为兰州佛慈制药厂生产的,但中标品种为陕西香菊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炎利胆片,本地群众的习惯用药为广东万年青制药厂生产的,但中标品种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粤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由于用药习惯的不同,影响了在同等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购买和使用中标药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挫伤了群众对“三统一”配送的信任和期望。2.部分生产企业恶意投标,竞相压价。通过对辖区内统一配送企业的调查发现,在竞标中部分生产企业存在恶意投标的现象。中标后由于利润空间的大幅缩水,中标企业权衡效益利弊后,往往采取有货不发、企业内部机构故意互相推诿、甚至拒绝与配送企业联系等方式拒绝中标药品配送,致使配送公司的中标药品货源不足,无法进行正常的配送工作。在对辖区内的配送公司——吴忠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由于中标药品的采购不全,导致中标品种只占库存药品的20%左右,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配送工作的开展。(二)统一配送中出现的问题1.中标药品不能保证足额、及时进行配送。实行“三统一”后,医疗机构购药渠道单一,药品质量虽得到了保障,但由于受货源、交通、人员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往往配送公司不能保证对基层偏远地区足额、及时进行配送,常常出现病人满堂座,药架常空空的局面。2.部分乡村医疗机构存在抵制中标药品配送的情况。通过调查发现由于“三统一”配送的中标药品大多数是大家不熟悉厂家生产的药品,不符合宁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和医疗机构的习惯用药,并且由于中标药品的销售没有任何的利润空间,加之政府的资金补偿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医疗机构甚至要求配送公司在配送药品时不得配送部分中标药品,导致了配送公司中标药品不能按照预想的方式进行配送。3.配送公司非中标药品销售价格较高。通过对利通区45家乡村医疗机构使用“三统一”药品的摸底调查发现,由于受配送药品货源不充足、长期的用药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各乡村医疗机构使用中标药品约占库存药品的10%。中标药品配送公司均能按照中标价格的具体规定进行销售,但90%左右的非中标药品仍按过去的价格销售,并且我区的配送公司供应的非中标药品价格相对区外大的批发企业供应价格较高,乡村医疗机构为了维持正常的开支对部分非中标药品进行了加价处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病患者的负担,对“三统一”造成了负面影响。(三)价格存在的问题1.按照“三统一”的规定,乡村医疗机构销售的中标药品应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顺加5%损耗费用。但在实际调查中发现个别村级医疗机构对“三统一”配送的具体措施和内容不了解,对具体有哪些中标品种不清楚,对中标药品的执行价格不了解,致使实际的销售价格与“三统一”规定的销售价格不相符,使“三统一”的惠民利民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2.个别乡卫生院为了谋取私利存在擅自加价的现象。由于受交通不便,需货数量较少等原因的影响,村级卫生室需用的中标药品与非中标药品往往由配送公司先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再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并配送至村医疗机构,个别乡镇卫生院为了谋取私利违反规定对配送药品进行了加价处理,变相的增加了流通环节。(四)后勤保障不到位过去乡村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中60%为药品利润收入,实行药品“三统一”后,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的病人明显上升,但由于利润空间大幅下调,药品纯利润大幅下降,药品收入只占各项业务收入的20%。各乡镇卫生院由于职位超编,人员较多,乡村医疗机构水、暖、电、煤、仪器维修和损耗等各项开支逐年上升,单靠诊疗费等收入很难维持。政府的资金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这也是“三统一”难以执行的一个焦点问题。(五)宣传不到位调查发现个别村级卫生室对药品统一配送的政策认识理解不到位,中标药品品种不熟悉,中标药品的价格不清楚,致使“三统一”政策在执行时产生了一系列偏差。同时对农村广大的人民群众调查发现,80%的农民群众不知道“三统一”政策,对“三统一”的内容、目的、意义等不了解,造成了“三统一”在基层执行时缺乏群众监督。二、解决的对策(一)继续扩大招标品种范围,药品招标要回归理性,对恶意招标的企业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政府招标办应根据用药的实际情况扩大招标品种的范围,把那些质量好、有品牌优势、价格适中的品种吸收进入中标品种行列,尤其是将大多数老百姓常用药、惯用药纳入招标范围,使中标药品范围更大、品种更多、质量更好。建议在招标时应考虑将本区人民的习惯用药作为招标的一个必备条件,以此来提高中标药品的使用率,避免盲目招标。对恶意招标、投空标的企业应按照《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使中标品种能够真正地配送到基层(二)实行非中标品种自主选择购进对于非中标品种应打破由配送公司统一配送的垄断局面,实行由乡村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供货单位,由区人民政府出台非中标药品限价销售目录,做到即让利于广大老百姓,又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进行自主选择。以弥补统一配送中标品种过少的局面,也有利于遏制非中标品种的变相加价,使广大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够维持正常的开支,全身心地为当地的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诊疗服务。(三)择优选择资金雄厚、设备齐全、诚信度高的企业作为辖区内的配送公司配送公司是联系生产厂家和乡村医疗机构的纽带,是保证中标药品及时足额配送的重要环节,政府部门应该择优选择有实力的配送企业进行统一配送,对有实力的企业做好资格审查。建议政府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药品配送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第一,要看有没有运输能力;第二,要看有没有符合药品储存的仓储条件;第三,要看有没有能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转的医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第四,要看有没有完善的配送网络体系;第五,要看管理和服务水平高不高。按这个标准选定各县(市)的配送企业,承担各自辖区内的药品配送任务。对选择的配送企业相关部门要多督促检查,对不符合条件,配送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企业要随时更换,确保配送工作不走过场.(四)药品配送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乡村医疗机构使用中标药品进行监督。实行双处方制,中标药用一个处方,其它药用一个处方,对违反“三统一”销售中标药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配送公司药品购进渠道和药品质量的监督,确保配送公司药品购进渠道规范,质量可靠。对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司,要提请招标部门予以更换。(五)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政府应当对施行“三统一”乡村医疗机构明确补偿机制和补偿渠道,以解后顾之忧。只有明确了补偿机制并切实执行,让执行“三统一”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能感受到由于让利给老百姓而得到了政府的补偿,这样执行“三统一”的相关人员才有积极性,才能确保“三统一”的顺利实施。建议政府应予以明确,由自治区财政拿出一部分配套资金用于补偿,并要求各级财政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补偿资金的划拨和下发,其它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只有落实补偿资金,切实解决乡村医疗机构的实际困难,才能提高乡村医疗机构对“三统一”政策支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期刊、杂志、新闻等媒体对“三统一”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人人知道“三统一”,了解“三统一”,支持“三统一”,使“三统一”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三统一”是一项关系到宁夏580万回汉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虽然这在全国来说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第一次医疗改革的尝试,没有任何的经验可循,但这充分显示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陈建国书记对全区人民群众的关心,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宁夏的“三统一”一定会走向全国。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药品“三统一”政策的建议2008-05-09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案由: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药品“三统一”政策的建议审查意见:提案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农工党市委会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3号楼4206888506750011陈军行政中心3号楼417室6888382750011徐永豪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3号楼4206888508750011王金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8650980750001林汝兰15809571515马桂霞银川市妇幼保健院13909598000杨少宁13995096261杨少亭贺兰县人民医院8061549750200孙建春市红十字会6888298马占豹宁夏富康肛肠病研究所13369592988具体建议:1、针对药品“三统一”推行出现的问题,不断调整现有政策;2、有关部门监督医疗机构落实回款制度;3、适当提高配送费率至6%-8%,保证配送企业配送工作的质量和企业发展的后劲;。4、建立动态调整中标药品价格机制。适当定期随着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调整中标药品价格,提高中标厂家的供货积极性,增加配送企业的药品采购率、仓储率;5、建议开发、使用药品“三统一”信息化管理软件。6、加大自治区各市、县(区、市)及政府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按药品“三统一”实施工作的各项要求将补贴工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积极拨付相关配合资金,使药品“三统一”工作积极顺利实施,切实解决人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7、建议在对乡镇卫生院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基础上,加大对其卫生事业经费的投入;村卫生室的人均财政补助保证到位的情况下,每个村按两名乡村医生的标准补助,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8、逐步实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额拨款,改变医疗机构目前市场化后,自负盈亏的逐利性质,使其充分体现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提出提案理由:近两年来,药品“三统一”的改革工作,为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2007年8月1日将三级医疗机构的用药纳入药品“三统一”目录之后,其成效更加显著。截至2007年10月底,银川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700万元,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下降了4.1%。在深入调研的过程中,明显地看到药品“三统一”工作较去年均有很大程度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配送企业中标药品的配送率低。是影响医疗机构中标药品使用率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药品“三统一”执行过程的关键、瓶颈问题。一是中标药品仓储率低。二是“窜货”现象导致中标药品配送率低。“窜货”是指配送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非中标药品厂家或非中标药品规格的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情况。三是配送企业违反药品“三统一”政策,任意发展“子公司”。委托其他没有配送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代为配送,它配送的药品不视为中标药品。四是配送企业内部管理协调不够。2、中标药品回款不及时。一是医疗机构回款率低。是造成药品配送企业陷入资金困境的原因之一。二是